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fretty (打雷出太陽)》之銘言:
: 去錢櫃唱歌的時候
: 算一算包廂費和小菜飲料的錢
: 帳就差不多出來了
: 可是每次去好樂迪
: 就怎麼算都不對...
: 還聽說按一次服務鈴或切歌
: 就要加60元
: 是真的嗎?
: 請問有沒有人知道
: 到底好樂迪是怎麼算錢的呢?
①當時段(每小時)歡唱費 ×人數(好樂迪是以杯子計算) ×歡唱時數
②歡樂吧 69元 ×人數
③包廂清潔費 100元
④加點的餐點或飲料
(①十②十③十④) ×110% = 應付金額
※如果有威利卡或跨時段唱的話…
①的部分就要分成兩部分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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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就是只能依靠好樂迪過活的可憐花蓮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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