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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幾天我在看報紙。在我閱讀的那 頁的另一側,斗大的標題寫著:生物界 發現斷背山,加州大學不罰同性戀。身 旁有基督教的同學看到,直呼:什麼! 太過份了,怎麼可以不罰同性戀?   這位同學,最近跟我還頗要好的說。   這件事情其實並未使我自此就跟他 疏遠了,畢竟也聽習慣了。但我想了解 的是:既然基督教這般地反對同性戀, 那麼他們究竟認為同性戀應該受到什麼 樣的待遇?   基督教會,包括狹義的新教教會與 天主教教會,發佈反對同性戀的新聞稿 ,時有所聞。但不知道是我不會讀還是 怎樣,我似乎很難讀懂,他們究竟希望 同性戀者,當然包括我們雙性戀者,以 後要用什麼樣的方式生活下去。   不能在公共場合做出接吻等等的猥 褻行為,開除同性戀教士,打壓同性戀 婚姻立法,究竟象徵了什麼意涵?   我發現,似乎教會方面只有消極地 以「眼不見為淨」的方式,消滅他們眼 中的同性戀者而已。絲毫找不到任何積 極處理同性戀問題的做法。除了經典上 的信條以外,立場實在十分薄弱。   所以,我猜想,只是我沒有接收到 這樣的資訊而已。說不定其實教會有很 好的做法,只是我不知道而已厚?   所以,想請問諸位,不知道有沒有 這方面的新聞或網站,可以讓小弟拜讀 的。如果有的話,那再感謝不過了。   不過話又說回來,既然經典上面都 認為同性戀是罪惡的,教會能有什麼積 極面的做法,我也覺得很疑惑。不是人 皆負有原罪嗎?異性戀信仰基督可以得 救,同性戀好像整個都bug到了,就算信 仰也不能解除這樣的枷鎖。十分耐人尋 味。 -- Something is pulling me. I feel the gravity of it all...... http://www.wretch.cc/blog/calvin4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6.53.4 ※ 編輯: aaron4 來自: 220.136.53.4 (04/07 23:33) ※ 編輯: aaron4 來自: 220.136.53.4 (04/07 23:38)
Macon:其實也有支持同性戀的教會,譬如同光教會。 04/07 23:52
Macon:還有經典也是有不同的詮釋。 04/08 00:04
Macon:同光教會的網站上好像有自己的釋經方法。同志神學? 04/08 00:09
ccdot:但老實說能對經典好好詮釋的基教徒越來越少了.. 04/08 00:11
ccdot:我對現在的基督教有點失望... 04/08 00:11
Macon:因為釋經的人吧,多少有點包袱,自己看不到的盲點。 04/08 00:18
talis:你把基督教當作是什麼?解經的人當作是什麼? 04/08 00:58
talis:神化造成盲目,也造成過多的期待。 04/08 00:58
zeus1984:我看同志神學 基本上覺得是一整個失敗 04/08 01:01
zeus1984:在我的看法是 同性戀是罪 但不會比說謊偷竊來的大 04/08 01:02
PLAYLIFE:我想沒有人會希望自己的感情被看是罪 那怕只是小小的罪過 04/08 01:19
zeus1984:可能是我從小被基督教洗腦了吧XD 04/08 01:21
PLAYLIFE:要再幫你洗一次嗎 呼呼呼… 04/08 01:24
ccdot:如果不希望別人期待,就不該過度膨脹自己的信仰, 04/08 01:29
ccdot:然後對非基督徒嗤之以鼻..我不知道其他國家的基督教徒是怎樣 04/08 01:31
ccdot:但是台灣一堆教徒是抱持這種想法~ 04/08 01:32
boogeyu:同性戀是罪 但不會比異性戀來得大(我是佛教徒) 04/08 05:17
minnewanka:個人覺得基督教是一個很偏激的宗教 04/08 10:19
zoozoo:為什麼同性戀是罪? ╮(﹀_﹀")╭ 04/08 11:00
addict2u:中古時代同性戀會不會被當異端被楚死啊...(抖) 04/08 11:10
zeus1984:幫我洗什麼 洗澡嗎 >/////< 04/08 17:29
zeus1984:早在摩西法典的時期就有針對同性戀的法律了 04/08 17:50
aaron4:樓上西斯耶XDD 04/08 23:30
