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
CSS 的語法大家讀到這裡應該有一番了解了。而這部分我所要提的是 CSS 要如何
加入網頁中。雖然 CSS 跟HTML 幾乎說是沒什麼兩樣,但是要將 CSS 加入網頁中
還是要特別加以宣告。或是我不應該說是宣告,而是定義吧。 定義 CSS 有下列
幾種方法:
1.直接定義
2.在 BODY 前定義
3.以外掛方式定義 CSS
直接定義
直接定義 CSS 就是在標籤中加入 CSS 語法,看看下面的例子
<H3 style="font-family:arial;font-style:italic">
這種方式是最不易讓人感到疑惑的但也將 CSS 的優點都隱藏起來的。別忘了
CSS 是為了減輕網站維護人員在維護網頁所花費的時間與精力而發展出來的一項
技術。﹝當然 CSS 也是看見了 HTML 在排版上不足所推出的技術。﹞如果網頁中
每個元件都是以這種方式宣告其樣式那 CSS 不就和 HTML 一樣不方便了嗎!?你
或許會問那麼直接定義不就沒意思了嗎?其實也不然,在小型網頁中 CSS 也是可
以減少你花在尋找標籤的時間,而且效果又佳真是一舉兩得。如果一段體裁相當
複雜、且何其他的文字不同時,用 CSS 加以宣告你想想這將帶給我們多大的方便
呀!
在 BODY 前定義
這就是說像 JAVA SCRIPT 一樣的宣告方式。在某一網頁中要使用大量的 CSS 語
法,最好的方法就是在 BODY 這個標籤前宣告。
<STYLE TYPE="TEXT/CSS">
................ </STYLE>
這種使用方式是更加靈活的。在中小型的網頁中。如果體裁說不多也不是,說少
又不盡然的話,用這種宣告方式是最理想的。同一種體裁只要定義一次就搞定了
,不是很方便嗎?
以外掛方式定義
以外掛方式定義最大的優點是網頁本身不會佔太大的容量,而且當內容有所更動
,而體裁不需要更動時,較少的標籤在作編修時也會比較方便。而如果一次要更
改相當多的網頁時,用 CSS 事先定義好,將來要更動時只要打開 ****.CSS 這個
檔案就行了,不需要全部的網頁都打開來一個一個的修改。
<LINK REL=STYLESHEET TYPE="text/css" HREF="css.css">
在這種定義下智慧財產權也比較容易受保障。只要別人找不到定義檔就算是檢視
原始碼也不會有相同的效果。 *****.CSS 為一文字檔。裡面記載了個個標籤的相
關屬性。而個個標籤的定義方法也同前面語法介紹的一樣。只是你將原本要寫在
網頁中的內容移到 ****.CSS 的檔案中。只要用記事本將要定義的標籤加入記事
本中在儲存成以 CSS 為副檔名的檔案就可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