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華區beta basketballTW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大概知道了大家的想法, 生氣的是「程揮肘挑起打架」為什麼沒事。(前例張智峰好像也沒事) 之前提到NBA大家都會噓"XX比雞腿",所以我才不想講,不過看樣子這例好像沒這問題~ ((有人跟我舉例Horry,那場的小動作絕對不少,我一直疑惑他死包恩沒死?因為激情在 那次衝突前就產生了)) 那該怎麼判? 我質疑SBL聯盟有那個能力去判斷嗎? 好久好久以前,當林志傑坐那個飛機(對方還沒被吹犯規),林志傑衝上去要理論(有被 拉住,也沒判技術犯規) 如果真的打起來了,那......你說要判包恩死嗎? 連犯規都吹的像搞笑了,真的有那能力去修改原來的條款? 「被惡意犯規後去打人,惡意犯規的人要死」 有太多太多的爭議性,畢竟包恩不認帳又能怎樣? 如果以後要比照NBA判 參與的人都死 我也沒意見,總是方法的一種。 但明顯的SBL根本不想這麼做,要不然在第一次0112大亂鬥就該做了。 -- 題外話,這次的判決跟0112大亂鬥比起來禁賽有減少,可能是因為衝突很快制止吧~ -- 別跟人說我偷上網~囧 ※ 編輯: fff0722 來自: 61.230.126.14 (01/14 08:09)
kyhfeeling:最後一句我看到了XD 01/14 18: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