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piolla (Ray)
看板ai-photo
標題[討論] 版規3、3-1、3-2
時間Wed Feb 28 22:56:54 2007
從剛剛被消滅的Po文來看
參閱版規 3、3-1、3-2中所提
3.本板不得公開進行商業行為與相關資訊之張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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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雙方等價交換、適當非金錢酬佣、及拍攝過程所產生之固定成本分攤不在此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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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照片發表平台不得含有商業營利性質,張貼拍賣或相近連結於本板視同廣告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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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規定似乎都是模糊地帶
這樣會不會間接促進台面下行為? 喔,應該不會
忘記從最近討論中的結論,版主只需要管理檯面上的文章跟有提出的問題
至於沒出現、沒提出的,都不是問題
那...剛剛打的一堆問題就算了
不過咧,既然都打了半天,那就問個問題吧
版規...是規定? 還是在開方便之門?
大家覺得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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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3.192.9.180
→ piolla:難得沒人要討論!? 看來討論的火花已經熄滅了!? 03/01 00:05
推 ohoho:明天請早...ZZZZzzz 03/01 00:33
推 piolla:Ptt裡哪有人在睡覺的 =_= 03/01 00:35
推 rewolf:版規是用來維護基本秩序的吧 ... 03/01 09:33
推 piolla:那基本秩序的灰色空間也太大了吧 03/01 09:38
推 shokaku:法律就是這樣,否則不用設那麼多『長』來賦予裁量權。 03/01 14:51
→ shokaku:常聽人說『依法行政』,但還是需要有最後做決斷的人,法律 03/01 14:52
→ shokaku:只有明確講『那些不能做』,不會明確規定所有『可以做』。 03/01 14: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