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防守是沒了,但是有訂一條防守三秒的規定。
而這個規定大意是,一個防守球員在沒有防守自己的防守對象
時,不可以待在禁區超過三秒,那要怎麼判定有沒有跟著自己的防
守對象,就是不能離超過一條手臂的長度,只要可以保持這個距離
,就算禁區內沒有對方球員還是可以繼續待著。
而區域聯防我覺得比較偏向對於球的防守,對於持球者的加強
防守,還有切斷傳球的路線,對於碰到切入有一定程度的高手,是
有壹定的防守效果的,而一般比較常見的底下站三個的,鞏固籃下
為主,而外圍站三個的那個,對於外圍的防守壓迫性會比較好,正
如女生籃球板板主所說, 3-2 的區域聯防對於側邊的防守,就是
壓迫他和阻斷他傳球的路逕。
而碰到區域聯防,在高位有一個好的中鋒,有中距離,傳球視
野好會好打很多。
※ 引述《aquariuX (D for Dynasty)》之銘言:
: ※ 引述《JoanneChung (蒨)》之銘言:
: : 請問一下所謂的區域聯防是不是就是5個人在禁區外圍圍成一圈
: : 以便隨時能對切入禁區的人做補防?
: : 聽說這個戰術在以前的NBA是禁用的是嗎?
: : 因為這樣所以公牛王朝的三角戰術才能如此厲害嗎?
: : 還有,後來是因為湖人的歐肥太強了
: : 所以區域聯防才又能使用是嗎?
: 首先 區域聯防不能謂之為戰術
: 它應該屬於防守陣形的概念
: 嗯... 我個人是那麼覺得啦...
: 據我所知的區域聯防 有好幾種
: 說到區域聯防 他的學問可深可淺
: 如果要簡單的解釋
: 就是將半場分成五塊 (五個區域)
: 1 到 5 號球員各司其職
: 顧好自己負責的那一塊區域
: 如果要深入解說呢
: 就有所謂的 2-3區域聯防
: 3-2區域聯防
: 1-3-1區域聯防
: 2-1-2區域聯防
: 2-2-1區域聯防
: 1-2-2區域聯防
: 要看你說的是哪一種
: 才決定防守人要站哪裡
: 其中在系際比賽及大X盃中
: 最常見的就是 2-3 了
: 因為他可以鞏固籃下
: 但是由於是五個人站死死的
: 屬於被動性的防守
: 所以稍嫌呆板
: 遇到中距離較準的球隊
: 後衛會跑到死....
: 再來就是一般FIBA, HBL, 校際比賽
: 較常見的 3-2
: 有點粘又不會太粘的防守
: 防守人 被防守人 球
: 這三個點畫一個三角形
: 不刻意貼人 也不刻意貼球
: 而是站在球與被防守人的中間干擾對手拿球
: 其他的我只知道理論
: 還沒有試過
: 就不獻醜了 :)
: NBA 的確因為 O'neal 改了許多規則
: 其中包括了區域聯防這個部分
: 當初 NBA 禁止區域聯防是因為
: 區域聯防將低了籃球的可看性
: 因為這樣的防守其實是呆板很悶的
: 美國人想要看的是激烈的肢體碰撞
: 跟一對一華麗單打的大對決
: 但是這樣子根本守不住像 O'neal 這樣的球員
: 於是又決定改可以區域聯防了
: NBA 有所謂的防守三秒違例
: 一個防守球員當禁區內沒有他隊進攻球員時
: 不能站在禁區超過三秒
: FIBA 則是你愛站多久就站多久
: 只要不要被教練罵就好 XD
: 其實我也忘記現行的NBA是有還是沒有禁區域聯防
: 不過我上面說的這個規則是確實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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