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ccclaz:上面ID打錯 是michaeljim90 04/04 22:20
推 FrostMaiden:done 04/04 23:20
推 FrostMaiden:done 04/06 00:34
→ BigCat:話說一小時那條什麼時候拿掉的… 04/06 03:13
→ BigCat:小那弄那條然後我保留的意思是不想給人太多漏洞鑽 orz 04/06 03:14
→ BigCat:有點想聽聽現任板主的看法 04/06 03:14
→ BigCat:當時考慮這個一小時的點是如果違規板主剛好不在的話 04/06 03:19
→ BigCat:有個緩衝範圍可以界定板規執行的標準 04/06 03:19
→ BigCat:不至於有n小時後跟幾分鐘內自首的罰則一樣的狀況 04/06 03:19
→ BigCat:所以有點想知道一下現任板主的想法,感覺現任板主比較仁慈 04/06 03:20
推 FrostMaiden:done 04/06 23:05
FrostMaiden 代管期間各案判決均已公告板上。其中
michaeljim90 分身案待我這兩天瞭解情況轉請小組長移送帳號部審查。
#1HNnsJQc 該文爭議以及"一小時"條款將另行公告說明。
其餘處置無保留意見。
ok.
z560154848 板規一劣退。
→ Sgenius:back 04/07 23:06
※ 編輯: Sgenius 來自: 114.45.167.192 (04/08 00:06)
NANIQ 板規三砍文。
※ 編輯: Sgenius 來自: 118.168.25.207 (04/08 09:30)
uacuac 板規零劣退
iDurantU 板規八劣退
※ 編輯: Sgenius 來自: 118.168.26.161 (04/08 22:35)
推 ivn0572:咦?不是移送帳號部唷?@@"(id_multi) 04/09 06:22
推 BigCat:帳號部需要小組長代轉 0.0 04/09 06:59
推 ivn0572:了解 謝謝前板主釋疑~ 04/09 10:15
kurapika0305 板規十一劣退。
超過七天不以手動置底論。雖回文形式但實為發問,亦不以回文過簡論。以推文提醒之。
※ 編輯: Sgenius 來自: 114.45.164.44 (04/09 23:19)
r123858840 板規十一劣退。
※ 編輯: Sgenius 來自: 114.45.164.178 (04/11 00:00)
我認為還好 btw 非地圖兵器原則上還是只接受指涉對象檢舉 04/12 07:43
或不雅字詞也會主動警告或制裁 否則就看原po的肚量而定
推 EweMe:1Windstormray 自清文章 手機無法叫出文章碼.... 04/12 15:16
windstormray 板規零劣退。
→ sgracee:自清文章 又刪推文 04/12 19:45
richday 板規零、八,有來信說明,裁量後僅劣退。
※ 編輯: Sgenius 來自: 114.45.163.134 (04/12 22:00)
GRST0818 板規十一劣退
※ 編輯: Sgenius 來自: 36.225.238.27 (04/13 19:47)
→ Elan:忘了寫 簡答 04/15 01:08
mead007007 板規三砍文。
→ EweMe:longted2這種人生困境文章說真的要不要換個地方發... 04/15 04:01
→ ccclaz:同樓上 他根本不是要找解決方法啊 看了就煩 04/15 07:40
longted2 板規二(6)砍文。
HugoShit 板規三砍文。
fibbi 板規十一劣退。
※ 編輯: Sgenius 來自: 118.168.21.72 (04/16 00:28)
cholauda 板規零、十一,劣退並水桶三天。
標題即問題,新手ID不多追究。
→ moriyaorange:我正想補充板規4XDDDD 04/16 22:25
wengeniusgod 板規二,累犯劣退。
警告:請避免情緒用詞與不雅用詞。心情文請去黑特。
※ 編輯: Sgenius 來自: 118.168.21.189 (04/17 01:16)
hfs 已來信溝通,初犯砍文處理。
※ 編輯: Sgenius 來自: 36.225.237.195 (04/19 21:41)
的確是個問題,無違反板規。(無違反板規者,X1亦不處置)
llonglifee 板規十一劣退。
※ 編輯: Sgenius 來自: 36.225.234.149 (04/21 20:40)
原po很快就來信說明原委並請求刪文,砍文處理。
※ 編輯: Sgenius 來自: 36.225.234.149 (04/21 23:30)
推 DPPIsBitch:18135 違反版規一,道交條例,手機推文無法查文章代碼 04/22 12:34
tchan 板規一劣退。 ( #1HTB94e0 )
