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valepiy:又來一位大大了XD 02/10 03:45
※ 引述《size (紫水晶盾)》之銘言:
我說真的,
你要不要拜一下估狗 bbs search,
把kingflyer在軍事板上那個還不是很久之前的「止戈為武」討論串看一看,
如果你發展不出比蒼蠅王大大更高的高論的話,
那還是省省你打這些字的時間吧。
槍這種東西當然不是非有不可的東西,
不過,
1.開放平民擁槍本來就不是要每人發一支,
這是「准許」你去買,不是「迫使」你去拿。
你如果覺得警察、監視器這類的替代方案比你自己弄一支槍好,
那你當然不用買。
開放平民擁槍是讓人選擇另一種自保方式而已,
你要把他推到極端那是你在紮稻草人。
政府開放平民購車,你當然可以不去買,只用大眾運輸工具,
但是當火車誤點公車脫班飛機因機場濃霧停飛時,你就要付出代價。
天下哪有不用付出代價的事物。開放汽車如此,開放槍械也一樣。
2.如果依照人命無價的觀點,那麼讓人民有權購槍自備,
只怕是比讓人民有權購車自用更為站得住腳,
生命權原本就是一切人權的基礎。
3.roxinnccu的論文我有一本,裡頭有專節討論美國平民武裝的歷史源由,
不過他大概不想再講了,之前在軍事板上和現在在這邊來回講了三次有了。
問題當然不是因為美國先民到新大陸要開發荒地打野獸打印地安人那麼簡單。
4.再提醒你一次,現在討論的是合法購槍,
汽車造成的污染你會想到要有配套管制,怎麼換成槍你就只想到死角漏洞?
﹝汽車就沒人去偷改哦?就沒有小鬼無照開上路哦?﹞
在「止戈為武」那個討論串裡,一開始好幾個老兄眉飛色舞在講說
「開放了槍械後會造成白槍黑用、黑道會找良民買人頭槍....balabala」
結果小弟只回了一句話:
「請問:在什麼情況之下,犯罪者會想要去弄一支合法槍來犯罪?」
轟,全體惦惦。
你知道在美國要合法購槍有多麻煩嗎?
同樣制度照搬到台灣執行的話,放心,
黑道一樣只會去跟對岸或菲律賓團購非法槍來犯案。
買了槍之後才想到要去犯罪?
那,領了駕照之後開車撞死人的人每年幾百上千個,怎麼你就不去追究啦?
5.這世界上「不屬生活必須品」而且「會造成生命損失」的商品太多了,
提倡吃素的人哪個不會說吃肉既沒必要又傷身又浪費地球資源,
請問雞鴨魚肉是有沒有被禁。
麥當勞你要不要禁?
上回蘆洲大囍市那個燒死十幾個鄰居的八婆用的武器不過是松香水加賴打,
再加上旁邊被引燃的機車油箱。
上述物品好像都是沒有也不會餓死的非必需品,你要不要都禁一下?
照你﹝其實也就是蒼蠅王大大等一干先前在軍事板上反槍的人﹞的邏輯,
到頭來大概只有陽光空氣水不用列禁﹝哦陽光也有危險,它是輻射線﹞。
天下哪種東西不能拿來取人性命的?所以都禁掉好了,
外加人出生時就要斷手斷腳斷頭﹝頭槌也有機會變成武器嘛!﹞
畫個界限出來吧,那條禁制線應該在哪邊才最合理?
6.提到界限就想到另一位的疑問:武器要開放到什麼程度?
這其實沒什麼好說的,端看你的目的是什麼而定。
在這個討論串裡,主要針對合法槍械的自衛用途,我們就先不管競技狩獵,
先設定槍械開放限於自衛工具好了:
如果你只需要帶著武器以備萬一的話,開放刺針或TOW對你來說有意義嗎?
有人喜歡扛著RPG上銀行辦事或到微風廣場逛街嗎?
搞清楚目的,之後要選擇哪種工具就很清楚了,
這種事本來就不是威力越大越好。
哦對,順便問一下,開放平民擁有沙林毒氣,
不知是要如何嚇阻犯罪?
當真以為擁槍派的訴求是武力越威治安越好嗎?
平民合法使用的化武是早就有了──那些女生用的噴劑就是。
我能因此就主張:「可以用噴劑為何不開放神經毒劑」嗎?
當然不是,還是一樣的道理,你要搞清楚目的,然後決定工具和手段。
講難聽點,小弟玩bbs不久,七八年而已,
在這段期間中看到的台灣所謂「反槍」的論點,
翻來覆去也不脫三個月前蒼蠅王在軍事板上的那一套。
三個月的文章應該還沒被沖得很遠,各位拜一下估狗翻一下舊文不為過吧,
省得換個地方重演一遍蒼蠅王的把戲,把自己變成複眼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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