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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size (紫水晶盾)》之銘言: : ※ 引述《roxinnccu (觸身球專家)》之銘言: : : 用這種想法的話: : : 一般機車都不見得管不好了所以幹嘛開放重機車 : : 台鐵都會出問題了,幹嘛蓋高鐵 : : 技術成熟的核電廠都會出包,幹嘛去搞潮汐發電啥子的 : : 小學都念到平均70分了...幹嘛念國中.... : : 你是要這樣講嗎? : : 政策思考不是這樣思考的 : : 現實是:你用現有的"只一味禁止"法制,即使有辦法跟日本警察一樣屌 : : 還是會有黑槍出現 : : 這是很明顯的事實,期待完全禁絕那叫天方夜譚 : : 那麼自衛槍枝就是填補這種漏洞用的工具 : 這是沒有效率又會節外生枝的填補方式.. ^^^^^^^^^^^^^^^^^^^^^^^^^^^^^^^^^^^^^^ 那是你在講的,根據在哪裡? 效率美國人已經證明給你看過了 會不會節外生枝那要看你的制度設計 : 那麼你怎麼不主張擁黑槍者判死刑? 有沒有用? 治亂世用重刑? 這是全世界最蠢的刑事政策建議,想不到又從你口中聽到 這年頭搞刑事政策的都懶得講這種話了 : : 這兩樣東西並沒有互斥 : : 此外,為啥要行政系統積極介入? : : 我簡單問一個問題:你看到的法院多還是行政機關多? : : 老是迷信刑事司法是台灣人的通病 : : 完善如日本,一樣有黑槍 : : B系統是來填補A系統的問題 : : 這兩樣東西不會是互斥的 : B系統反而會製造更多問題 愈填愈大洞 : 堪稱很爛的配套.. 你如果是要來吵架的就明講 我嘗試用一些學術的觀點講事情 你卻老回這種一兩句的鳥話 爛?好阿?爛在哪裡? 我提美國的研究,提犯罪學的觀點,好像是我多事了一樣 反正回到現在你還是這種話 爛?不過是爛在你毫無根據的一些刻板印象上面 不過這在美國也是一樣,並不稀奇,反槍的通常都是做此論點,所以被人瞧不起 我提供的那個連結不是只有一篇網路文章而已 他是幾百頁的書,是一個完整的研究案 英文不太差的話,請看看人家是怎麼反駁刻板印象的 中文大意我已經講出來了,您不信,請自己看原文 你說不要美國跟台灣比好了 就美國跟美國的州比 加州:幾乎是全美國槍管最嚴的地方 佛羅里達州,concealed carry的條件聽說不太嚴 你要不要去看看哪一個州犯罪率比較高? 這兩個州氣候環境都很接近,也都是移民眾多的地方喔! : : 是阿,我還可以練肌肉讓我的手臂也變成凶器呢! : : 因為也不是每個人都會去練肌肉 : : 接下來你是不是要禁止人民做重量訓練? : : 不,我會建議加強人民的防衛能力,讓即使是拿槍搶劫的也要多想一下 : : 拿西瓜刀,靠手臂的更不必談了 : : 你根本沒搞清楚我論述的方向 : 告訴你有火力也沒用的原因好了 : 因為歹徒只要隨便拿一個路人,小孩當人質你就不能動了 ^^^^^^^^^^^^^^^^^^^^^^^^^^^^^^^^^^^^^^^^^^^^^^^^^^^^^^^ 那是這樣的話,警察也不用養了不是? 如果那個路人身上有槍呢? 如果路人可能有槍呢?歹徒敢隨便去抓人嗎? 我也再告訴你平民有自衛火力的好處在哪裡好了 其實前面就講過了 自衛火力的存在意義並不是只在犯罪發生時的對抗能力 對犯罪者來講,遭遇強力抵抗的未知恐懼才是壓抑犯罪降低犯罪率的關鍵 只是一般人根本想不到這一層,只會一味的說"有槍也不見的有用" 叫他說個理由嘛....又都是一些隨口舉例的空話 但事情是那麼簡單嗎? 