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kaky (菩提本無樹明鏡亦非台)》之銘言:
: 馬先生說的? 拜託馬先生說的又怎麼樣?
: 你根本就是隨便看到電視上報了什麼就拿來說
: 難道談話節目說總統要實施戒嚴所以我們就戒嚴了?科科
: 前面都跟你說了不要把電視上說的當成"真的"當成"法律規定"
: 很容易被詐騙的啊...
以下再以K大相以語氣回一篇...
小弟打逼評論政治只是行使小小公民權利而已...
跟大大您評論民進黨一樣...
在現實社會裡可能都不是什麼A咖...
但不代表我們就都沒有評論的權利...
再說評論的對象為何不能是
國家機關不作為
或政治人物公開言論???
大大的理由又何在???
況且小弟也只在主題上講
中正堂條例有關姓名權之規定
看不出來有讓與立法權之明文...
在憲法上也找不到公設姓名可以交由立法權決定之依據...
大大如果覺得有的話...請直接提出來...
這問題已經在這幾十篇裡面...也沒看大大的回應...
還是大大其實只是看到
小弟說立法院不能決定公設姓名變動與否的意見...
大大就整個不能接受??
如果是...那大大認為立法院享有訂名或更名同意或更名權之權限
的理由又是什麼???
: ※ 引述《rebornogi (正OGI)》之銘言:
: : 請自行參考當初回大大文章第一鋪文和第二鋪...
: : 不想再重複談論惡法非法或惡法亦法問題...
: : 之前也提過東森選後報導小蔣紀念專輯裡
: : 馬先生說的...
: : 戒嚴法...其實是軍事管制...等同於沒有法。
: http://law.moj.gov.tw/Scripts/newsdetail.asp?no=1A0000002
: http://db.lawbank.com.tw/FLAW/FLAWDAT0202.asp
: 戒嚴法 (民國 38 年 01 月 14 日修正)
: : 大大不信小弟也可以上網找找參考馬先生言論...
: : 只是為何他選前要主張真調會條例是惡法亦法??小弟不便多做評論...
: : 此外若大大的標準合理...
: : 經過立法追認公設事物名稱之後難道所有受立法追認的公設
: : 姓名都屬立法院享有??或更名須得立法院決議同意??
: 不要亂掰什麼追認
: 今天立法那樣立了所以法定名稱就是那樣
: 沒有立法規定而授權給行政單位決定那就是行政單位的權限
: 如果立法了,行政權覺得被侵犯了就去申請憲法解釋
都跟大大說了...大大從何推出、得到法定名稱這個名詞???
是因為
立法權本有享有公設訂名權???
立法權受讓享有公設的更名或更名同意權???
如果不能確定屬於立法院享有...
那什麼叫做立法有侵犯???
那法規明文和憲法理論上明明都看不出來找不到
大大所謂的法定名稱啊...
要釋憲至少立法院需做出
立法享有更名或更名同意權之否准決議...
這點至少M大容許了...
那你的回應又是什麼???
立法權擺爛不作為釋憲督促其行使職權嗎???
: : 還有每次問這問題都被刪掉才回文...
: : 不然當做好像沒看見一樣地回文...
: : 學學M大...人家至少有正面回擊...
: 因為人家的回答你無視?或是看不懂?已為人家沒答科科
: 早就跟你說不管如何就算承認了"命名權"且屬"行政權核心"不可侵犯
: 在有法存在下,行政權就必須要經由修法或釋憲宣告法律無效
: 不存在行政權可以自己"凍結法律"的空間......
說過了該條例明文和憲法上找不到立法權有權決定...
換句話說條文指稱名稱並非
直接把姓名權限交由立法權決定之依據...
憲法上也找不到可支持的論理...
所以小弟才主張那不是...也不可能是對
行政權從事公設姓名權行使之限制規定...
既然不是也不可能限制規定...
根本沒有拘束力可言...
那當初更名可以說是
有凍結法律??違反法律??
照大大的說法反問...請問大大您看懂了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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