> -------------------------------------------------------------------------- < 作者: talis (來一段蒼綠) 看板: bi-sexual 標題: Re: [心得] 我想知道 時間: Sat Apr 8 11:18:00 2006 ※ 引述《aaron4 (a4)》之銘言: : 標題: [心得] 我想知道 : 推 ccdot:但老實說能對經典好好詮釋的基教徒越來越少了.. 04/08 00:11 : → ccdot:我對現在的基督教有點失望... 04/08 00:11 : 推 zeus1984:我看同志神學 基本上覺得是一整個失敗 04/08 01:01 : → zeus1984:在我的看法是 同性戀是罪 但不會比說謊偷竊來的大 04/08 01:02 : 推 PLAYLIFE:我想沒有人會希望自己的感情被看是罪 那怕只是小小的罪過 04/08 01:19 : 推 zeus1984:可能是我從小被基督教洗腦了吧XD 04/08 01:21 : 推 PLAYLIFE:要再幫你洗一次嗎 呼呼呼… 04/08 01:24 : 推 ccdot:如果不希望別人期待,就不該過度膨脹自己的信仰, 04/08 01:29 : → ccdot:然後對非基督徒嗤之以鼻..我不知道其他國家的基督教徒是怎樣 04/08 01:31 : → ccdot:但是台灣一堆教徒是抱持這種想法~ 04/08 01:32 : 推 boogeyu:同性戀是罪 但不會比異性戀來得大(我是佛教徒) 04/08 05:17 : 推 minnewanka:個人覺得基督教是一個很偏激的宗教 04/08 10:19 來回應一下好了,既然在Bi版還沒說過XD 我會這麼回應對同性戀持負面看法的弟兄姊妹: 「你在日常生活中,認識哪幾個G?公眾人物的蔡康永不算喔?」 同樣的,對基督教的偏見也是這樣解釋。 究竟你認識基督教的方式,是版上轉文所看到的基督新報呢?還是同光教會 所發的會報認識的呢?或者是看到大學去信仰基督教的朋友?又或者是像我 自小在基督教空氣中成長,抱持著異象壓制規條之想法的呢? 從不同的角度去切入瞭解一個事物,當然會看到不一樣的東西。你當然可以 說我所看到的即是如此「Seeing is Believing」,但是,這不會是事物的全 貌,個人以為以偏蓋全是一種傲慢的姿態,並不是值得信仰的真理。 當然抱怨歸抱怨啦^^但是造成對立與歧見就是不對的。 另外補充一點的是,對非基督徒嗤之以鼻這恐怕不是這個教所教導的,而是 那傢伙本身就這樣吧,基督教排斥的是「其他神」,而不是「其他人」,它 是「一神教」而不是「一人教」喔。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9.200.162
ccdot:我看到的是兩三間教會的人..幾百人耶 還算以偏蓋全嗎= =" 04/08 20:29
ccdot:有聽說基督教有分公會和教會,以往我認識的基督教多是公會 04/08 20:31
ccdot:所以小時候我很喜歡基督教! 但長大接觸到所謂的教會後..恩。 04/08 20:32
> -------------------------------------------------------------------------- < 作者: Cuthalion (吟遊詩人) 看板: bi-sexual 標題: Re: [心得] 我想知道 時間: Sat Apr 8 12:38:45 2006 看到就提供一下 聖經中關於反對同性戀的段落 這是以我自己理解與徵詢基督教友人後的結果 舊約 利未記 第十八章 1 耶和華對摩西說: (中略) 22 不可與男人苟合,像與女人一樣;這本是可憎惡的。 舊約 利未記 第二十章 13. 人若與男人苟合,像與女人一樣,他們二人行了可憎的事,總要把他們治 死,罪要歸到他們身上。 新約 羅馬書 第一章 26. 因此,神任憑他們放縱可羞恥的情慾。他們的女人把順性的用處變為逆性 的用處; 27. 男人也是如此,棄了女人順性的用處,慾火攻心,彼此貪戀,男和男行可 羞恥的事,就在自己身上受這妄為當得的報應。 新約 哥林多前書 第六章 9. 你們豈不知不義的人不能承受神的國嗎﹖不要自欺!無論是淫亂的、拜偶 像的、姦淫的、作孌童的、親男色的、 10. 偷竊的、貪婪的、醉酒的、辱罵的、勒索的,都不能承受神的國。 11. 你們中間也有人從前是這樣;但如今你們奉主耶穌基督的名,並藉著我們 神的靈,已經洗淨,成聖,稱義了。 新約 提磨太前書 第一章 9. 因為律法不是為義人設立的,乃是為不法和不服的,不虔誠和犯罪的,不 聖潔和戀世俗的,弒父母和殺人的, 10. 行淫和親男色的,搶人口和說謊話的,並起假誓的,或是為別樣敵正道的 事設立的。 另外亦有人以所多瑪城被滅之事作為上帝憎惡同志的例證 原文見此(舊約 創世紀 第十九章) http://springbible.fhl.net/read5.cgi?ot1_19 (因有認為天使與騷擾天使之所多瑪人皆是男身) 但這爭議比較大,被認為有附會之嫌 但前舉之各項大都是明確指出同男同性戀是被神禁止的 (好像沒提到女同:p) 參考一下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16.76.207 ※ 編輯: Cuthalion 來自: 61.216.76.207 (04/08 12:39)
