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080429/2/y6j6.html
SBL超級聯賽球隊台灣銀行籃球隊,前總教練韋陳明、隊長簡明富,去年浮報差旅費3萬5千
餘元案,台北地檢署偵結,給予兩人緩起訴處分。韋陳明須捐3萬元給公益團體,簡明富須
服40小時義務勞務。
台銀去年暑假期間,在彰化縣溪湖國中舉辦台灣銀行暑期籃球訓練營,訓練營為期3天,由
總教練韋陳明率領隊長簡明富等6名球員指導國小五年級至高中學生打球。
檢方查出,原訂第三天的活動突然取消,韋陳明、簡明富卻仍依原訂出差計畫,向球隊申
報3天出差費5萬餘元。球隊去年底查帳時,韋陳明、簡明富自動承認浮報差旅費,並繳回
溢領的3萬5千餘元差旅費,再向調查局台北市調處自首。事後,兩人被球隊各記申誡兩次
,韋陳明辭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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