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華區beta basketballTW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看了一連串護航 我只想到日前的藝人跟球員大麻事件, 老吳得罪動漫迷事件 多年前大小S得罪布袋戲迷跟棒球迷事件 今非昔比 就像日前楊姓藝人猥褻事件 護航的詞語也是跟上面幾篇差不多 我只想說 公眾人物做出一些市井小民會做的負面事情 (例如打架, 上夜店, ONS, 酒駕, 亂說話....) 與 公眾人物需要承受較高規格道德標準檢視 是兩者並存的 曾恐怕也要多用球技來贏回球迷的心 -- 快樂是什麼?我不會知道 我只是一條傷心的流浪狗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0.162.54
Hikaruniwa:嗯,這篇簡潔扼要,我真的覺得曾文鼎這是小事,也不會 02/05 13:11
Hikaruniwa:因此對他有什麼負面的觀感,只是護航的一直跳真跟轉移 02/05 13:12
Hikaruniwa:焦點實在是蠻有趣的 XD 02/05 13:13
easykiss:那是你覺得 02/05 13:22
kate731012:猥褻酒架打架本身是違法的 誰都不能犯 不是公眾人物的 02/05 13:29
kate731012:問題 就算不是公眾人物還是一樣 02/05 13:29
kate731012:至於上夜店 我不覺得跟道德有啥關係 一夜情 到底有 02/05 13:30
kate731012:多少人覺得他是違反道德的 又是可以討論的 02/05 13:31
ifatson:但是強制猥褻+扯人絲襪 跟 兩相情願一夜情...是一樣的嗎? 02/05 14:57
hunight:樓上 很多就是不知道曾想搞也是要那女的把腿掰開 02/05 17:54
hunight:反正什麼事都能用公眾人物無線上岡就是了 02/05 17:54
otn:不過我還是沒搞清楚一夜情為什麼球隊要處罰 犯了哪一條規則哩 02/05 18:16
otn:真的有一條隊規是不准一夜情嗎 02/05 18:17
otn:發生性行為為什麼球隊要罰款呢 到底道歉什麼呢 真是搞不懂 02/05 18:17
ykao:球團和球員間是有合約的, 要看他們的合約內容, 一條不準違反 02/05 22:51
ykao:善良風俗或不得做出損害球團名譽的規定就可以罰了 02/05 22:52
hunight:球員合約難道會寫 不准跟女友以外的人打砲? 02/05 22:56
easykiss:難道球員合約會寫 可以跟女友以外的人打砲? 02/06 00:51
hunight:笑死人了 法律什麼時候是規定"可以"做的事 02/06 01:17
hunight:法律沒規定你可以呼吸,可以跟別人打砲 你就不做? 02/06 01:19
otn:我不相信球團規定會禁止性行為 這裡有沒有裕隆的工作人員說說 02/06 15:05
otn:樓上有道理 02/06 15:06
Regen:你的道德標準真高 高到要禁止公眾人物打泡 假道學.. 02/06 17:44
otn:補噓 02/08 02: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