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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rewolf (弱雲狼)》之銘言: : : 我再把我的問題抽象化一次 : : 假設今天有某種發明X : : 若是讓人民合法擁有X 會有一些好處 (方便、提升經濟、降低犯罪 whatever) : : 代價是有人拿了X就想做壞事 讓某些倒霉鬼死於非命 : : 那麼應不應該開放X? (人命能不能拿來trade off?) : 這種問題的答案如果只有是與不是 , 那我是覺的未免太奇怪了 當然囉 我可沒說答案一定為是 或一定為不是 : 讓某些倒霉鬼死於非命 , 只要一顆石頭 , 一支原子筆 就有可能達到 : 這種抽象後的問題其實意義真的不大啊 ... 我提這個問題的意義是 許多反方 直到現在還抱著一個論點 「有人拿了槍就會想做壞事,所以槍不可以合法化。」 所以我反問 「有人拿了X就會想做壞事,請問X該不該禁?」 如果你說 槍之所以該禁 是因為它有某些其它特性 與一般物品不同 那麼你反槍的理由應該是槍的這些特性 而不是「有人拿了槍會想做壞事」 對於「可以拿來做壞事」這個特性上 槍和菜刀、打火機原子筆沒什麼不同 : 我不是這方面專家 , 也沒看過這方面的論文 , 更沒有一堆數據 . : 我了解您想表達的意思 , 但不能認同您的觀點 , 至少問題抽象化並不能得到解答 我也不是這方面的專家 也沒看過論文 也沒有一堆數據 但我表達過我的觀點嗎? 我說過我支持合法擁槍?還是反對? 我只表達了一個觀點 拿「有人拿了槍就會想做壞事」 或「人命絕對不能拿來trade off」這樣的理由反對 是站不住腳的 [以下恕刪]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62.3.35
size:我一開始的觀點是防君子不防小人 防一般情況不防意外(ex激情) 02/11 14:14
roxinnccu:可你滿口都在講:合法槍枝違法使用這種"意外"情形 02/11 15:07
roxinnccu:然後瘋狂的加以渲染,對汽車的這種情況偏偏完全當作沒事 02/11 15:07
roxinnccu:spz101對你發的那一篇文好好想一下吧 02/11 15: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