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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這樣子的 小弟為了讓某個女孩戒菸 死拖活纏的把她的庫存Seven Stars Box(上面寫14mg) 全部都凹來,準備賣給兄弟們賣光光 可是我平常又不抽菸,對這玩意的價格沒啥概念 加上這又是外國菸不能以產地價看待 我凹來的大概有一條半 想問問知道進口菸的大大們,這玩意市值大概要賣多少? -- 徐庶、石韜等人不但沒有因為這些機車話把諸葛亮阿魯巴一頓,還紛紛同意他的說法
evilraistlin:說不定他們還是有把諸葛亮阿魯巴阿... 01/27 07:13
hareluyac: 諸葛亮:不然我怎麼會年紀輕輕的就"臥龍"了....T_T 01/27 07:24
hareluyac: 龐老六:你還好,"臥龍"起碼還能看。我...我..."鳳雛" 01/27 07:24
hareluyac: 徐老九:老師老師,老六跟老七有龍陽之癖啊! 01/27 07:40
出自 <<你所不知道的三國誌>>-民明書房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8.161.102.98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ask/M.1455686090.A.C3F.html
greg7575: 不知道,不能談,都違法。 02/17 14:22
bt222: 有人檢舉你 你就爆了 02/17 14:42
不是吧?我又不公開販賣 我是賣給自己的兄弟 那帶菸酒回來賣給親朋好友也算違法啊!? 我查了一下 沒有公開營業或陳列營業 或作為營利行為 像我這種私下交易是不違法的
Schottky: 是禁止在網路上講 02/17 15:52
目前衛生署國民健康局表示,網路不得宣傳及促銷菸品,但並未特別要求禁止談論有關話 題。 臺北市政府近來接到許多檢舉人檢舉有人於網站之「部落格」單元,販售酒品及廣告未標 示警語,有違反菸酒管理法之嫌。據財政局李述德局長表示,菸酒管理法第卅七條規定, 酒之廣告或促銷,應明顯標示「飲酒過量,有害健康」或其他警語。部落格中的文章雖然 是個人的心情日記,但若有可辨識品牌的圖片、酒名、價格、連絡電話、付款方式、購買 地點及促銷意圖等,就有違反菸酒管理法之嫌。一但查獲經營部落格的是商家或有廣告合 作關係,第一時間就會開罰;若單純屬於品酒心得之分享文章,則未違反菸酒管理法。 國健局喊冤:沒要求不能談菸 【聯合報╱記者劉惠敏╱台北報導】 無名等部落格入口網站要求網誌「全面禁菸」,衛生署國民健康局表示,依法網路不得宣 傳及促銷菸品,但並未特別要求部落格禁止談論有關吸菸、菸品等話題。 應該也還好啦 我沒圖片電話購賣地點啥都沒有 單純就是想知道大概該怎麼算給親友 大家單純點回我可以多少當我搏盃問神就好了 再說我出發點是幫人戒菸也是好的.... 不然知道的神明請站內信吧... 不過我看FB一堆酒商在賣酒的啊!? ※ 編輯: hareluyac (118.161.102.98), 02/17/2016 16:11:15
Schottky: 剛剛去 Tobacco 板,似乎是不禁止問售價 02/17 16:11
Schottky: 但嚴禁各種買賣及換菸、菸抽不完這類變相買賣文 02/17 16:12
Schottky: 你可以去該板問問看,但記得先看清楚置底的板規再發文 02/17 16:13
Schottky: 我知道你沒有宣傳推銷的意思,但是別人看了不見得這麼想 02/17 16:14
十分感謝!! 只是看到板規的嚴格程度我要思考很久看怎麼發文...XD ※ 編輯: hareluyac (118.161.102.98), 02/17/2016 16:20:03
Schottky: 沒辦法,據說風聲緊,又太多人整天想要鑽板規漏洞賣菸 02/17 16:31
Schottky: 如果真的不確定有沒有違規,站內信請板主先看過取得同意 02/17 16:32
Schottky: 應該比較沒有問題。我是覺得抄別人方式問價錢應該OK 02/17 16: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