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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alianplanet 信箱] 中央社 2004/01/12 政治獻金法民代能否收受獻金各黨看法不一 (中央社記者張銘坤)立法院朝野黨團今天協商政治獻金法草案,各黨團 協商代表對於是否要嚴格禁止立法委員等民意代表收受政治獻金看法不一 ,親民黨團表示應禁止,但中國國民黨黨團協商代表認為政治獻金是必要 之惡,嚴格禁止難以落實,應透明化加以規範即可。 立法院今天朝野協商政治獻金法,親民黨團提出嚴格禁止民代收受政治獻 金版本,親民黨團版本政治獻金法第五條,政黨或政治團體在職人員,不 得收受政治獻金;另外,政府官員不得收受政治獻金。 國民黨團協商代表陳學聖(台北市)表示,政治獻金是必要之惡,如果規 定民代不能收受政治獻金,政團、政黨也不應該收受政治獻金,既然不能 收受獻金,外界提供民代助理、車輛等也一概不行,拉高標準到如此嚴格 ,將無法落實,民代收受獻金,應該是透明化加以規範即可。 他表示,限制民代收政治獻金,可能會使大家更加巧立名目取得經費,例 如成立後援會等組織,擔任榮譽會員藉由黨費或會費取得資源,開一道門 規避政治獻金的限制。 民主進步黨籍立委羅文嘉(台北市)表示,如果要規定民代不能收受政治 獻金,需要先限制民代不能兼營營利事業,讓立委先回歸專業、不得兼職 ,否則不收受政治獻金後,兼職的人仍可以賺錢,專業不兼職的人錢反而 不夠用,立委不兼職才能說服社會同意國會編足預算增加專業立委收入。 羅文嘉建議朝野黨團先簽下協商的最後期限,繼續協商,下會期一開始如 果協商不成就針對各版本進行表決,讓政治獻金法能盡快完成立法,但朝 野黨團對是否訂協商期限也沒有共識。 ※ 編輯: alianplanet 來自: 140.112.211.168 (02/03 0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