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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則就是這樣... 為什麼都要討論"這樣的罰則太嚴重了!!","應該要再給她們一次機會。" 這樣的教育方式就是錯的!! 我們要教導的就是要學習的就是『遵守規則』。 為什麼要定義出闖紅燈?? 闖紅燈感覺上並不嚴重,會要罰款那麼貴的原因就是因為有可能會造成更嚴重的後果。 當初就是因為輔大與台體的幹架事件, 才會把規則改的那麼重的啊!! 這就是要告訴大家遊戲規則在哪哩,請遵守。 在討論"鬥毆" 當天的影片我看了10次。 關鍵就在於陳昱翰衝出去推了對方一把, 再加上影片,傷害罪提告絕對也是成立的。 那一推絕對不是勸架。 不是說要打到流血才算是鬥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2.147.239.36
liang0906 :推"不是打到流血才算是鬥毆" 02/24 17:52
TOOCOOLICQ :妓者們本末倒置,裁判依規章執法何錯之有? 02/24 17:58
wn7158 :呵!要告,任何東西,小事情都能告,只是要看告不告 02/24 19:57
wn7158 :的成而已!比如說,球員當場被教練罵,他也可以告教 02/24 19:57
wn7158 :練公然侮辱喔!你舉陳的例子,根本就故意放大,先舉 02/24 19:57
wn7158 :例他這例子,有被判刑再來說嘴好嗎? 02/24 19:57
cracKnel :筆者看過的重大鬥毆事件不少 但這不夠支撐本文論述 02/24 22:14
cracKnel :另外筆者知不知道 把人打死其實不一定會流血 02/24 22:15
cracKnel :推一下 顱內出血 都可能造成死亡 這明顯是兩群打架了 02/24 22:16
kaky :教練罵就叫公然侮辱?哈哈 所以你說義守教練公然侮辱 02/25 00:50
kaky :球員?只是球員不告義守教練而已?!! 02/25 00:50
viper0423 :連籃協秘書長都挺UBA判決了,鄉民還想吵什麼? 02/25 05: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