euteamo:好噁心的經文 04/08 13:44
> -------------------------------------------------------------------------- < 作者: away390 (away) 看板: bi-sexual 標題: Re: [心得] 我想知道 時間: Sat Apr 8 14:10:07 2006 ※ 引述《Cuthalion (吟遊詩人)》之銘言: : 看到就提供一下 : 聖經中關於反對同性戀的段落 : 這是以我自己理解與徵詢基督教友人後的結果 : 舊約 利未記 第十八章 : 1 耶和華對摩西說: : (中略) : 22 不可與男人苟合,像與女人一樣;這本是可憎惡的。 : 舊約 利未記 第二十章 : 13. 人若與男人苟合,像與女人一樣,他們二人行了可憎的事,總要把他們治 : 死,罪要歸到他們身上。 : 新約 羅馬書 第一章 : 26. 因此,神任憑他們放縱可羞恥的情慾。他們的女人把順性的用處變為逆性 : 的用處; : 27. 男人也是如此,棄了女人順性的用處,慾火攻心,彼此貪戀,男和男行可 : 羞恥的事,就在自己身上受這妄為當得的報應。 : 新約 哥林多前書 第六章 : 9. 你們豈不知不義的人不能承受神的國嗎﹖不要自欺!無論是淫亂的、拜偶 : 像的、姦淫的、作孌童的、親男色的、 : 10. 偷竊的、貪婪的、醉酒的、辱罵的、勒索的,都不能承受神的國。 : 11. 你們中間也有人從前是這樣;但如今你們奉主耶穌基督的名,並藉著我們 : 神的靈,已經洗淨,成聖,稱義了。 : 新約 提磨太前書 第一章 : 9. 因為律法不是為義人設立的,乃是為不法和不服的,不虔誠和犯罪的,不 : 聖潔和戀世俗的,弒父母和殺人的, : 10. 行淫和親男色的,搶人口和說謊話的,並起假誓的,或是為別樣敵正道的 : 事設立的。 : 另外亦有人以所多瑪城被滅之事作為上帝憎惡同志的例證 : 原文見此(舊約 創世紀 第十九章) : http://springbible.fhl.net/read5.cgi?ot1_19 : (因有認為天使與騷擾天使之所多瑪人皆是男身) : 但這爭議比較大,被認為有附會之嫌 : 但前舉之各項大都是明確指出同男同性戀是被神禁止的 : (好像沒提到女同:p) : 參考一下 我是路人~看到你們在討論這個話題 所以也想問看看~~ 從聖經上 從古希臘史中 知道同性戀是很早就存在的 但是一直不知道為什麼會演變成 今天大多數教徒拿著聖經"討伐同性戀" 宛若另一場宗教戰爭... 我想聖經中的這些話必有其涵義 不然 為何耶穌要這樣明確的指出這樣的行為是有罪的 是因為當時多數人因貪誤男色而導致社會禮教敗壞 還是有其他因素??@@ 我只是很好奇想知道是怎麼樣的歷史背景 讓同性戀正式被記載在聖經裡甚至被判為有罪 (這在中國歷史上幾乎看不到呀!!) 況且同性戀的族群在歷史上存在這麼久 從不曾壯大也不曾消失 這不是有很值得探討的地方嗎? (迷之聲:難道聖經就不會像憲法一樣會有牴觸的時候嗎?) 問的沒頭沒尾的~請多包含!!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30.111.110 > -------------------------------------------------------------------------- < 作者: asdfg5678 (D大調雙鋼琴奏鳴曲) 看板: bi-sexual 標題: Re: [心得] 我想知道 時間: Sat Apr 8 14:27:48 2006 ※ 引述《away390 (away)》之銘言: : ※ 引述《Cuthalion (吟遊詩人)》之銘言: 上帝那麼討厭同性戀 具有恐同症... 會不會是 撒旦是GAY 我知道一定會有人覺得我豪笅........ 可是撒旦他本來是天使的 是一個很聰明的天使... 可是 大概就是太聰明 想造反吧? 所以上帝把他給趕走 這是我曾經讀過的... 大致上如此 後來我想一想 大膽假設 也許這位天使很美麗之類的 是男的 我記得上帝身邊那些天使都是男的 結果 因為他太聰明了 他愛上上帝 上帝也愛上他了... 兩個人在一起.... 後來可能吵架之類的....上帝可能知道自己錯了! 結果惱羞成怒 把他給趕走  他就很難過 很怨恨 變成惡魔! 開始跟上帝對抗 上帝 當然也很氣 然後就開始很討厭GAY 撒旦很愛說謊...為什麼?