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華區beta army_58-1T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作者: [email protected] ([email protected]) 標題: ◇ 軍刑法暴行犯上罪 時間: Sat Feb 23 12:35:04 2008 作者: fjack (fjack) 看板: Militarylife 標題: Re: [問題] 學長學弟制很重的地方.... 時間: Sun Oct 5 01:01:03 2003 ※ 引述《aabbcc (當兵中)》之銘言: : 剛下部隊...到了一個學長學弟制很重的連隊... : 我雖然是士官...但是卻在晚上熄燈就寢後卻被老兵叫去別寢... : 和我一起被叫去的人遭到不當管教... : 請問我該怎麼辦呢?? 申訴...他好像也不怕... : 明天就要收假了...很惶恐阿~~~Q_Q 拜託,這麼嚴重的事可不只是關關禁閉呀, 根據陸海空軍刑法: 第 49 條 對於長官施強暴、脅迫或恐嚇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戰時犯前項之罪者,處死刑、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對上官犯第一項之罪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新臺幣三十 萬元以下罰金。戰時犯之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前三項之未遂犯,罰之 第 50 條 聚眾犯前條第一項之罪,首謀者,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下手實 施者,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在場助勢之人,處一年以上七年 以下有期徒刑。戰時犯前項之罪,首謀者,處死刑或無期徒刑;下 手實施者,處死刑、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在場助勢之人 ,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前二項之未遂犯,罰之。 所以,告給他死吧,讓他知道政戰士不是好惹的..... 他關完你也退伍了吧...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70.191.215
Relix:推....給老兵死~ 推218.187.197.134 10/05
windlover:該尊重學長沒錯,不過不合理...告給他死啦! 推 210.85.117.64 1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