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GFDS (我看是不值得了)》之銘言:
: 現在有個問題
: 藍委 為什麼是現行犯?
: 我研究了兩三天 找不到他們犯罪的證據
: 有沒有人可以提供一下
問題是,
藍委是不是現行犯的證據,
怎麼會是你還是我們其他人來找、來認定?
人家綠營是當事人,
當然是人家有權初步認定,
再找檢察官進一步認定,
末須法官最終裁決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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