說不定他是天使的時候就喜歡說謊 結果被上帝抓包 撒謊大概是她們分手吵架的導火線 總之 最後上帝就很討厭GAY....... : : 看到就提供一下 : : 聖經中關於反對同性戀的段落 : : 這是以我自己理解與徵詢基督教友人後的結果 : : 舊約 利未記 第十八章 : : 1 耶和華對摩西說: : : (中略) : : 22 不可與男人苟合,像與女人一樣;這本是可憎惡的。 : : 舊約 利未記 第二十章 : : 13. 人若與男人苟合,像與女人一樣,他們二人行了可憎的事,總要把他們治 : : 死,罪要歸到他們身上。 : : 新約 羅馬書 第一章 : : 26. 因此,神任憑他們放縱可羞恥的情慾。他們的女人把順性的用處變為逆性 : : 的用處; : : 27. 男人也是如此,棄了女人順性的用處,慾火攻心,彼此貪戀,男和男行可 : : 羞恥的事,就在自己身上受這妄為當得的報應。 : : 新約 哥林多前書 第六章 : : 9. 你們豈不知不義的人不能承受神的國嗎﹖不要自欺!無論是淫亂的、拜偶 : : 像的、姦淫的、作孌童的、親男色的、 : : 10. 偷竊的、貪婪的、醉酒的、辱罵的、勒索的,都不能承受神的國。 : : 11. 你們中間也有人從前是這樣;但如今你們奉主耶穌基督的名,並藉著我們 : : 神的靈,已經洗淨,成聖,稱義了。 : : 新約 提磨太前書 第一章 : : 9. 因為律法不是為義人設立的,乃是為不法和不服的,不虔誠和犯罪的,不 : : 聖潔和戀世俗的,弒父母和殺人的, : : 10. 行淫和親男色的,搶人口和說謊話的,並起假誓的,或是為別樣敵正道的 : : 事設立的。 : : 另外亦有人以所多瑪城被滅之事作為上帝憎惡同志的例證 : : 原文見此(舊約 創世紀 第十九章) : : http://springbible.fhl.net/read5.cgi?ot1_19 : : (因有認為天使與騷擾天使之所多瑪人皆是男身) : : 但這爭議比較大,被認為有附會之嫌 : : 但前舉之各項大都是明確指出同男同性戀是被神禁止的 : : (好像沒提到女同:p) : : 參考一下 : 我是路人~看到你們在討論這個話題 : 所以也想問看看~~ : 從聖經上 從古希臘史中 知道同性戀是很早就存在的 : 但是一直不知道為什麼會演變成 : 今天大多數教徒拿著聖經"討伐同性戀" : 宛若另一場宗教戰爭... : 我想聖經中的這些話必有其涵義 : 不然 為何耶穌要這樣明確的指出這樣的行為是有罪的 : 是因為當時多數人因貪誤男色而導致社會禮教敗壞 : 還是有其他因素??@@ : 我只是很好奇想知道是怎麼樣的歷史背景 : 讓同性戀正式被記載在聖經裡甚至被判為有罪 : (這在中國歷史上幾乎看不到呀!!) : 況且同性戀的族群在歷史上存在這麼久 : 從不曾壯大也不曾消失 : 這不是有很值得探討的地方嗎? : (迷之聲:難道聖經就不會像憲法一樣會有牴觸的時候嗎?) : 問的沒頭沒尾的~請多包含!!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16.177.236
Macon:想像力太豐富,那撒旦應該是去誘惑亞當,然後亞當夏娃就被 04/08 17:00
Cuthalion:額,基本上超越的存有應該是無性別的 04/08 18:44
Macon:被趕出伊甸園了。orz 04/08 19:28
ccdot:天使不是無性別的嗎?難道我記錯了@@a 04/08 20:36
> -------------------------------------------------------------------------- < 作者: Junchoon (I'll be there.) 看板: bi-sexual 標題: Re: [心得] 我想知道 時間: Sat Apr 8 17:48:41 2006 ※ 引述《away390 (away)》之銘言: : 我是路人~看到你們在討論這個話題 : 所以也想問看看~~ : 從聖經上 從古希臘史中 知道同性戀是很早就存在的 : 但是一直不知道為什麼會演變成 : 今天大多數教徒拿著聖經"討伐同性戀" : 宛若另一場宗教戰爭... : 我想聖經中的這些話必有其涵義 : 不然 為何耶穌要這樣明確的指出這樣的行為是有罪的 : 是因為當時多數人因貪誤男色而導致社會禮教敗壞 : 還是有其他因素??@@ : 我只是很好奇想知道是怎麼樣的歷史背景 : 讓同性戀正式被記載在聖經裡甚至被判為有罪 : (這在中國歷史上幾乎看不到呀!!) : 況且同性戀的族群在歷史上存在這麼久 : 從不曾壯大也不曾消失 : 這不是有很值得探討的地方嗎? : (迷之聲:難道聖經就不會像憲法一樣會有牴觸的時候嗎?) : 問的沒頭沒尾的~請多包含!! 