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與醫學(99/06/11考題)
考試方式:open book,以下 11題選 4題作答
1.開業醫師業務收入可減去那些費用或成本後之餘額為其所得?試列舉之。
2.食品或藥品之不實廣告,我國民法與消保法相關規定有何不同?相關醫療
法規如何規定?
3.我國現行的考試權與監察權各相當於「三權分立」當中的那一種權力?請
簡述之。
4.公寓大廈之共同壁或樓地板有漏水、損壞情形,應由誰負責維修,負擔修
繕費用?
5.我國著作權法著作權之主體為何?在聘雇著作時又有何不同,試說明之。
6.(藥品聯標)台北市立醫院舉辦藥品聯標,威爾康每顆八百元,卻向中央健
保局申請二千元之藥價,超過聯標價格,其他修身養性藥商不服,乃向法
院起訴,認為市立醫院濫用公營事業之市場地位,招標應用評審而非藥格
標,健保局亦應照「得標價」給付而非(藥價表)給付。
7.試分析安樂死之類型,以及其是否成立犯罪。
8.醫事人員醫療過失應付民事責任之要件如何?醫事人員得主張之免責事由
又為何?
9.某甲有醫師資格,借牌與某乙,開設「包醫診所」,再由某乙聘雇甲看診
,月支十萬五千元薪資,乙看診之處方籤,均由甲方簽章,並持以向健保
局申請醫療給付。請問乙是否違反醫師法第二十八條第一項(密醫)、刑法
第二百十五條(業務上偽造文書)、第三百三十九條第一項(詐欺罪)?請說
明。
10.法定財產制下,夫妻結婚後的財產屬於夫妻共有還是由夫妻各自所有?如
果採約定財產制,答案是否相同?
11.就你的認知,台灣的警察、檢察官及法官對人權保障至少應做到什麼程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