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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hoon (go home)》之銘言: : ※ 引述《Naiveprince (Naiive Prince)》之銘言: : : 這同時也跟全台灣有將近三百多家 : : "台灣第一家鹹酥雞"是同樣的道理 : 那這又是甚麼道理 商店,公司,實業,食堂,或是任何的商業活動, 生意作的好,業務服務提供的讓人滿意,就會使顧客產生潛在的信賴感, 或是某種認定. 你可以說這是一種口碑,是一種"牌子老,信用好", 換句話說比較現代的話說,就是商家在無形中產生了商譽. 會給顧客良好的印象,間接促進顧客的消費慾望. 例如永和豆漿,彰化肉圓,新竹貢丸九份芋圓,淡水阿給,之類的... 原本是一地的名產,享有盛名. 所以不論是它的產品本身做的好吃,或是其他因素(例如特產,非此地無), 總之是在社會上形成一種無形的感染力.並或有或無的在個人的意識中形 成一種經驗, 就像是,聽到那名字,就覺得那很棒,很好吃那樣子. 然後就會使心中的消費慾望或多或少的增加. 因此做生意的人當然要推測顧客的心理,將自己的商品加以推銷囉. 店名當然是最醒目的,因此如果取個被大家認定為"好吃"的店名, 也可以說是一種行銷的策略. 就好像夜市的盜版球鞋,多半也都是"Mike" ,"Addias" ,或是"Fifa"之類的, 而沒有人會去盜版"將門",或是中國強吧.而,盜版是犯法的. 商標(Trademark),企業名稱(Trade Name),都是可以經由登記而在一定的範圍內 排除他人使用的. 但問題就是在像這類的小吃,或是名產,以地名命名,或是以噱頭命名(什麼"台 灣第一家,淡水第一家"),沒人能說這侵範了誰的權益. 也許彰化的肉圓是由某火車站附近的店家的經營才出名的, 而其他的,或許是學到皮毛,不然根本就只是一般的肉圓而已, 但在使用這種名稱上,沒有辦法去限定. 誰知道那到底是不是正牌的,大又Q料又美味的彰化肉圓?? 誰又曉得到底誰是台灣的第一家鹹酥雞?? 不論事實如何,結果會被大數所稀釋,甚至忽略掉. 在有一大堆彰化肉圓的情況下,就真正很難找到誰是元祖的彰化肉圓創始者了. 而於是這種口碑也被生意人所利用,造成賣肉圓的紛紛以彰化為店名, 賣豆漿的紛紛以永和為命名,而芋圓非得說是九份來的不然可能會沒什麼客人:p 扯遠了,但我想就是眾口鑠金吧,真正的好味道還是要自個兒去品嚐才知道的啦.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twbbs.org) ◆ From: 140.112.253.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