基督教反對同性戀除了上面的經文以外 應該還有部分是因為同性戀無法生育後代的緣故吧 sodomy原本也不是只有雞姦的意思 而是指男女陰道性交之外的性行為(大英百科全書的解釋) 也可以解釋成沒辦法生小孩的性行為... 只是後來sodomy law幾乎都變成針對同性戀尤其是男同志的 這一個不合理的法律也是源自於基督教的 我覺得基督教會排斥同性戀也許跟同志無法生育 無法在基督教擴展的時期增加教會的勢力也有關係吧 畢竟基督教跟回教都是組織性比較強烈的宗教... -- 『我們是自己的魔鬼,我們將自己逐出我們的天堂。』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75.50.46 > -------------------------------------------------------------------------- < 作者: mobby (等待與希望) 看板: bi-sexual 標題: Re: [心得] 我想知道 時間: Sun Apr 9 08:24:00 2006 難得bi板有熱烈的討論串,我也來湊一腳,離題閒聊一下好了 先聲名一下,我有點偏激唷,基督徒可以跳開這篇文章不看:p 每當碰到傳教士,我多半都會抱著”找他麻煩”的心態來面對,原因就是同志議題 像之前有人在路上攔下我,問我說,如果他們教會要辦講座,我對什麼主題有興趣? 我堆著滿臉甜蜜又銳利的笑容回答他說:我想聽檢討基督教跟聖經缺點的講座! 二年前過得很糟,在餐廳吃飯時,被教友找上,就這麼答應聽他們講解聖經的課程 聽了十來課,感覺不錯,最後卻沒待下去,也是因為同志議題挑動我對基督的反骨 幾個月後,新聞爆出來,才知道他們是攝理教的。不過他們人都很親切倒是真的唷 關於基督教對同性戀議題的看法,真的討論起來著實是長篇大論 aaron可以去Christianity板一遊,有此議題的討論串,洋洋灑灑好幾十篇 各種觀點都有,相信可以滿足你的好奇^^ 印象中我還在那看到白鯊的推文呢:) 有圈內朋友是基督徒,問他這件事,他說反正會下地獄的戒律早就犯了很多 早就不只是犯”搞同性戀”這個罪行了。想想,也確實如此,人犯太多罪了 光是”不准進行婚前性行為”這一點,就有多少教徒觸犯了呀? 白天說信仰上帝,晚上做愛,隔天被問到婚前性行為時,再在那傻笑、支吾其詞... 人類往往就是這樣,信仰想相信的那半套教義,違反想違反的另一半教義 其實宗教禁止很多事情,人類也不斷違反著,這麼想的話,也許能釋懷一些 像是節育吧,天主教是禁止避孕的,這樣子一個觀念,正不斷被人們違反著 或曾經,讀到同志在回教國家被處罰至死,剛看到這則新聞時真的非常氣憤 後來才聽別人說,在那國家,一些性行為,甚至婦女的脖子露出來就是大罪 東也是大罪,西也是死罪,各種各樣繁瑣的戒律,並不是只衝著同性戀而已 我反對的是宗教團體聚集盲目的大眾,還把偏見當真理的行為吧! 光聽”神愛世人”這一點,就該知道,如果有人天生喜歡同性的話 那麼,身為上帝信徒的人,就不該反對、排拒喜歡同性的人 如果反對了,就是曲解教義,誤讀聖經,被偏見牽著鼻子走 世界上總會有無知的人,人也一定會有某種程度的偏見,這是避免不了的 可是,一個無知的人,背後卻有宗教這樣龐大的靠山支持,給他擴散偏見的機會 面對不瞭解的事情,面對不斷改變的現代社會所衍生出來的種種嶄新的問題 不去深思,只會抱著聖經,望文生義,然後就烏拉拉blabla地大放厥詞,真是悲哀! 卡謬說:世界上的邪惡總是來自無知,最無法改變的邪惡便是自以為知道一切的無知。 怎樣叫做自以為知道一切的無知呢?就是啥也不懂,只會抱著聖經說: ”根據聖經所記載,根據上帝所言,我說的就是真理,你說的都是錯誤的!” 無知的人、武斷的人,如果確實被別人當作無知、武斷的人,那還真是有道理 如果無知武斷的人,還能披上長袍,頭戴皇冠,手拿權杖,被上億教徒簇擁 說完亂七八糟的發言之後,還有上億人幫著拍手叫好,才真是可笑的悲哀 這樣子的人類文明,跟動物園裡猴子圍著猴王歡呼吠叫的情形相比,老實說 前者更可笑一點,至少猴子不會相信猴子是神的選民,不覺得自己是真理化身! 基督天主教幫過不少人,讓很多人向善,讓很多人慈悲,這確實是功德,確實該感謝 可是,十字軍東征殺了很多人,很多巫女被燒死,優秀科學家被殺死,這也是事實; 提出地球繞太陽轉的科學家已經獲得平反了,如果同性戀確實不是一件罪行 希望,不久之後,也有同樣地獲得平反的一天! 再緩頰一次,宗教確實對人類社會有幫助,另一面確實也造成一些禍害 有人較正確較客觀地信仰著這個宗教,有人懷著偏頗的心信仰這個宗教 有人對不熟悉的行為仍用寬廣的心去包容,有人則把反對者攻訐或燒死 這就是人類的世界,宗教不夠美好,同樣的也不那麼糟糕,而每個一人 不管信不信宗教,都希望能進行獨立思考,能合理地給予他人一個空間 不要輕易盲從,不要在盲從之後還洋洋得意地自以為握有”真理”! 老實說,我不理會基督教對同性戀的罪名化,就同樣不會希罕他們為同志平反 只是,看到有人,包括我自己,多少因此生活上受到壓抑與不安時,仍會生氣; 我不喜歡基督天主教,純粹是因為”我不喜歡”,我承認這確實是個偏見 也希望基督教侵犯到我時,能知道宗教是有偏見的,而不是”以真理為依據的”!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6.54.71
