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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行規定 每隊至多一名非華裔球員(即俗稱的洋將) 每隊可額外擁有至多兩名的華僑球員,並具有中華民國護照與僑居加簽 歷年變革 第一季-第三季(2003-2006) 只有台灣本土球員能打SBL 第四季-第六季(2006-2009) 第三季結束後,SBL委員會決議開放洋將,規則如下 前一季倒數三名者,方可聘傭非台灣籍球員(包含無台灣身分證之華僑) 非亞洲球員身高必須低於200公分,亞洲球員(含華僑)不在此限。 無薪資上限 賽季中不得更換洋將 本條例實施三年,至第六季為止 第七季-第八季(2010-2011) 第七季開季前決議出新規則: 每隊都能請洋將(未提及華裔,普遍解讀是不含華裔球員) 身高低於200公分 月薪US$10000以下 第七季(開季2010年1月9日)在2/28號前可替換洋將;第八季(開季2010年12月25日)在2/12 前可替換洋將。 第九季(2011-2012) 2011年6月17日SBL籌備會上,又將洋將身高上限提高五公分,即限高205公分。其實在籌 備會上,已經有球隊提議取消身高限制(如邱大宗)。而賈凡認為,薪資限制影響比較大。 另一方面邱大宗也提議開放亞裔球員,不占洋將名額,但沒得到採納。[1] 第十季(2012-2013) 首次公開丈量洋將身高,顧及公平(是唯一一次,因為隔年取消身高限制)。 於2012/11/17開季,更替洋將的期限為2013/1/7。 另一方面開放華裔球員(有護照與僑居加簽),每隊可擁有兩名。 第十一季-第十三季(2013-2016) 2013年六月的籌備中,在丁守中的堅持與遊說下,洋將身高與薪資不再有任何限制。 已歸化台灣的戴維斯(Quincy Davis),其母隊璞園承諾,不會另請洋將。 更換洋將期限: 第十一季 12月30日 (11月16日開季) 第十二季 1月26日 (11月22日開季) 第十三季 2月22日 (11月28日開季) 第十四季-(2016-) 2016年5月19日召開領隊會議,未來洋將大限後,若有球隊洋將受傷,可提出公立醫院證 明傷勢,並補進過去聯盟曾登入過的洋將。 於2016年11月12日開季,更替洋將的期限為2017年2月6日。 -- 資料來源:https://goo.gl/PM9Aix (台灣籃球維基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