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gwendless (望月無願)
看板ask-why
標題Re: [思辯] 為什麼政府禁止一般人持有自衛用槍械?
時間Thu Jan 12 05:48:35 2006
先說 我是反對擁槍自重的
以下 我來整理一下rock板友(以下簡稱R)的說法跟論點
如果有不服 你之前幾篇文章的論點大家有目共睹
台灣社會開放持槍自重的好處是:
1.GDP提升
2.嚇阻犯罪降低犯罪機率
3.提供娛樂
4.增強國防
5.讓想要純粹擁有槍的人得到滿足
關於1,GDP代表生產總值
如果政府對槍枝進行開放生產,將會給予就業機會
這我認同,但是生產槍枝所要投資的金額相當龐大
以同樣的資金去加強台灣即將面臨的電子工業 面板製程等等的出走波
我相信,相較於生產軍火,會對GDP有更大幅度的提升以及持續成長後勁
你說:
經濟學上,講白了,只要爽就有利益。否則,電影卡通a片根本就沒價值。
簡單的說,有人想花錢買的東西就有價值。
是阿 放棄掉的機會成本就是上面說的那些。你知道機會成本是什麼吧?
(編按:你要多觀察台灣經濟蕭條的真正原因,而不是光會找新的東西來補舊坑)
關於2,R說過槍枝具有嚇阻作用,同時,以槍嚇阻法自衛的被害鄉民,
成立鄉民反傷害犯罪者的條件極為嚴苛
甚至也拿了澳大利亞的管理槍枝vs.犯罪率成長統計資料來佐證
但是,我想請問一下,後期,更後期的成長,會不會更高?
前低後高的犯罪突起,要如何導向一個確實降低犯罪率的結果?
往後十年 二十年的犯罪率,你怎麼看?
回頭看"條件",有以下幾點:
一,槍帶在身上(這在很多槍支合法的地方,是違法的),
如果要滿足「嚇阻」效果,那必須待在身上 (一定滿足)
如果放在家裡,那夜歸人士到家前一樣是不安全
二,想殺對方的念頭,強到足夠讓他把槍掏出來不顧後果,
這很巧妙,當罪犯跟被害者都相當心急的時候,腎上腺素會增加
到底是罪犯會先冒出想要偷竊兼殺人滅口的想法
還是被害者會先被逼到為了保命而開槍?
另外 舉出你剛剛申論的一點:
重點是「嚇阻」,你們都沒看懂這一點。你會不會用槍根本不重要,
會最好,不會,壞人也未必知道,你覺得壞人會想用命來賭你不會用槍嗎?
如果今天是"槍"的問題,那我們把「好人」跟「壞人」調換過來看看
這個句子,R,你聽起來感覺如何?
好人面對一口已經頂著自己的槍 以及差點伸手就可得的槍
他選擇哪一邊?
先受到性命威脅的,會是誰? 先被逼急的人會是誰?
可不可以請R揣摩一下,當槍還鎖在櫃子而竊賊已經拿槍逼你拿錢包的時候,
你的心情是如何
花錢消災? 正義無敵? 緊不緊張? 見到槍,腦子是不是一片空白,兩腿發軟?
我想我不要幫你拉掉太多台詞,你來回答
這樣還想談不會用槍的人擁槍自衛,會不會太魯莽?
三,附近沒有任何警力可以阻止這種情況。
嗯,情況一樣是,槍合法的地方,槍只會放在家裡,不能隨身
那,除非普設小型派出所駐警,否則,當你接獲被害者的警報後
你無法保證趕去的路上會發生什麼變數
治安這個政策是要做到能夠使損失降到最低的
禁槍的時候至多是苦主花錢消災,擁槍的時候則變成了兩條命如殘燭風中
如果禁槍的時候罪犯想殺人滅口,不管是臨時還是預謀,都避免不掉,沒錯
但到了開放的時候,雙方面臨著如此龐大的心理壓力,
哪來的餘裕去信賴槍枝的嚇阻作用?
除非,身為被害者的人120%肯定對方跟自己一樣,不會殺人
你說了,罪犯不會因為鄉民這10%的開槍率去搶人
同理的,鄉民不護因為歹徒這更未知的開槍率去想著嚇阻
建議R可以看看「大逃殺」這部電影或者「生存遊戲」這部漫畫
或者,你去玩玩毀滅戰士3跟惡靈古堡
有看過,玩過的,應該知道人類光是面對恐怖的非人有攻擊性物體的時候
那種看到敵人就想要瘋狂掃射,受傷後死命的蹲在地上找補品吃的感覺
何況是當對方的敵意不甚明顯不甚穩定的時候
鑒於以上,「嚇阻」一理由不成立
一言以蔽之,請你説明是惡徒先「嚇阻」了鄉民,還是鄉民能反制「嚇阻」惡徒
我們看過沒用過槍的歹徒持槍被正義的店員制服,
那我們不難想像鄉民被惡徒制服的樣子。
關於3.支持娛樂
想要開放射擊場跟獵場,那槍枝理所當然要由場方去登記管理
場方當然是公營
槍支可以由鄉民直接去購買,但是離開後必須置回場方保管,確保用的是自己的愛槍
這樣的制度你覺得怎樣??
我在不開放持有槍枝的條例下,完成了你的訴求
以損益比來說,維持現狀是比較節省成本的。
關於4.支持國防
我想...鄉民最重要的國防觀念還是避難、合作、急救等項目。
殺人本來就不易。何況是鄉民去殺敵?
你說:
是因為沒槍,才會回到戰亂時代。有權力的人有槍,他們就
可能奪走你的自由,唯一抗衡的方法就是也有槍(或其他武器)
真正愛國的人,就是要時刻警剔,準備對抗暴政(不管那暴政那來的)
我想說
自由以不防礙他人自由為前提
抱歉,我看的到的未來是個恐怖平衡,
是個人人怕我拿槍妨礙他們自由而彼此擁槍自重的世界
世界將失去信賴這樣東西,能仰賴的不再是權利,不再是感情。
而是一把能有效嚇阻別人別傷害我的槍。
(編按:看來,你去住母體比較快)
至於後面那段話...
我想 319那天,街上遊行的人應該有至少三成有能力買槍
屆時誰會朝候選人開槍的可能性 你認為有多少?
別忘了,槍禁在家裡不能帶,這個規定是多餘的
要能落實處罰條例,要花多少人事成本來臨檢
你會統計,麻煩你統計給我看看,做個推論出來給我也行
結論
你說:
有槍有什麼不好?可以防衛自己啊!而且除非你能證明想買槍的都是壞人
或者是呆子,否則的話,你頂多只能證明槍對你沒價值而已,不見得對別
人沒價值。
不論禁不禁槍,壞人總是會有槍,還不如讓好人也有槍比較實際。
不開放擁槍,又怎會有很多人有槍?你怎麼知道開放後,不會有很多人想要有槍?
以上講的都存在這樣的盲點
「如果改變現狀,損益比去比較後,
我們發覺益的部份一直是個沒有在台灣經過調查的未知數」
「如果不改變現狀,此成本用於他途,是否能得到更多利益?」
這些都是R需要舉證的
否則,以不改變現狀為當下台灣社會最適合的方式
至少也符合經濟學原理。
(編按:如果R你只是純粹想玩好這次辯論的正方的話,你,真的辛苦了(拍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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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一篇文章我估計700銀±10% 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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