PLAYLIFE:推論點 04/09 08:55
aaron4:噢謝謝你,我會去看看的XD 04/09 11:56
mobby:很多文章~可以讓你看到脫窗XD 04/09 12:10
ccdot:XD 好直接~ 不過我想推欸.. 04/09 15:39
> -------------------------------------------------------------------------- < 作者: xxvi (Hilfe!) 看板: bi-sexual 標題: Re: [心得] 我想知道 時間: Sun Apr 9 10:14:36 2006 ※ 引述《mobby (等待與希望)》之銘言:       基督、天主教在同志身上安的「罪名」,或許確實很難洗清       吧。就像前頭 Cuthalion貼的那些經文,明明白白地,我們       可以知道,耶穌八成是個嚴重恐同者啊XD       不過,「為什麼」要有這些對同性愛或性行為的禁止和打壓       ?我覺得這是個很有趣的問題:p 想了想,我覺得大概有下       面這些原因吧:       第一,這個宗教或規定形成時,社會剛好處於較原始的形態       ,需要大量人力協助農事或漁獵。       曾經看過一個說法是,社會上對同性戀的排斥可能是由於早       先人們認為,性行為的目的應該是「傳宗接代」和「增產報       國」之類,於是明顯無法傳承子嗣的同性戀情就被禁止囉。       我想這可能是很多文化自古排斥同志的原因呢。       其二,異性戀者將自己對同性性行為的反感,投射到「進行       這些行為」的同性戀者身上。       不曉得是不是生物本能之類的,異性戀對於和同性發生性行       為總有排斥感,正如同性戀者也多無法接受與異性有性關係       一樣。而在「為什麼他/她居然能接受這種事!」的想法影       響之下,也就有人很自動地「厭屋及烏」,把和自己不同性       取向的人劃入討厭鬼噁心鬼範圍囉。(就像很多人還是受不       了變裝、跨性別……呀:( )       (忍不住要說我一個很有趣的異性戀朋友,他說自己『絕對       絕對不能忍受看見其他男生的性器官』,並且覺得非常噁心       ,除了他自己的之外XD 不過他倒一直都有不少同志朋友,       因為他覺得,即使對方做的事他覺得一點興趣也無甚至不喜       歡,但這又怎樣呢?是對方的選擇和喜好嘛。)       我希望呀,如果有一天,能夠一個一個告訴世上每一個討厭       同志的人,同志其實沒什麼呀,我們沒做錯什麼,真的唷。       然後再讓他們自由選擇吧,還是要討厭的,請便囉。 : 也希望基督教侵犯到我時,能知道宗教是有偏見的,而不是”以真理為依據的”!       其實沒有什麼是絕對的真理。不過,宗教的目的既然是為人       們帶來安慰和平靜,如果能再體貼人一些、再為所有人著想       一些就更好了。就像經文中的同志議題一樣呀,好好去思考       這樣的規定到底有無道理,是不是傷害了別人,比不管三七       二十一就信從,會好一點的。:) -- 想起了你們我輕輕眨眼,彷彿看見有些人還坐在 睫毛上對我微笑。請你們,不要走遠。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237.247
mobby:推用心中肯的分析:) 04/09 10:17
ajmaddox:對呀 其實沒什麼呀~保持心地善良就是了吧(這困難的咧XD) 04/09 21:24
