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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Cbecca ( )》之銘言: 什麼是"任務型國大" thx....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1.21.188.222
Agency:請參考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第一條 推140.112.240.146 01/18
honst37:有事才開會,沒事就休會的意思 推218.167.166.133 01/18
zlock:錯..是有事才選國代.沒事就沒有國代 推 210.66.224.200 01/18
修憲後的國民大會職權有三 一、議決立法院所提之憲法修正案 二、複決立法院所提之領土變更案 三、議決立法院提出之總統、副總統彈劾案 之所以稱為任務型 就是因為只有在這三種情形 一、立法院提憲法修正案 二、立法院表決通過領土變更案 三、立法院提總統、副總統彈劾案 才會按“政黨比例”選出國民大會代表 一個月之後解散 有任務才有國民大會,沒任務就沒有。 建議比較中華民國憲法第三章和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第一條 就可以知道修憲前後,國民大會的定位各是如何 :) ※ 編輯: Agency 來自: 140.112.240.146 (01/18 02: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