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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Erhlin (水工鳥) 標題: [轉錄]法律與醫學3/6筆記(轉寄) 時間: Fri May 1 22:22:05 1998 ※ [本文轉錄自 Erhlin 信箱] 作者: Erhlin.bbs@bach.mc.ntu.edu.tw 標題: 法律與醫學3/6筆記(轉寄) 時間: Fri May 1 22:17:55 1998 發信人: timestone (遇到了鯰川まどか), 信區: Med86 標 題: 法律與醫學3/6筆記 發信站: ◎楓城杏話◎ (Fri Mar 6 16:34:40 1998) , 站內信件 ps:主要內容講義上都有,只記補充的細節 憲政國家:重視權力制衡 check ane balance ex:美總統<->國會,司法 國內學者傾向內閣制 內閣制:舊議員受新議員競爭 行政,立法合一 社會主義:人民代表大會:行政,立法,司法合一 大陸:法治優良 涉及人民權利義務:法律規定 但行政命令常越權,立法院輕忽,用政黨協商 有人認為行政命令都需依規定命名 有人認為只有法律授權的命令才需依規定命名 行政權本身職權內的:職權命令or行政規則or內規 實際:根本不屌命名規定 非依規定命名的命令往往與權利關係很大 法律保留:規定事項不及部份授權行政訂命令 行政保留:原本授權的行政命令回歸立法 委員會審查:單一或聯席或全院 二讀:利用國事論壇,登記發言 ->公聽會->三讀:下次院會 目前缺點:逕付三讀,文句粗糙;法治委員會缺人,效率低 正反意見->交叉發言 司法權:消極權限,不積極審查法律或行政命令 槍砲刀械彈藥管制條例:不自首加重其刑1/3,反人權 被告緘默權->放入刑事訴訟法 法官主觀判定適用那一條法律 美法官:違憲審查權 考試院正副院長非考試委員(19人),不須政黨獨立 監察院正副院長為監察委員 考試委員19人+大法官17人=36:原意:一省一人 國大無給職,領17萬:7萬出差,交際,研究等費用,不扣所得稅 5萬助理費x2,扣所得 退職資深國大領580萬,比照公教退休優惠利率年息單利18% 國大可兼任政務官 -- <<不善交際的貓>> <Origin>: ◎楓城杏話◎ bbs.mc.ntu.edu.tw <From>: b85.m5.ntu.edu.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m8.ntu.edu.tw) ◆ From: 140.112.253.1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