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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個有趣的話題: 你會喜歡(1)和自己個性十分相似的人, 還是會受(2)個性和自己差十萬八千里的人所吸引呢? 原以為自己是(1),也因此覺得蘋果沒眼光,只看外表… 但是蘋果的一句話讓我有了不同的看法: 『每天都可以發現不同的大介,要是能彼此接納的話, 眼界會變的很開擴吧』 好像有點道理… (2)大概就是所謂的「致命的吸引力」吧。 和(1)的人事事合拍,很容易成為朋友, 進而由朋友變成戀人,但是會不會少一些驚天動地、 刻骨銘心的感覺呢? 大家聊聊看法吧…我還真不太懂>_<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0.85.87.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