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roxinnccu (觸身球專家)
看板ask-why
標題Re: [思辯] 為什麼政府禁止一般人持有自衛用槍械?
時間Fri Feb 3 21:39:40 2006
※ 引述《size (紫水晶盾)》之銘言:
: ※ 引述《roxinnccu (觸身球專家)》之銘言:
: : so ?美國憲法還直接規定人民可以持槍呢?
: : 這個規定的基礎就是"對於中央政府的抵抗權"
: : 因為人家的立國史是這樣
: 所以早和你說過國情不同不見得能移植
: 中國的歷史就是軍閥割據 所以中原大戰後要解散軍權
: 不然一堆軍人擁兵圈地各佔山頭 和美國根本相反..
早知道你看到這裡就一定會高興的跳出來
事實上我一直就在等誰要開這第一槍
結果雖然這第一槍開的不大高明,但總是有人跟著開槍了
請注意一點
現在這邊爭論的是"國家憲法的立法主義"
請問:在某人提出"某個類似憲法觀點"的疑問前,
我用"憲法上"的理由支持過開放自衛槍械嗎?
沒有,我只講基於犯罪學跟刑事政策觀點來看槍械對治安的影響
那就跟憲法一點關係都沒有了
我一直提到的那位美國教授,即使現在對美國憲法該條文的解釋有利於擁槍者
他的主要論點也不是用憲法當依據
一樣是用數據來反應槍械對治安的影響
根本是法律經濟學而不是憲法學
事實上這本來就是美國擁槍反槍兩陣營爭議的兩個主題
治安跟憲法,兩者並沒有關係,您也不用很高興的想把他們兩個扯在一起
其中後者一般來講不是太受重視
為什麼?因為憲法本來就是政治法,沒有一定道理可言
通常是一個憲法條文各自表述(台灣待久了,該有這種感覺了吧?)
當不了啥有力的依據
2004年美國法務部/檢察總長的意見,也仍待大法官的裁判更進一步確認
畢竟:那只是"美國行政部門法律代表"的意見
所以人家就另闢蹊徑啦!
不管長久以來對美國憲法第二修正案的無解爭論
直接從槍械對治安的影響下手,並用數據反駁一些人常見的偏見
然後就是那兩本厚厚的研究案
政大圖書館有其中比較早的那一本"more gun less crime"
有興趣不妨去翻翻
: : 事實上以上的論述本來就有點問題
: : 以一個政府來講,根本不該去擔心有武器的國民會造反
: : 而是應該想辦法讓人民不造反
: : 當然你說人民有槍不一定會造反,可以去搶劫幹嘛的
: : well,這不又回到治安的議題裡了嗎?
: 所以美國是不信任政府 中國是不信任地方?
: 西方的人際關係是像一綑綑的木柴 東方則是同心圓
: 不了解其中差異難怪做奇怪的主張
就是這樣,民國35年立出來的憲法也解釋不出"國家可以壟斷槍械權",請注意
有問題,那本警大教授的著作國圖有,歡迎翻閱
人家用了一兩萬字寫這一部份,在這邊要完整的闡述未免太看得起小弟
這是"警察最高學術機構成員"的意見喔!夠具參考性吧
: : 以一個"會擔心人民造反"的爛政府的角度來說的話,是這樣沒錯
: : 話說人民要不要擁有武力也不是so-called"國家"可以決定的
: : 是人民自己立法決定的
: : 國家不過是人民的總稱而已
: 你覺得"所有"人民都很有遠見且愛好和平嗎?
: 不然為何以前各地會動亂? 然後要削兵權?
這真是回的牛頭不對馬嘴
我這樣講好了
就算現在因為某某情勢要削除人民武裝權
"國家"也不該有意見,要也是人民的意見
所以"國家"說啥根本不重要,重要的是人民要怎麼修立憲或是修法
事實上,國家是人民組成的,人民的意見就是國家的意見
扯到大陸時代那是扯遠了,那是個專制時代
蔣介石代表國家,蔣介石的意見是國家的意見
現在似乎不是那麼回事
: : 民族性跟文化,可以再空泛一點稱為"國情"就好了
: : 事實上就是因為立國史不同產生的原因而已
: : 美國是一個靠著抵抗中央(英國)暴政起家的國家
: : 本質上對於那種國家至上的國家主義就不會太熱衷
: : 而東方各國,歐洲國家,多半有長遠的專制國家基礎
: : 朝代換朝代,本質上都沒有變
: : 那現在的問題是:台灣作為一個新興的"國家"(姑且稱之)
: : 要選擇哪一種立國理念呢?
: 在和平的時代 武器應該在經濟活動裡減少或漸漸消失
: 武器的生產反愈來愈旺 懷疑人心是否在走回頭路??
你是在指控美國在走回頭路嗎?
美國的武器廠商可是武器越生產越爽喔!
而且武器生產只有反面效應嗎?
你有沒聽過新加坡一個叫做"特許工業"的,靠外銷槍枝賺了一點錢?
這也是那位警大教授的論點之一
"憲法上可以解釋出人民不能靠製造槍械賺錢嗎"
也是我前面在問的:為啥只有聯勤可以賺這筆錢?
: : 槍械要不要開放,可以在政策上的辯論
: : 是"人民"自己的政策辯論
: : "國家"沒有立場說要怎樣,因為國家是人民組成的
: : 因而,拿著"國家應該怎樣怎樣"來在這種政策辯論中當論點,似乎有點不當
: 那也要大部分人民的教育水準和素質夠高才行
: 不然一遇到公眾活動(ex.選舉等)就激情起來 是否就開幹了呢?
所以現在問題是在槍械還是人民?
是槍械本身罪惡還是人自己罪惡?
你乾脆說:阿台灣人就是賤,就是沒水準,所以不配持槍
豈不是乾脆俐落,一語道明
歡迎你自己講出我本來不想講的論點
而由前面的論述:人所以罪惡,只怕是因為沒有可以壓抑罪惡的反向力量存在
這點,犯罪學常講的"日常生活理論"可以解釋
: 實際上 多數人對公共事務是冷感的
: 常常覺得事不關己 有人想解散國家也不奇怪
: 放牛吃草要看對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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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嗯,所以前面有關"槍械執照"等等的字眼大家都故意沒看到就是
就算是美國,也不是放牛吃草
我要建議的,不過是學學美國的制度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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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valepiy:推阿~ 02/03 2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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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milen:他都引美國數據在跟我們講的你不是知道嗎? (笑) 02/05 03:54
→ milen:外國月亮比較圓喔~~(滾滾滾) 02/05 03: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