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headhead (不吃白色東西的怪小孩)》之銘言:
: ※ 引述《tyt (cia)》之銘言:
: : 好看的不一定禮貌
: : 不好看的一定不禮貌
: : 不過好不好看每個人的感覺不一樣
: : 這個本來就粉難
: : 就像.....
: 像啥????
: 話別說一半嘛........
: 不過我覺得
: 如果我看到一個人穿的不好看但是沒有不禮貌我不會當面說什麼,
: 但是如果已經不禮貌了就算在好看我還是會追上去告訴他......
: (就認識的人而言).......
真想知道什麼是大家所謂的不禮貌?
(姜小賤講的情況我不同意)
誰的禮貌?
你的 還是我的?
東方的 還是西方的?
所謂合宜的判準一直在修改
五零年代還墮落得足可以提起公訴的行為
現在沒有人再大驚小怪
還不說中國古代要女孩子立莫離膝行莫搖裙呢...
那時有誰想得到女性未來可以光明正大的露出膝蓋?
我懷疑在你們口口聲聲的『禮貌』誅伐下
這世界還有任何鮮活的生命力可言
姑不論禮貌究竟是以誰的標準判定
我覺得
創意本身就是一種價值
這種價值難道就不能表現在衣著上嗎?
你想永遠做一個乖乖牌?
一成不變地被製造場合的各種形式擺佈妳的外表?
而大多數那些所謂場合 所謂禮貌的權威性
深究起來也沒什麼意義重大的道理
先不談禮貌 場合
系上女生穿個裙子露個腿
就要接受某些壓力
比方促狹的玩笑啦 太過殷勤的詢問[晚上要約會啊]等等等
到後來 穿個裙子竟然還要相約哪一天大家一起穿
甚至有些衣服 只敢穿去逛街 不敢穿來系上...
這種情形有多少人仔細思考過背後代表的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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