※ 編輯: Sgenius 來自: 140.112.101.44 (04/22 13:52)
→ ivn0572:我是說後面"惡意厚問文"那一句 04/22 21:37
→ ivn0572:畢竟最後也是"板主判定" 那有沒有被11個人噓到x1也沒關係 04/22 21:38
→ ivn0572:個人覺得要不如同前板主一律X1辦理 那就有討論空間了(?) 04/22 21:39
推 BigCat:被點名了講一下,我沒有X1就辦喔 04/22 22:12
→ BigCat:X1對我來講是一個參考而已 04/22 22:12
→ BigCat:對這類事情我在下處份以前會去翻一下被檢舉id的大略歷史 04/22 22:12
→ BigCat:X1被辦的很多是帶著鬧板成份或是累犯 04/22 22:13
→ BigCat:以前有個問李大仁的被X1,但他是真的不知道,所以沒有辦他. 04/22 22:13
感謝前板主大貓回應,這方面我的處理原則與大貓同。
以 #1HSbWXKs 此文來說,主訴應該是板規二(灌水、洗板、無意義內容)。
經過閱讀之後,標題的確草率,但發問本身我認為是明確而合宜的。
(該跟家裡拿錢到幾歲 拿多少錢 對於某些人來說 答案顯而易見 另一方面也有個別差異
但對於尚未出社會或比較年輕的朋友來說 可能沒有個底)
另推文中有人質疑衝文章,我參考 allpost 的發文紀錄,不排除可能性,
但就本板的兩篇而言,並無問題。關於此點,待後續若有"惡化"情形,再予以追究。
※ 編輯: Sgenius 來自: 140.112.101.44 (04/22 22:42)
→ ivn0572:那就是小弟在板上時間不夠久誤記 就板主判定吧 請忽略~ 04/22 22:33
→ ivn0572:謝謝前板主釋疑 04/22 22:33
→ BigCat:關心板務應該是好事吧 (抓頭)(拍拍樓上) 04/22 22:34
看板管理和板規執行上,除了「法治」,並不能排除「人治」的因素。
但也因為這樣,許多東西會比較有彈性,此點有利有弊。
如果板友對板主的板規執行或判決上有疑惑或不能苟同的地方,還是歡迎詢問或討論的 :)
※ 編輯: Sgenius 來自: 140.112.101.44 (04/22 22:48)
推 ivn0572:謝謝板主釋疑 打擾兩位深感抱歉@@" 04/22 22:50
推 BigCat:好可愛 (戳戳 04/22 22:51
板規十一,已修文改善,暫不處理。
※ 編輯: Sgenius 來自: 36.225.234.153 (04/23 09:41)
orz40382 板規零劣退。
pharPSYde 板規十一劣退。
yashiky 板規一劣退。
※ 編輯: Sgenius 來自: 118.168.24.120 (04/24 23:26)
#1HUJ32IA (ask)
噓 fightdex:我就是要成為最後站著的男人啊 不然你是要怎樣? 04/25 23:38
fightdex 經原po檢舉,認定已觸板規四(挑釁),水桶三天。
※ 編輯: Sgenius 來自: 118.168.20.127 (04/26 00:06)
#1HUVpYN5: sdan0331 板規十一劣退。
#1HUdWLq6: LyoBei 板規二(不知所云),砍文。
#1HUwJ0Up (ask) [ptt.cc]
fakelee816 板規二(個人觀感),砍文。
※ 編輯: Sgenius 來自: 118.168.27.182 (04/27 19:11)
→ DPPIsBitch:17991,徵求,版規11 04/28 10:42
vincentright 板規十一劣退
※ 編輯: Sgenius 來自: 114.45.165.42 (04/28 22:53)
FestusEzeli 板規二、X1,劣退。
※ 編輯: Sgenius 來自: 140.112.101.44 (04/30 19:33)
zuzuk 板規三砍文。
nonumber 板規二砍文。
a759330 板規二砍文。
a19905122 板規二砍文。
pikalin7 板規零、板規十一劣退,水桶三天。
※ 編輯: Sgenius 來自: 118.168.26.202 (05/01 23:41)
已處理
twtranslate 板規零劣退
※ 編輯: Sgenius 來自: 140.112.101.44 (05/02 14:47)
有來信 直接砍文處理
原po來信溝通後砍文處理
※ 編輯: Sgenius 來自: 114.45.163.227 (05/03 09:45)
推 susaku:longted2該永久桶了吧 以前大貓好心把它的文都只刪除處理 05/04 21:29
→ susaku:結果現在依然是這樣 每隔一段時間都發這種文 05/04 21:30
推 DPPIsBitch:Civan的推文~刑29要使之"實行"犯罪行為才會成立 05/04 23:42
推 DPPIsBitch:未遂教唆(非教唆未遂)我國刑法並不處罰~ 05/04 23: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