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roxinnccu (觸身球專家)》之銘言:
: ※ 引述《nidor (awful)》之銘言:
: : 這樣的論點 並沒有實質的解釋到任何問題
: : 在殺傷性武器的任何一個階層 都可以套用這個論點
: : 這其實就是軍備競賽 恐怖平衡
: ^^^^^^^^^^^^^^^^^^^^^^^^^^^^^^^
: 懷疑嗎?
: 這就是近年來犯罪防治的主流思想
: 脫離以往過度重視犯罪者個人因素的犯罪學理論
: 從被害者學角度出發,重新研究被害狀況/犯罪的發生成因
: 不然你以為裝攝影機啦,治安風水師等等的政策背後是啥思想
如果治安風水師是類似裝鎖死鐵窗的做法
我也不同意 因為有人火災反被鎖死在家裡(這便是一體兩面)
你最愛問這個機率有多大? 機率小也不必要冒險
否則大家幹嘛買保險 機率小何必??
反對的理由是因為副作用的風險
裝攝影機有什危險的副作用?
: 不過就是"讓歹徒因為怕被拍到引發被追訴危險"
: 或是"用物理環境的改變增加犯罪者的困難"
: 換句話說:減少犯罪的"機會",手段就是增加犯罪困難等等的作法
: 這些東西都寫在犯罪學教科書上
: 前面講安全帽跟機車失竊率的例子可不是我掰的
: 這說法我講過幾次了,您現在才發現也嫌晚了點
: 我要建議的就是:把自衛槍械當作是是一種增加犯罪困難的手段而已
: 而人家的研究告訴你:這種手段有用
: 現在的問題是:有人堅持認為不用槍叫做"嚇阻",是可以討論建議的
: 用了槍就叫做"恐怖平衡",完全負面評價而已
: 描述一樣的觀念,卻可以因為工具變成槍完全兩套說法
: 說某些人有點刻板觀念跟被洗腦真的不是一種戴帽子的行為
: 那叫做描述事實
: 所以那位美國教授,第一本書講治安數據,第二本書就是在講社會對槍械的偏見
: 兩本書各反擊一個反槍的理由
根據你的理性邏輯 有人想傷(殺)人
身邊只有刀或棍棒比較難傷(殺)所以比較不會做
身邊有槍躲在十公尺外就直接射了提高犯罪率
反面套用剛好打了你自己的嘴巴
: : 但是要靠恐怖平衡來創造和平 前提是 人具有理性的判斷能力
: : 日常生活的經驗告訴我們 社會上除了有理性的人 也有很不理性的人
: 我前面講過了:犯罪學講的是有限理性
: 亦即:趨吉避凶的一點基本理性
: 只要是人都是這樣,整體的所謂"不理性"行為背後還是一連串的reasonable choice
: 會去搶劫當然是想享受搶劫的成果,最起碼可以全身而退
: 如果進行搶劫動作的成本可能是會被一槍打死的話
: 被一槍打死的可能性越大,基於reasonble choice,真正進行動作的就越小
: 現在台灣一般百姓無法用槍自衛的結果是:
: 1.罪犯發現有槍他就有絕對優勢,於是會盡量的去找槍,reasonable choice
: 2.一旦拿到槍,他進行搶劫簡直是百分百成功機率,只要警察不要注死剛好出現
: 所以當然會去搶劫,reasonable choice
: 但如果現實是百姓有槍自衛呢?
: 以上的reasonable choice就不是那麼reasonable了
: 搞清楚了嗎?
犯罪找得到黑槍的機率有多少? 很多?
所以現行制度都搞不好 何來周全的新武器制度
不會有相同的很多漏洞的結果?
很少? 那依你的邏輯 何必在意?
不理性的民兵互幹,拿槍掃射的人也很少呀 XD
: : 所以在美國發生"瘋狂槍手掃射後自殺"的案件還滿多的
: 很多?一年有幾件?你說得出來嗎?
: 去查一下,你會發現比大型車禍都少一點
: 再者
: 你有沒有發現,那些瘋狂槍手都不是選擇West Point 或Anapolis 去搞這件事嗎?
: 知道上面那兩個地方是哪裡嗎?
: 前面是西點軍校,後面是美國海軍官校所在地
: 再瘋狂的槍手,也不會選軍校去幹這種事
: 最起碼,你剛踏進美國海軍官校,槍還沒掏出來可能一位陸戰隊員的.45就拔出來了
: 這就叫做reasonable choice,有限的理性
: 所以你搞懂我想講啥了嗎?
: : 而本地極少聽聞
: : 那嚇阻小型案件的成效 跟發生重大死傷的結果
: : 是否能夠在統計數字上互相抵銷 對人民心理造成的影響是否是正面的
: ^^^^^^^^^^^^^^^^^^^^^^^^^^^^^^^^^^^^^^^^^^^^^^^^^^^^^^^^^^^^^^^
: 數據上能否互相抵銷,那位美國教授告訴你了
: 是否有正面影響,就是偏見的問題
: 現實是:被自衛槍械防止的犯罪不會被注意,但是槍打死人絕對會上頭版
: 那位教授的第一本書就提到這種現象
: 但是事實上呢?
: : 只能說是各人價值觀問題
: ^^^^^^
: 歪打正著,靶心打中一半,繼續用功
: : 我認為發生重大死傷案件與嚇阻小型案件無法相互抵銷
: 那是你認為
: 我告訴你警察不會這麼認為
: 他們會很願意那些有的沒有的竊盜搶劫少一點
: 讓他們有辦法專心去搞或預防那些大條的
: 任何的政策以讓警察作這種資源的集中都是可以考慮的
: 讓司法資源集中可是刑事政策的一大議題
: 台灣的司法改革問題根本不在司法院那些等退休的老法官要怎麼擺
: 而是在基層司法人員事情太多人又太少
: 而其原因就是:警察要管的狗屁事實在太多了
狗屁小事都要處理是因為人民沒有防衛反應能力
而不是沒有火力工具 否則人人都有車和刀
為何社會上仍有砍人,撞車案件?! 明白問題在哪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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