前面安全帽的例子就告訴你 光是"犯罪要多帶一個安全帽"就足以降低犯罪者的犯罪意願 那如果是"犯罪會被一槍打死"呢? : 到你家搶劫 抓你的家人當人質怎麼辦?? : 警察要抓一個歹徒 都要動員5~10個警察以上(保險) ^^^^^^^^^^^^^^^^^^^^^^^^^^^^^^^^^^^^^^^^^^^^^^^^ 如果有武裝平民協助,可能不需要用一個月四五萬的警察5-10個去抓 甚至可以直接赫阻犯罪 : 你一個平民擁槍根本沒什路用.. ^^^^^^^^^^^^^^^^^^^^^^^^^^^^^ 那是你笨 : 擁槍前要人人都接受射擊訓練 這又浪費了大筆成本 ^^^^^^^^^^^^^^^^^^^^^^^^^^^^^^^^^^^^^^^^^^^^^^^^ 花這個成本可以有效赫阻犯罪,那就可以花 總比全花在警察身上,然後有人要持槍搶劫來不及打110好的多 : : 要這樣建議的話,幹嘛軍隊還要發步槍? : : 人人全身穿滿裝甲就可以了 : : 現實是具有積極的攻擊力通常是最有效的防衛 : : 此外新的適應情況出現,也不會改變犯罪成本必須增加的現實 : : 增加犯罪成本,即使是只要多帶個安全帽,現實已經告訴你這都會影響犯罪意願 : : 防治犯罪不是只有期待警察及時出現 : : 從教育著手更是近程效果不彰的屁話 : : 打根本消滅犯罪者的犯罪機會或降低犯罪意願更根本有效 : : 這也是進來犯罪學的主流:減少犯罪發生的"機會" : : 這也是那位美國教授論述的主要方向 : : (廢話,現在的犯罪學本來就是美國理論為主) : 軍備競賽的方式沒有效率又浪費錢 ^^^^^^^^^^^^^^^^^^^^^^^^^^^^^^^^^ 又是空口評價 根據在哪裡? 你增加警力增加警察裝備就不是軍備競賽嗎? : 預算花在這種地方只會心痛~~ 你被搶劫無法反抗警察又在千里外時你會更心痛 甚至不用痛了,直接進棺材 : : "不是" : : 一般講司法系統的成本會講的是政府支出 : : 政府支出跟人民支出有啥分別? : : 廢話當然有,人民花錢通常比較有腦袋 : : 而且錢還是一個問題而已,關鍵在實效 : : 自衛槍枝可以讓人民有更迅速的防衛手段 : : 不管警察增加再多,也不可能有這種即時性 : : 這才是重點 : : 那是你思考邏輯的缺陷,前面已經講過啦 : : ^^^^^^^^^^^^^^^^^^^^^^^^^^^^ : : 事實是這樣沒錯,政策,尤其是犯罪預防政策本質上不可能一本通用 : : 不然你是要主張第一個政策做不好或本質上有漏洞 : : 就不在用另外的政策填補漏洞嗎? : : 那中輟生依照你的意見似乎該讓他們去死了 : : 因為既然學校系統都教不好這些人,其他措施有個屁用? : : 不過,顯然這時大部分人會想到用社工力量介入 : 配套措施是填補漏洞or製造更多麻煩是有差別的 : 後者的當然就不需要了 可以填補漏洞這是可以確定的 會不會製造更多麻煩那是事在人為制度設計問題 用這種理由反對某項政策是很好笑的 : : 沒有人要大家出門都一定要帶把槍 : : 你的腦袋似乎可以不必那麼單極化 : : 佛羅里達州的這種許可不算嚴,但是真的每個人上街都帶把槍嗎? : : 未必吧 : : 但是這個制度的存在,加上事實上執照的有效發放 : : 對於犯罪者來說就會是一種未知的恐懼 : : 光制度的存在而且有效施行,本身就有意義 : : 白話講:現在存在這個制度,然後事實上也真的有人帶著槍上街了 : : 對於一個犯罪者來講,要遂行犯罪之前就必須要多想一下 : : 例如前面安全帽與機車竊盜的例子 : : 現實是大半的人都會把安全帽放在機車內 : : (可能會有人嫌囉唆不帶槍上街) : : 只要可以敲開鎖的話,也不用真的要犯罪就得帶個安全帽 : : (那這樣的話我似乎還是可以不帶槍去當街搶劫) : : 但對於犯罪者來講這就是多一樣要考慮的要素 : : "萬一那機車裡沒安全帽呢" : : (萬一那傢伙身上有槍呢) : : "萬一那傢伙的安全帽我戴不下去呢" : : (就算我也帶槍,萬一那傢伙槍法比我好反應比我快呢,萬一旁邊剛好有人帶槍呢?) : : 結論.....還是多帶頂安全帽比較穩當,但這又很顯眼 : : (還是弄一把大隻一點的或穿個防彈衣比較好,但是又難帶而且引人注意) : : 左思右想之下也許就乾脆不幹了 : 人被逼急了或情緒激動時什麼都會幹 : 不然為何有人要去地下錢莊借錢? 