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gamer (^^)》之銘言:
: ※ 引述《rocknieh (Time to wake up!!!)》之銘言:
: : 這個說法其實有問題。殺人多半是有預謀的,因為要一個人殺另
: : 外一個人從來都不是容易的事。而且,美國大多數州的謀殺率,
: : 並不比台灣高(比台灣高的,大多數有嚴重的貧富/社會問題)
: : 。
: 我想問一下,你說的殺人多半是預謀的是指台灣還是美國?
: 台灣沒有開放槍枝,如果是用一般的鈍器或利器確實是較不容
: 易失手殺人,這也是我不主張開發槍枝的原因。
那裡都一樣,殺人從來都不容易。就算今天可以合法殺人,大多數
人也都下不了手,除非有很重要的理由。事實上,現代的軍事訓練
,其中一環就是制約:讓士兵聽到命令就可以殺人。不殺人是人的
本能之一,為了克服本能的限制,軍事訓練就常要加入不合理的成
分,讓士兵習慣違抗本能、聽從命令行動。二戰的時候,美軍曾經
調查過,「前線接敵」的「有槍」的「步兵」裡,「曾經」對著敵
人開火的(朝大概方向亂射都算),只有15%,後來美軍據此改進
訓練,越戰時才有大幅改善。
至於有沒有可能臨時起意要殺另一個人?有,但要滿足幾個條件:
一,槍帶在身上(這在很多槍支合法的地方,是違法的),二,想
殺對方的念頭,強到足夠讓他把槍掏出來不顧後果,三,附近沒有
任何警力可以阻止這種情況。
和開放槍隻的利益相比,這是可以冒的風險。
: : 不要認為台灣現在很安全,也不要認為美國開放槍械就不安全。
: : 變數很多,不能那麼簡單認定。
: 就目前看來,我在台灣被槍殺的機會遠小於在美國。
: 提供一個身邊的例子,我一個朋友在美國認識了一個網友,
: 那天聽到他們用skype在聊天,他的網友說那天晚上發生了一件
: 可怕的事,他不知道是怎樣招惹到了幾個小混混,結果一言不
: 合,對方掏出了一把槍指著他的頭,就像電影演的那樣。如果
: 你能說服我在台灣開放槍枝不會發生像這樣的情形,我或許會
: 考慮支持這個想法。
問題:你覺得在台灣就不會碰到這種情況?事實是:現在在台灣
,就有二十多萬把黑槍在流通,這種情況照樣有,之所以沒有,
純粹是黑道也怕麻煩罷了。拿黑槍指著人頭和拿合法槍指著人頭
,根本就沒什麼不一樣,如果說刑責不一樣,修法就是了。
世界上有很多槍隻合法的地方,不要老舉美國,美國是社會有問
題才會那樣。真要有心殺一堆人,不用槍也有一堆方法做得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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