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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size (紫水晶盾)》之銘言: : ※ 引述《roxinnccu (觸身球專家)》之銘言: : : so ?美國憲法還直接規定人民可以持槍呢? : : 這個規定的基礎就是"對於中央政府的抵抗權" : : 因為人家的立國史是這樣 : 所以早和你說過國情不同不見得能移植 : 中國的歷史就是軍閥割據 所以中原大戰後要解散軍權 : 不然一堆軍人擁兵圈地各佔山頭 和美國根本相反.. 早知道你看到這裡就一定會高興的跳出來 事實上我一直就在等誰要開這第一槍 結果雖然這第一槍開的不大高明,但總是有人跟著開槍了 請注意一點 現在這邊爭論的是"國家憲法的立法主義" 請問:在某人提出"某個類似憲法觀點"的疑問前, 我用"憲法上"的理由支持過開放自衛槍械嗎? 沒有,我只講基於犯罪學跟刑事政策觀點來看槍械對治安的影響 那就跟憲法一點關係都沒有了 我一直提到的那位美國教授,即使現在對美國憲法該條文的解釋有利於擁槍者 他的主要論點也不是用憲法當依據 一樣是用數據來反應槍械對治安的影響 根本是法律經濟學而不是憲法學 事實上這本來就是美國擁槍反槍兩陣營爭議的兩個主題 治安跟憲法,兩者並沒有關係,您也不用很高興的想把他們兩個扯在一起 其中後者一般來講不是太受重視 為什麼?因為憲法本來就是政治法,沒有一定道理可言 通常是一個憲法條文各自表述(台灣待久了,該有這種感覺了吧?) 當不了啥有力的依據 2004年美國法務部/檢察總長的意見,也仍待大法官的裁判更進一步確認 畢竟:那只是"美國行政部門法律代表"的意見 所以人家就另闢蹊徑啦! 不管長久以來對美國憲法第二修正案的無解爭論 直接從槍械對治安的影響下手,並用數據反駁一些人常見的偏見 然後就是那兩本厚厚的研究案 政大圖書館有其中比較早的那一本"more gun less crime" 有興趣不妨去翻翻 : : 事實上以上的論述本來就有點問題 : : 以一個政府來講,根本不該去擔心有武器的國民會造反 : : 而是應該想辦法讓人民不造反 : : 當然你說人民有槍不一定會造反,可以去搶劫幹嘛的 : : well,這不又回到治安的議題裡了嗎? : 所以美國是不信任政府 中國是不信任地方? : 西方的人際關係是像一綑綑的木柴 東方則是同心圓 : 不了解其中差異難怪做奇怪的主張 就是這樣,民國35年立出來的憲法也解釋不出"國家可以壟斷槍械權",請注意 有問題,那本警大教授的著作國圖有,歡迎翻閱 人家用了一兩萬字寫這一部份,在這邊要完整的闡述未免太看得起小弟 這是"警察最高學術機構成員"的意見喔!夠具參考性吧 : : 以一個"會擔心人民造反"的爛政府的角度來說的話,是這樣沒錯 : : 話說人民要不要擁有武力也不是so-called"國家"可以決定的 : : 是人民自己立法決定的 : : 國家不過是人民的總稱而已 : 你覺得"所有"人民都很有遠見且愛好和平嗎? : 不然為何以前各地會動亂? 然後要削兵權? 這真是回的牛頭不對馬嘴 我這樣講好了 就算現在因為某某情勢要削除人民武裝權 "國家"也不該有意見,要也是人民的意見 所以"國家"說啥根本不重要,重要的是人民要怎麼修立憲或是修法 事實上,國家是人民組成的,人民的意見就是國家的意見 扯到大陸時代那是扯遠了,那是個專制時代 蔣介石代表國家,蔣介石的意見是國家的意見 現在似乎不是那麼回事 : : 民族性跟文化,可以再空泛一點稱為"國情"就好了 : : 事實上就是因為立國史不同產生的原因而已 : : 美國是一個靠著抵抗中央(英國)暴政起家的國家 : : 本質上對於那種國家至上的國家主義就不會太熱衷 : : 而東方各國,歐洲國家,多半有長遠的專制國家基礎 : : 朝代換朝代,本質上都沒有變 : : 那現在的問題是:台灣作為一個新興的"國家"(姑且稱之) : : 要選擇哪一種立國理念呢? : 在和平的時代 武器應該在經濟活動裡減少或漸漸消失 : 武器的生產反愈來愈旺 懷疑人心是否在走回頭路?? 你是在指控美國在走回頭路嗎? 美國的武器廠商可是武器越生產越爽喔! 而且武器生產只有反面效應嗎? 你有沒聽過新加坡一個叫做"特許工業"的,靠外銷槍枝賺了一點錢? 這也是那位警大教授的論點之一 "憲法上可以解釋出人民不能靠製造槍械賺錢嗎" 也是我前面在問的:為啥只有聯勤可以賺這筆錢? : : 槍械要不要開放,可以在政策上的辯論 : : 是"人民"自己的政策辯論 : : "國家"沒有立場說要怎樣,因為國家是人民組成的 : : 因而,拿著"國家應該怎樣怎樣"來在這種政策辯論中當論點,似乎有點不當 : 那也要大部分人民的教育水準和素質夠高才行 : 不然一遇到公眾活動(ex.選舉等)就激情起來 是否就開幹了呢? 所以現在問題是在槍械還是人民? 是槍械本身罪惡還是人自己罪惡? 你乾脆說:阿台灣人就是賤,就是沒水準,所以不配持槍 豈不是乾脆俐落,一語道明 歡迎你自己講出我本來不想講的論點 而由前面的論述:人所以罪惡,只怕是因為沒有可以壓抑罪惡的反向力量存在 這點,犯罪學常講的"日常生活理論"可以解釋 : 實際上 多數人對公共事務是冷感的 : 常常覺得事不關己 有人想解散國家也不奇怪 : 放牛吃草要看對象 ^^^^^^^^^ 嗯嗯,所以前面有關"槍械執照"等等的字眼大家都故意沒看到就是 就算是美國,也不是放牛吃草 我要建議的,不過是學學美國的制度而已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6.167.22
valepiy:推阿~ 02/03 22:16
size:那可不可以有販毒執照? 人民最大我愛吸毒國家沒權力管吧?! 02/03 23:33
size:徵兵制也不合理 因為強迫人民當兵 我不認同國家要不要當? 02/03 23:34
DonaldDuck:而且r網友的文章都忽略美國長期有擁槍的歷史傳統 02/04 20:58
DonaldDuck:一個已經長期有私有槍枝流通的社會 和一個禁止的社會 02/04 20:59
DonaldDuck:怎麼能夠這樣武斷的推斷開放會對治安有正面的影響 02/04 20:59
milen:他都引美國數據在跟我們講的你不是知道嗎? (笑) 02/05 03:54
milen:外國月亮比較圓喔~~(滾滾滾) 02/05 03: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