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Erhlin (水工鳥)
標題: [轉錄]法律與醫學3/6筆記(轉寄)
時間: Fri May 1 22:22:05 1998
※ [本文轉錄自 Erhlin 信箱]
作者: Erhlin.bbs@bach.mc.ntu.edu.tw
標題: 法律與醫學3/6筆記(轉寄)
時間: Fri May 1 22:17:55 1998
發信人: timestone (遇到了鯰川まどか), 信區: Med86
標 題: 法律與醫學3/6筆記
發信站: ◎楓城杏話◎ (Fri Mar 6 16:34:40 1998) , 站內信件
ps:主要內容講義上都有,只記補充的細節
憲政國家:重視權力制衡 check ane balance
ex:美總統<->國會,司法
國內學者傾向內閣制
內閣制:舊議員受新議員競爭
行政,立法合一
社會主義:人民代表大會:行政,立法,司法合一
大陸:法治優良
涉及人民權利義務:法律規定
但行政命令常越權,立法院輕忽,用政黨協商
有人認為行政命令都需依規定命名
有人認為只有法律授權的命令才需依規定命名
行政權本身職權內的:職權命令or行政規則or內規
實際:根本不屌命名規定
非依規定命名的命令往往與權利關係很大
法律保留:規定事項不及部份授權行政訂命令
行政保留:原本授權的行政命令回歸立法
委員會審查:單一或聯席或全院
二讀:利用國事論壇,登記發言
->公聽會->三讀:下次院會
目前缺點:逕付三讀,文句粗糙;法治委員會缺人,效率低
正反意見->交叉發言
司法權:消極權限,不積極審查法律或行政命令
槍砲刀械彈藥管制條例:不自首加重其刑1/3,反人權
被告緘默權->放入刑事訴訟法
法官主觀判定適用那一條法律
美法官:違憲審查權
考試院正副院長非考試委員(19人),不須政黨獨立
監察院正副院長為監察委員
考試委員19人+大法官17人=36:原意:一省一人
國大無給職,領17萬:7萬出差,交際,研究等費用,不扣所得稅
5萬助理費x2,扣所得
退職資深國大領580萬,比照公教退休優惠利率年息單利18%
國大可兼任政務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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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善交際的貓>>
<Origin>: ◎楓城杏話◎ bbs.mc.ntu.edu.tw <From>: b85.m5.ntu.ed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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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m8.ntu.edu.tw)
◆ From: 140.112.253.1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