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evilraistlin:說不定他們還是有把諸葛亮阿魯巴阿... 01/27 07:13
推 hareluyac: 諸葛亮:不然我怎麼會年紀輕輕的就"臥龍"了....T_T 01/27 07:24
→ hareluyac: 龐老六:你還好,"臥龍"起碼還能看。我...我..."鳳雛" 01/27 07:24
推 hareluyac: 徐老九:老師老師,老六跟老七有龍陽之癖啊! 01/27 07:40
出自 <<你所不知道的三國誌>>-民明書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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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greg7575: 不知道,不能談,都違法。 02/17 14:22
推 bt222: 有人檢舉你 你就爆了 02/17 14:42
不是吧?我又不公開販賣
我是賣給自己的兄弟
那帶菸酒回來賣給親朋好友也算違法啊!?
我查了一下 沒有公開營業或陳列營業 或作為營利行為
像我這種私下交易是不違法的
→ Schottky: 是禁止在網路上講 02/17 15:52
目前衛生署國民健康局表示,網路不得宣傳及促銷菸品,但並未特別要求禁止談論有關話
題。
臺北市政府近來接到許多檢舉人檢舉有人於網站之「部落格」單元,販售酒品及廣告未標
示警語,有違反菸酒管理法之嫌。據財政局李述德局長表示,菸酒管理法第卅七條規定,
酒之廣告或促銷,應明顯標示「飲酒過量,有害健康」或其他警語。部落格中的文章雖然
是個人的心情日記,但若有可辨識品牌的圖片、酒名、價格、連絡電話、付款方式、購買
地點及促銷意圖等,就有違反菸酒管理法之嫌。一但查獲經營部落格的是商家或有廣告合
作關係,第一時間就會開罰;若單純屬於品酒心得之分享文章,則未違反菸酒管理法。
國健局喊冤:沒要求不能談菸
【聯合報╱記者劉惠敏╱台北報導】
無名等部落格入口網站要求網誌「全面禁菸」,衛生署國民健康局表示,依法網路不得宣
傳及促銷菸品,但並未特別要求部落格禁止談論有關吸菸、菸品等話題。
應該也還好啦 我沒圖片電話購賣地點啥都沒有 單純就是想知道大概該怎麼算給親友
大家單純點回我可以多少當我搏盃問神就好了
再說我出發點是幫人戒菸也是好的....
不然知道的神明請站內信吧...
不過我看FB一堆酒商在賣酒的啊!?
※ 編輯: hareluyac (118.161.102.98), 02/17/2016 16:11:15
→ Schottky: 剛剛去 Tobacco 板,似乎是不禁止問售價 02/17 16:11
→ Schottky: 但嚴禁各種買賣及換菸、菸抽不完這類變相買賣文 02/17 16:12
→ Schottky: 你可以去該板問問看,但記得先看清楚置底的板規再發文 02/17 16:13
→ Schottky: 我知道你沒有宣傳推銷的意思,但是別人看了不見得這麼想 02/17 16:14
十分感謝!!
只是看到板規的嚴格程度我要思考很久看怎麼發文...XD
※ 編輯: hareluyac (118.161.102.98), 02/17/2016 16:20:03
→ Schottky: 沒辦法,據說風聲緊,又太多人整天想要鑽板規漏洞賣菸 02/17 16:31
→ Schottky: 如果真的不確定有沒有違規,站內信請板主先看過取得同意 02/17 16:32
→ Schottky: 應該比較沒有問題。我是覺得抄別人方式問價錢應該OK 02/17 16: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