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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VANNN (AA)》之銘言: : 前高雄市政府機要 林宏明 現在在2100 : 証實 錄音帶是謝長廷給陳春生的 還有譯文 要陳春生開記者會.... : 我想 事實 已出現 80%了吧 sorry 我沒有收看 2100   林宏明是陳春生的證人,民視的報導中提到他的證詞: 大意是 "謝長廷交付錄音帶時,告知已經請江文瑜鑑定錄音帶非剪接。"   由於江文瑜是林春生收到錄音帶後,才委託鑑定的專家之一 除非江文瑜鑑定了兩次,否則前述的證詞就有時間順序上的問題   此外關於不起訴書原文 我在 PTT LAW 版看到的說法是,一般大眾無法下載   ==>   [問題] 請問不起訴處分書可以在網路上查的到嗎 ※ 引述《ggirll (什麼叫做煞風景)》之銘言: 因為我查了法源和司法院的檢索系統都沒有 不知道要如何取得資料呢 還是我沒發現到 其實是有公開的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6.202.79
didadi:這涉及隱私,外部人士查不到的,請問你查閱的目的是什麼 03/28 09:37
Jasy:若是告訴人.被告等可向檢察署申請補發 03/28 16:26
ggirll:我的論文需要相關的資料 謝謝大家熱情的回應 03/31 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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