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友ajya
其文章 □ [徵求] 攝影人周末台北來攝影拍照
對來信報名之版友私下進行收費外拍
經三位版友推文檢舉 以及一位版友來信告知信件對話及收費內容
其收費外拍行為違反版規3
及私下收費行為違反版規5之黑名單條約
經8/19去信請a版友提出說明 至今未收到回信
請於今天8/21午夜一點前提出回信說明
否則視同放棄辯護
依黑名單規則處理之
再次強調
PTT為教育部TANET學術網路
根據教育部所訂定之規則
http://www.edu.tw/USERFILES/台灣學術網路(TANET)管理規範.PDF
其第九條第一項
九、連線單位及其使用者應禁止或不得為下列不符合台灣學術網路設置目的之行
為:
(一)利用台灣學術網路從事營利性商業活動。
依循此條約
本版版規3禁止進行商業行為
以上兩條條文
在本人去年2012年與版友之官司中
已被檢察官認同
再次呼籲
本版為互惠人像外拍交流之園地
無論是 MD / 造型師 / 攝影師 任何一方都禁止進行收費行為
揪團外拍亦同
若有違反此規範
歡迎來信版主信箱告知
本人將依版規處理知
謝謝大家
ai-photo BM
jenny26
2013.0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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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31.51.2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