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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完以上的論述 有幾點問題想要請教: 第一、不知道原po知不知道所謂的行政慣例為何?原po如果瞭解,那就肯定是睜著 眼睛說瞎話;如果真不知道,那法律系的學分可能要重修了。 第二、在文中所舉並非所有人都不戴安全帽之事例,很明顯是錯誤類比。文中的脈 絡是法律條文明文規定,因此積非不能成是;然而特別費爭點之一就在法律 條文規範不清,甚至可以說沒有規範,因此衍生了適用以及實踐上的問題。 這就像是在一個世界中的法條並未說明是否應該在騎乘機械腳踏車時戴上安 全帽,所以有人有戴,但大部分的人都沒戴。不能夠直接推演出未戴安全帽 者應受罰的結論,相信有基本邏輯觀念的人都可以接受這個說法。 另外我想特別指出的是, 支持謝長廷與相信馬英九的清廉兩種立場應該是可以並存的。 不論是支持誰或選擇對於法院判決的看法,都需要理性。 相信各位版友也一定是經過深思熟慮的理性判斷後,才決定支持謝長廷,就讓理性 來定奪一切吧,選總統如是,對司法的態度亦應如是。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3.192.41.2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