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Edwardkiller (愛德華.奇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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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新聞] 林志傑離隊證明 籃協不接受
時間Tue Apr 13 03:18:07 2010
http://udn.com/NEWS/SPORTS/BREAKINGNEWS7/5532665.shtml
【聯合報╱記者彭薇霓/即時報導】 2010.04.12 09:28 pm
台啤林志傑今天早上返台,同時向全國籃協提出離隊證明,但籃協秘書長高遠普表示,
此份離隊證明屬於廣廈籃球隊開出,非中國籃管中心「註銷」證明,因此不予接受。
全國籃球協會出示當初主動去文詢問國際籃總EMAIL內容,請國際籃總針對「台灣球員赴
中國打球後可否回台效力季後賽」釋疑。
EMAIL中國際籃總回函表示台灣球員如果結束CBA球季還要打台灣季後賽,必須取得CBA離
隊證明且合約已經屆滿,才能成立。
林志傑今天繳交的離隊同意書上註明09-10年的合約屆滿,同時離開廣廈籃球隊,但沒有
中國籃管中心的認證,不被籃球協會接受。台啤表示會再行申請籃管中心的註銷證明,廣
廈表示已經去電籃管中心註銷林志傑會籍。
若取得籃管中心證明,是否能打SBL季後賽,高遠普未明示答案。
但高遠普同時又指出,籃協在SBL領隊會議之後曾發函給各球隊表達赴中國打球球員已經
不符合註冊資格聲明,因此林志傑不能打季後賽是因為他沒有在註冊名單上。
對此台啤表示領隊會議說明寫著此條文沒錯,但又發另一函寫明「如果中華台北的球員在
打完中國男子籃球職業聯賽後,希望再回台北打超級聯賽的季後賽,則必須取得中國籃協
的離隊證明。」那為何如今提出離隊證明卻不能讓林志傑上場,兩公文中有所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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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覺得這篇新聞寫的蠻仔細地
就幾個重點來看
一、當初籃協是礙於FIBA的規定,不得不取消今年打CBA的球員在SBL球團名單中的登錄。
二、關於「台灣球員赴中國打球後可否回台效力季後賽」,籃協知道會有這樣的問題,
所以去文詢問FIBA,也得到回覆 (回覆內容報導中有說)。
前幾季打完CBA的台灣球員之所以能夠回台打SBL,為什麼?
是因為他們有在球團的登錄名單當中,回來打是OK的。
這是在今年球季之前,我們籃協自己的規則。
今天,籃協說:以前是我們的疏失,既然FIBA來函通知,就必須照FIBA的規定來走。
好,如果是這樣的話,你今天籃協既然決定這一季遵守FIBA的規範,那還扯季前的登錄
名單中沒登錄此球員,所以不能回SBL打球幹麻。前者你照FIBA的規定走,後者又要照
前幾季自己坦承疏失的規則看,根本是自打嘴巴,自相矛盾。
你遵守了第一點,假如在志傑取得中國籃協的離隊證明後,卻不遵守第二點,真的是會
很難看,很可笑。
SBL哪一隊拿冠軍,對我來說一點也不重要,我只想回味野獸的激情,不行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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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40.118.232.128
推 ciyi:^^:上面有交代,下面跟著辦。 04/13 03:34
推 einbroch:感覺是為了擋野獸而想盡各種方法 嘖嘖 鞋爛了 04/13 04:02
→ Hashin:阿達還講得真好聽勒.... 04/13 05:23
推 sniperlin:如果拿到中國籃管中心的証明 就會說開季沒登錄 不行!!!! 04/13 07:03
→ kobe245566:反正就是怕輸阿承認就好了阿!!很難嗎???? 04/13 07:11
推 rxxken:就說要讓某虎隊拿冠軍就好 04/13 07:31
推 kaikai1112:出示當初主動去文詢問國際籃總EMAIL內容 <--- 告洋狀哩 04/13 07:39
推 irenehuang15:達欣迷可別怨,種種跡象看籃協為了護短的粗糙手段 04/13 08:11
→ jy72121:籃協找個機會幫旅陸球員辦表演賽XDD,民怨會少一些(大誤) 04/13 08: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