完全不合成本效益 你要這樣講的話何必需要警察? 反正狗急一定會跳牆,有警察也沒屁用 反正總是有王八要闖紅燈,那紅綠燈顯然也不用設了 拜託....台灣的制定政策者如果是這種態度的話, 我還要進一步建議每一家都發一把T75機槍跟200發彈鍊當自衛武器 因為這個政府可以確定不可能預防犯罪 但問題是現在並不期待那些火燒到老二的人也一定會被壓抑犯罪的衝動 畢竟狗急都會上牆 而是要赫阻那些老二並沒有被燒到,只是想不勞而獲幹嘛的犯罪者 能壓抑後面這一種的,就讓刑事司法能力更集中在那些更高危險群的預防上面 無法壓抑一些極端犯罪者,但是可以赫阻一些沒那麼極端的犯罪者,這就很有意義 請搞清楚這一點 ....我講那麼多你只回這兩句話 說真的我看過那麼多討論串討論這個問題,最沒深度的反方就是你老大 : : 更根本的說,我去留學幹麻? : : 美國的法律跟我國八竿子打不著,法系觀念都不一樣,留美念法律的還不是一票 : : 此外,很現實是只有美國有那麼多樣化的槍械立法歷史 : : 甚至有50個法域可以相比較 : : 一個美國就足夠提供超過整個歐洲的研究樣本 : : 你要看槍械開放對治安的影響,唯一最具參考性的國家就是美國 : 去外國留學是因為那裡的資源較多 廢話 美國資源多,so what,可以轉給台灣用嗎? 資源多,那也是國外的資源,你用了也還是學國外的那一套 總歸你出去就是學國外的東西,不然出去幹嘛?你會去美國學中文嗎? : 而不是那邊文化風俗和我們差不多 : 美國人口複雜有種族問題才會出現某些制度 ^^^^^^^^^^^^^^^^^^^^^^^^^ 槍械制度跟種族有什麼關係?請解釋? 你不會跟某位老兄一樣,以為美國憲法第二修正案是因為美國先民要打印地安人寫的吧? : 和其它地方的社會本來就不能類比 是阿是阿,國內一大票留德留美的法學博士你大概可以通通叫他們去死了 說到最後不過就是那個我最不屑的藉口:國情不同 台灣日本國情不同,所以玩具槍要禁(還好被擋下來了) 台灣美國國情不同,所以槍枝不能開放 阿國情不同在哪裡,程度幾何,為何會影響制度設計,通通說不出來 更有甚者,人家已經做好的研究都還沒看過呢,一句國情不同就打死了 (ex,最常見的就是說台灣人民比日本美國都不守法,所以不能怎樣怎樣 我以為一個政府講這種話簡直是不負責任到極點) 如果有那個搞立法的用這種態度立法或提案,我會認為他瀆職 : : 可以拿來自衛 : : 那是比切菜跟過年爽更重要的因素 : : 你還可以練一練去參加奧運 : : 只是你刻板印象的認為槍只是凶器而已 : : 在台灣這不稀奇就是 : : 對啦,這段話是順著你們一些常見的論述邏輯照樣造句出來的 : : 的確是沒意義,歡迎你大方的承認 : 是有人先拿買車子會出車禍來類比買槍吧? : 例子牛頭不對馬嘴的~~ 那是你自己把槍歸類成牛頭,其他的歸類成馬嘴 而歸類標準偏偏又只是一般的偏見,所以才是這樣 事實上自衛槍械保障的是生命法益或至少是財產法益被不法親奪 菜刀或汽車的用途還不見的有那麼遠大及根本 : : 那是他們根本就要去打架了,被殺被砍都有點心理準備 : : 敢問:去搶劫的不希望好好活著花錢嗎? : 所以你防不了那些人 而八成的案子大概都是那些人做的 : 防你所說的小尾案子是捨本逐末~~ 屁,連人家文章都看不懂 不知道是誰先設定一個" 黑社會對砍"的背景因素 那我就說,這種狀況下的黑道份子本來就對死傷有所準備,那對方有搶也在意料之中 結果你老大現在忘了這個背景因素,竟然推論我是在說"自衛槍枝嚇不到黑道"? 真的,看過那麼多的反方,你最差勁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6.158.78
DonaldDuck:還人身攻擊 01/29 19: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