槍要殺人也不容易
有點距離.......如果沒受過訓練也不容易命中
但在零距離情況下
貼著人體射出去
跟拿把水果刀亂戳........
那個致死率較大?@_@
請同時考慮男性的孔武有力與女性的力氣較小 (以通常情況而言)
當然我也相信水果刀是刺的死人的
只要刺對地方的話
但就槍炮彈藥管制條例而言
我粗淺認識中
開鋒過的武士刀也是違法的吧?
把目標針對在槍之上似乎也太狹小了
把非民生必須.....甚至日常生活根本沒用的東西
但又能較輕易的致人於死的武器一起考量可能比較好
私下違法當然很難全面管制
就像違法的軟體大家心知肚明
就民生上根本是廢物
但實戰上威力卻很強的東西 (雖然要練過才會強)
我個人不讚同開放
※ 引述《rocknieh (^oo^)》之銘言:
: ※ 引述《gamer (^^)》之銘言:
: : 我想問一下,你說的殺人多半是預謀的是指台灣還是美國?
: : 台灣沒有開放槍枝,如果是用一般的鈍器或利器確實是較不容
: : 易失手殺人,這也是我不主張開發槍枝的原因。
: 那裡都一樣,殺人從來都不容易。就算今天可以合法殺人,大多數
: 人也都下不了手,除非有很重要的理由。事實上,現代的軍事訓練
: ,其中一環就是制約:讓士兵聽到命令就可以殺人。不殺人是人的
: 本能之一,為了克服本能的限制,軍事訓練就常要加入不合理的成
: 分,讓士兵習慣違抗本能、聽從命令行動。
: 至於有沒有可能臨時起意要殺另一個人?有,但要滿足幾個條件:
: 一,槍帶在身上(這在很多槍支合法的地方,是違法的),二,想
: 殺對方的念頭,強到足夠讓他把槍掏出來不顧後果,三,附近沒有
: 任何警力可以阻止這種情況。
: 和開放槍隻的利益相比,這是可以冒的風險。
: : 就目前看來,我在台灣被槍殺的機會遠小於在美國。
: : 提供一個身邊的例子,我一個朋友在美國認識了一個網友,
: : 那天聽到他們用skype在聊天,他的網友說那天晚上發生了一件
: : 可怕的事,他不知道是怎樣招惹到了幾個小混混,結果一言不
: : 合,對方掏出了一把槍指著他的頭,就像電影演的那樣。如果
: : 你能說服我在台灣開放槍枝不會發生像這樣的情形,我或許會
: : 考慮支持這個想法。
: 問題:你覺得在台灣就不會碰到這種情況?事實是:現在在台灣
: ,就有二十多萬把黑槍在流通,這種情況照樣有,之所以沒有,
: 純粹是黑道也怕麻煩罷了。拿黑槍指著人頭和拿合法槍指著人頭
: ,根本就沒什麼不一樣,如果說刑責不一樣,修法就是了。
: 世界上有很多槍隻合法的地方,不要老舉美國,美國是社會有問
: 題才會那樣。真要有心殺一堆人,不用槍也有一堆方法做得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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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夜半時分
你還看到我在閒晃時
那代表我正在用PO文打架的方式提振精神
(灌咖啡灌咖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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