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文轉錄自 PoliticLaw 看板]
作者: JeffyLiaw (傑飛) 看板: PoliticLaw
標題: Re: [申訴] a-diane板 私定違法條款
時間: Tue Mar 13 11:12:45 2007
1. 你自己在長版 #2800 說過「本版沒有造謠條款」
2. 組務版上哪一篇文章,禁止訂立恨版條款?能引個文章篇數嗎?
3. 如果連法律都可能有漏洞,本版不認為版主能夠制訂出符合「未來」
「所有」需要的版規,來規範所有可能的情況,所以本版採取不成文
版規,BBS 上的慣行、本版以往判例、版主對於個案認為適用的判斷
…都可能構成版規的一部份。
這樣的確給了版主較大的判斷空間,但我們認為可以合理化的理由至
少有下列三者:
(1) 依 Ptt的一般規範,「版規是版主權限的延伸」,版主以版規
「明示」本版規範的同時,不代表否決了其他默示規範的效力
(例如砍張爸文大概是批踢踢各版的共識,因此即使沒明文,
我們還是會砍)、也不代表否決了版主對於其他版規未規範部
分(即版規漏洞)的管理權力。
(2) 相對於版主的確擁有較大的判斷空間,本版事實上也給予版友
較多的尊重,若非違規的情節重大,我們多半都會先發文提醒
,不會直接予以水桶。
(3) 續上,即使明文的「一般性」(對所有版友)版規不夠明確,
在版主發文提醒後,對於被提醒的使用者而言,已經足以瞭解
本版的規範為何,也就沒有版規明確性的問題。
當然你可以不同意以上三點,就請小組長判斷吧,我個人的回應僅此
一篇。
4. 我很不喜歡這種鬥爭的感覺,別的版我不知道,在小弟管的版上,個
人極端厭惡那種版友、版主互相防備像防賊一樣的狀況,你只要善意
的參與討論、避免情緒化用字、以及瞭解一些政治群組的額外規定(
例如改名)…版規就和你一點關係也沒有。這是我們的治版理念,請
組務在判斷本申訴案時,能夠納入考量;尤其這種自身權益並未受損
的申訴,對於版主的正常管理有害無益,也煩請組務能一併考量。
※ 引述《Formu1a0ne (F-1)》之銘言:
: a-diane 板板主群 UmbertoEco/halulu/JeffyLiaw
: 私定違法條款
: 包括 造謠條款 還有恨板條款 轉錄者水桶
: 組務這已停止造謠條款 否決恨板條款
: 這幾位板主仍無視 而一意孤行
: 請查辦這幾位板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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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hen you think that you lost everything
You find out you can always lose a little more...
-- Dylan, 19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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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JeffyLiaw 來自: 220.135.169.72 (03/13 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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