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kimkimkimkim (四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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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新聞] 〈SBL〉五折、二折!改判可討價還價?裁判新挑戰!
時間Mon Apr 27 02:53:33 2009
〈SBL〉五折、二折!改判可討價還價?裁判新挑戰!
民生@報╱民生@報 2009-04-26 19:00 調整字級:
「奪權」手勢比出後,可以收回、改判嗎?判決,可以討價還價、形同買賣?否則,一陣
吵鬧後為何「打折」,重罰變輕判?
SBL超籃裁判問題又一椿!25日台灣大vs.台啤的改判例來僅見,足做範例,怕只怕,既難
成範本,反淪為惡例!
終場前2分12秒,台灣大78:76領先,台啤中鋒哈孝遠籃下強攻,遭台灣大兩、三人聯手
封阻,他不敵倒地,台灣大搶下籃板易守為攻,且形成多打少的有利局面,因哈孝遠仍單
兵倒在對邊地板不起,殿後裁判王聲葦又適經其身旁,哈孝遠於是揚腿,一腳鉤到王聲葦
。
王聲葦瞬間直接反應是,哈孝遠蓄意起腳,轉身後不假思索,當
下對哈孝遠比出「奪權」趕出場手勢,台啤教頭閻家驊不爽,衝進場對王聲葦咆哮,另兩
裁判適時排解,衝突始未出現。
三裁判隨後與臨場委員葉中胤、裁判組長黃朝和研商,決定撤銷「奪權」判決,改判哈孝
遠技術犯規一次,黃朝和解釋,反覆觀看電視重播,哈孝遠確曾起腳鉤王聲葦,唯無法明
辦他係惡意或
無心,但傾向非故意,王聲葦的奪權手勢又似快了點,而說服他重新認定。
也即考量哈孝遠如非蓄意,判其奪權,他須立即離場,且依規定將禁賽1場、罰款1萬,果
真如此,對哈孝遠不盡公平,但他起腳是事實,不能不罰,因而折衷,改判技術犯規。
重罰變輕判,台啤得利,教頭閻家驊接受,台灣大卻相對有意見,教頭鄭志龍尤其不滿並
抗議,這一來裁判又成夾心餅乾,但鄭志龍為顧全大局,未再堅持,哈孝遠技術犯規定調
,由台灣大先2罰,再發邊球續攻,比賽恢復,台灣大最終87:83險勝。
但問題來了!犯規、技術犯規、奪權等判決,屬裁判自由心證,理論上,判決既出,難能
改判,否則裁判威信如何建立?何況,此一改判,係為平衡雙方而協調後的產物,尤其,
哈孝遠從原判將奪權趕出場、禁賽、罰款,到只吞技術犯規,可謂全身而退,判例不僅「
打折」,且可能五折不到,乃至只剩二折!
黃朝和承認,奪權判決確屬自由心證,王聲葦說了算,他若堅持到底,任誰都改不了,但
堅持的結果,可能場面難以收拾,比賽無法繼續,因而協商雙方教練,求取最小的傷害,
改判且由重變輕,是不得不的作法。
而這與日前達欣vs.台啤,田壘自後封阻快攻上籃的林志傑,硬被裁判處「違反運動道德
犯規」重刑,又不盡相同,即「田案」即便誤判,難有轉圜餘地,「哈案」則存在改判的
空間。
此一講法似是而非,信者恆信、不信者恆不信,而裁判除了依法判決,哨音既出,究竟還
有多少修補彈性,由「哈案」來看,委實沒有標準答案!
也難怪,身為SBL裁判的領導,SBL季後賽還沒來,黃朝和已憂心忡忡,唯恐屆時裁判難為
、爭議不斷!
http://sports.yam.com/msn/sports/200904/2009042655568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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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rex852753:若是單純討論後認為判太重改判我ok 04/27 02:55
→ rex852753:但黃老師這次說的那段協商我無法認同 04/27 02:55
推 a2156700:顧全大局! 04/27 08:02
→ phil807124:Ya 這個爛聯盟趕快倒求求你 04/27 09:31
推 iammau:現在這個節骨眼沒人會同情達欣的啦!台啤真是漁翁得利XD 04/27 10:10
噓 changmeme:一點都不重 04/27 14:11
→ da7230:又是裁判..SBL是在比賽判決的一個聯盟嗎? 04/27 22: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