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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平民殺不殺」討論串中 visorkk檢舉Oikeiosis人身攻擊、違反板規, 事由包括: 1.使用「耍弄嘴皮」、「偏執」、「對法律的幻覺」來人身攻擊。 2.假造其他使用者INCAS777的意見。 3.不理性討論流於謾罵。 本人衡量板上所見事實,認定為皆不成立。 理由如下: 1.在ask-why板,討論內容重於個人情緒, 板主不會也不應該因為個人情緒而介入(中止、讚許、處罰)討論。 以本板使用者之能,自力捍衛自己的言論言責乃屬自然。 2.假造意見是不正當的,但是我個人不覺得該看法有假造,且原使用者亦未檢舉。 3.就文章內容而言,我認為Oikeiosis的文章根植於: 「屠殺平民並不比發動戰爭更需要譴責」的重心上, 其所用的詞彙均可謂為表其意見而言,難以判定為無理謾罵。 依據以上的理由,我認為檢舉的內容皆不成立。 一般而言,我的習慣是會把雙方的論點再歸納一次,指出雙方的爭議何在? 希望雙方平心靜氣的交換意見 但是這次的狀況略有不同,我的意見與Oikeiosis的看法雷同 而不能完全理解visorkk所要表述的概念 我擔心我的立場不公平會損及visorkk之利益 故而在達成共識之前即率爾將判決公開 希望將本判決的理由經由大家公評 以免我私人的見解造成個人的傷害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0.174.38
Equalmusic:我與板主同 08/16 02:26
visorkk:既然提報版主 我就會尊重你的判決 在判決前的書信往來中 08/16 20:50
visorkk:我已經盡全力讓你明白 不管判決結果多不如意 08/16 20:51
visorkk:我不準備在版上爭論 08/16 20:52
visorkk:這次判決除了討公道 我也有明白遊戲規則的動機 08/16 20:53
visorkk:既然已經有明確的玩法(可以罵人與說髒話) 我會繼續負責的 08/16 20:55
visorkk:回應下去 08/16 20:55
> -------------------------------------------------------------------------- < 作者: visorkk (洞澈光明) 看板: ask-why 標題: 請版主處理 時間: Thu Aug 14 01:54:22 2008 一 事由 違反板規三請求處理 二 情況 Oikeiosis先生在5671篇中 對我進行人身攻擊 而我請他道歉他拒絕道歉 並且繼續在5679篇中用同一詞語對我進侮辱 可見私下請求他停止這種行為並沒有效果 故請版主處理 三 證據 1 5671篇他對我進行人身攻擊 畢竟用這種<<賣弄嘴皮>>的定義 2 5673篇我請求他道歉 賣弄嘴皮?請你道歉 歡迎你攻擊我的論點 但不包括對我做人身攻擊 3 5679篇 他繼續對我人身攻擊 並且拒絕道歉 a 你一味在字句打滾的<<耍弄嘴皮>>定義 b 不 我對於<<賣弄嘴皮>>的定義沒有興趣 也對你的幻覺與假設沒有興趣 c 我認為定義往往脫離現實 都是在<<耍嘴皮>> d(道歉? 真是見鬼了!) -- 散布星辰 北半的綠意 一如紡輪日夜繚繞 新春的色彩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4.14.252 ※ 編輯: visorkk 來自: 220.134.14.252 (08/14 01:55)
red0210:這樣應該還不算是人身攻擊吧 08/14 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