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 軍刑法暴行犯上罪
時間Tue Jul 1 19:50:24 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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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 軍刑法暴行犯上罪
時間: Sat Feb 23 12:35:04 2008
作者: fjack (fjack) 看板: Militarylife
標題: Re: [問題] 學長學弟制很重的地方....
時間: Sun Oct 5 01:01:03 2003
※ 引述《aabbcc (當兵中)》之銘言:
: 剛下部隊...到了一個學長學弟制很重的連隊...
: 我雖然是士官...但是卻在晚上熄燈就寢後卻被老兵叫去別寢...
: 和我一起被叫去的人遭到不當管教...
: 請問我該怎麼辦呢?? 申訴...他好像也不怕...
: 明天就要收假了...很惶恐阿~~~Q_Q
拜託,這麼嚴重的事可不只是關關禁閉呀,
根據陸海空軍刑法:
第 49 條 對於長官施強暴、脅迫或恐嚇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戰時犯前項之罪者,處死刑、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對上官犯第一項之罪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新臺幣三十
萬元以下罰金。戰時犯之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前三項之未遂犯,罰之
第 50 條 聚眾犯前條第一項之罪,首謀者,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下手實
施者,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在場助勢之人,處一年以上七年
以下有期徒刑。戰時犯前項之罪,首謀者,處死刑或無期徒刑;下
手實施者,處死刑、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在場助勢之人
,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前二項之未遂犯,罰之。
所以,告給他死吧,讓他知道政戰士不是好惹的.....
他關完你也退伍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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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18.170.191.215
→ Relix:推....給老兵死~ 推218.187.197.134 10/05
→ windlover:該尊重學長沒錯,不過不合理...告給他死啦! 推 210.85.117.64 1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