> -------------------------------------------------------------------------- < 作者: talis (來一段蒼綠) 看板: bi-sexual 標題: Re: [心得] 我想知道 時間: Sun Apr 9 11:36:45 2006 ※ 引述《mobby (等待與希望)》之銘言: : 像之前有人在路上攔下我,問我說,如果他們教會要辦講座,我對什麼主題有興趣? : 我堆著滿臉甜蜜又銳利的笑容回答他說:我想聽檢討基督教跟聖經缺點的講座! 這我剛好有聽過,不過討論的內容是「其他的教派的那裡那裡是不好的」、 「其他聖經的解讀本那裡那裡是不完全的」,說實在的,如果你不是一個熟 讀聖經又信仰堅定的傢伙,會很容易被主持一個這個討論的輔導員同化思想 ,更不要說非基督徒去參加這樣的講座了,因為不熟知一個東西,檢討缺點 就不具意義。「世界才能修正世界的錯誤」 : 有圈內朋友是基督徒,問他這件事,他說反正會下地獄的戒律早就犯了很多 : 早就不只是犯”搞同性戀”這個罪行了。想想,也確實如此,人犯太多罪了 : 光是”不准進行婚前性行為”這一點,就有多少教徒觸犯了呀? : 白天說信仰上帝,晚上做愛,隔天被問到婚前性行為時,再在那傻笑、支吾其詞... : 人類往往就是這樣,信仰想相信的那半套教義,違反想違反的另一半教義 : 其實宗教禁止很多事情,人類也不斷違反著,這麼想的話,也許能釋懷一些 : 像是節育吧,天主教是禁止避孕的,這樣子一個觀念,正不斷被人們違反著 : 或曾經,讀到同志在回教國家被處罰至死,剛看到這則新聞時真的非常氣憤 : 後來才聽別人說,在那國家,一些性行為,甚至婦女的脖子露出來就是大罪 : 東也是大罪,西也是死罪,各種各樣繁瑣的戒律,並不是只衝著同性戀而已 : 我反對的是宗教團體聚集盲目的大眾,還把偏見當真理的行為吧! 呃,哪個教是禁止婚前性行為阿?如果是談論到基督教,並沒有這一項... 另外有一點要說明的是,從新約開始,基督信仰的重點便從「戒律」轉移到 「相信」上面了,當然不是說戒律就此破除啦,畢竟來說那些是讓不知道怎 麼做的人一個不錯的參考,但不是絕對。 我覺得你這段文字裡面,認為基督教是個有很多需要遵守的戒律的宗教,我 想你或許要多提出一些例子來支持你的論點。 : 老實說,我不理會基督教對同性戀的罪名化,就同樣不會希罕他們為同志平反 : 只是,看到有人,包括我自己,多少因此生活上受到壓抑與不安時,仍會生氣; : 我不喜歡基督天主教,純粹是因為”我不喜歡”,我承認這確實是個偏見 : 也希望基督教侵犯到我時,能知道宗教是有偏見的,而不是”以真理為依據的”! 關於這裡,可見咱倆信仰的真理是不同的:P 正是因為我討厭有人拿著聖經叫囂著他的傲慢與偏見是以真理為依據的 所以我反倒是減少持有「我就是討厭XXX」的想法。因為我信仰的是 「從我口中說出的是什麼,耳朵所聽的回應也會是什麼」 僅此罷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9.200.162
mobby:哈~身為原po 我先推你這篇 我有些文往往就是po得爽而已= = 04/09 11:50
mobby:平常跟人聊天時~我也滿會說基督教跟宗教一些好話的 04/09 11:51
mobby:其他東西就算了...回文章會很像筆戰~~忘了的好 04/09 16:10
> -------------------------------------------------------------------------- < 作者: PLAYLIFE (play my life) 看板: bi-sexual 標題: Re: [心得] 我想知道 時間: Sun Apr 9 12:52:32 2006 ※ 引述《xxvi (Hilfe!)》之銘言: : ※ 引述《mobby (等待與希望)》之銘言: :       基督、天主教在同志身上安的「罪名」,或許確實很難洗清 :       吧。就像前頭 Cuthalion貼的那些經文,明明白白地,我們 :       可以知道,耶穌八成是個嚴重恐同者啊XD 這樣以偏概全的說法,跟「同志八成就是淫亂」這樣子的說法一樣 都是語言上的強暴 我們可以看到某些出自於教會而對同志不友善的行為 但那也只是部份 絕大多數的教友秉信良好的教義 真誠待人 當然他們也不會去發出支持同志的言論 但我相信他們懂得尊重 從 Khorkina大大的 □ [轉錄]答一位學生有關基督教與同性戀的提問 便可見一斑 我想如果我不了解經文的背景 我也不會依自己淺白的知識去解讀 也不會發表「明明白白地,我們可以知道,耶穌八成是個嚴重的恐同者啊XD」 這樣的言論 會不會因此帶來「同志」以及「基督教徒」的對立 我想沒有人樂見這樣的影響發生 同樣的 這樣的言論 像打壓著同志在基督教徒心中形象的教派 也在打壓教徒在同志眼中的價值 同志有什麼不好? 基督徒不須要靠著「打壓同志」來確立自己的正派 基督徒有什麼不好? 我們難道也要像那些打壓同志的人一樣 拿著基督年代久遠的文獻 還有少數教徒的言論 以主觀的角度 如數家珍般地抨擊他們 說一些「大概就是因為怎樣怎樣…」的言論 來說明他們死記教條 不知變通等等情事 這是以小眾之過錯 損大眾之名聲 何苦 最後 我想引用talis文章中的一段 從不同的角度去切入瞭解一個事物,當然會看到不一樣的東西。你當然可以 說我所看到的即是如此「Seeing is Believing」,但是,這不會是事物的全 貌,個人以為以偏蓋全是一種傲慢的姿態,並不是值得信仰的真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0.28.116
