腳踏車管理法
1.辦法執行者: 地質系系學會
2.禁停範圍: 紅色區域全部禁止停腳踏車!!!! 維持通道順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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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儲藏室│
│ 陶 │ 小 │ ││ └───┘
│ │ 屋│ │└──────────────
│ 瓷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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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室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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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標 本 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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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違規腳踏車處理:
(1)系學會將違規腳踏車牽至館院停車場上鎖,名單公告在小屋門上的資料夾
(拖吊日期、學號、解鎖日期)
(2)為維護腳踏車安全,被系學會牽至館院上鎖的車,車主請也將自己的鎖鎖上
若腳踏車遺失,系學會不負任何保管責任
(3)一個禮拜後解鎖
(4)為避免上述繁複的情況發生,最好的方法就是
腳踏車不要放到禁停區域
4.執行日期: 98/11/02 正式執行
5.注意事項: 若車主自行破壞系學會的鎖,系學會將索賠車鎖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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