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個有趣的話題:
你會喜歡(1)和自己個性十分相似的人,
還是會受(2)個性和自己差十萬八千里的人所吸引呢?
原以為自己是(1),也因此覺得蘋果沒眼光,只看外表…
但是蘋果的一句話讓我有了不同的看法:
『每天都可以發現不同的大介,要是能彼此接納的話,
眼界會變的很開擴吧』
好像有點道理…
(2)大概就是所謂的「致命的吸引力」吧。
和(1)的人事事合拍,很容易成為朋友,
進而由朋友變成戀人,但是會不會少一些驚天動地、
刻骨銘心的感覺呢?
大家聊聊看法吧…我還真不太懂>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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