精華區beta a-diane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 引述《rebornogi (正OGI)》之銘言: : 我的教授他們對公設姓名權採取反對立場... : 他們並不認為這是權力...也否認更名或再更名... : 而是一種自然伴隨關係...是隨同公設存在 : 功能而全有或全無之狀態... : 小弟主張台灣境內有很多公設名稱其實未符合原貌和歷史... : 所以主張應承認公設姓名權之存在... : 可以由行政權決定... : 也可以由直接民主公投決定... : 更可以由選民行使投票權間接否定 ( 如本次立委及總統選舉 ) : 但不能交由代議機關決定... : 大大一直反對...那大大認為公設姓名歸屬究為何者享有??? : 理由為何??? : 不要再刪小弟問題...那對小弟很不公平... 如果你要談你所謂「公設姓名權」,那我給你的忠告很簡單: 中正紀念堂一案不適合作為論證的對象,這牽涉到了機關的降級、廢除,並且 行政院最後也不是對原機關逕行更名。你真的想論證的話,那郵局改名的過程, 還比較像是一個有效的例子。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28.194.1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