Cuthalion:推這篇 04/09 17:28
boarki:說的好~ 04/09 21:00
> -------------------------------------------------------------------------- < 作者: mobby (等待與希望) 看板: bi-sexual 標題: Re: [心得] 我想知道 時間: Sun Apr 9 14:19:37 2006 早上剛起床,有快樂率性po文的感覺,卻沒有縝密中肯po文的企圖 邊聽歌邊寫,寫得有點偏頗,就再寫一篇,也是我在這主題最後的一篇  首先,所有的對立都是不夠恰當的,基督徒反同志是不恰當的 同樣的,同志反基督徒也是不恰當的;如果對立、攻擊是人性 那麼,消弭彼此的誤解,用愛去超越一切,是人該努力的方向 上面這一點,總覺得bi族群做的不錯(只是個人"覺得"),這裡的板風也很和諧 說到這個,像有些同志根深柢固地認為雙性戀並不存在,就是一件費解之事... 如果同性戀者相信,某些異性戀者根深柢固地否定同性戀的存在,是錯誤的 那他又如何可以根深柢固地認為雙性戀是不存在的呢? ”對抗意識”有時候只是一種手段,像蔡康永曾經說過: ”我總覺得,對抗別人比被別人欺負要舒服一點” 可是,關於對抗,也許只該是一個過渡期,是一時的情緒 一旦探究到底,總會覺得,人們抗爭是為了求和諧的 對抗跟和平,這兩者,大概後者終究會更接近理想一點吧? 可是,若要細究,真的會很複雜,像是牽扯到社會運動的無解之題 關於這部分,我寧願離題一下,講一些關於我個人的自我認同過程: 要調高同性戀這個身份在我心裡的比重時,一開始是害怕,也曾否定過 甚至我也曾像斷背山裡的艾尼斯一樣,趴在牆邊乾嘔過; 下一個階段,是對立式的,用”對抗”的意識武裝自己,挑戰權威 用對抗的方式,讓自己堅強,避免自己被主流價值給壓垮; 而再下一個階段,則是接納、包容,因為夠相信自己、夠堅定自信了 不用藉由武裝來避免自己”散掉”,能更靜心觀看別人反同恐同的情緒 也不會再輕易地因為宗教、倫理...而打擊我對身為同志這件事的感覺 有兩種不同的想法: 第一種是,你對抗我,我就對抗你,在雙方對抗的過程中逐漸走向位於中央的正道 第二種是,你對抗我,我仍用寬容的方式對待你,我始終立於中道,等你走過來; 我,會採取第一種還是第二種呢? 該是,既然知道對方是懷有偏見的,所以我要絕對避免偏見,絕不批評對方呢 還是,用偏見來面對偏見,讓雙方在衝突的情況下,往某個方向激盪而去呢? 身在人類這樣的社會,就算明知”不對立”是最正確的選擇 但既然事實是無法每個人都不對立,現階段宗教對同志的打壓力量很大 那麼,也許讓少數人採取對立的方式發出聲音,或許也是現階段的一種方式吧? 有些人可以用聖人之道感化,有些人則必須用聲勢力量去壓制 是這樣一個冰與火同時並存的社會 有時候會提醒自己把”同理心”發揚出去 例如,身為同志的我,不喜歡反同志的人 那麼,對於胖子、傷殘者、病人...我是否也能更寬大坦然呢? 我承認,看到臉被燙傷的人、斷臂的人,我心裡還是會害怕會逃拒 可是,另一方面也期許自己能避免這樣的情緒,自然地與各種人相處 雖然路途還很遙遠,我仍只是個主觀而低劣的人,不過,總是在往那個方向努力著! 很喜歡一個朋友說過的一句話: ”每個人都是井底之蛙,只是有的人的井大,有的人的井小” 離題,嚴重離題,唉...總之還是希望能更平衡一點自己的文章 其他部分,我覺得,再怎麼往教義去深入探究,終究是徒勞的 我也很清楚,像是Christianity板上有很多人比我更瞭解聖經 引經據典的論證已經很多,我也無法說得更好,就到此為止了 用100%的心力,也許可以po出95%以上中肯的文章 用80%的心力,大概會po出30%偏激的文章吧 先閃人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6.54.71 ※ 編輯: mobby 來自: 218.166.54.71 (04/09 14:41) ※ 編輯: mobby 來自: 218.166.54.71 (04/09 16:01)
aaron4:其實不會離得很嚴重。真的。 04/09 22:25
ncyhv:我也覺得寫得蠻好的,啪啪啪!!! 04/10 00:14
> -------------------------------------------------------------------------- < 作者: Cuthalion (吟遊詩人) 看板: bi-sexual 標題: Re: [心得] 我想知道 時間: Mon Apr 10 03:47:22 2006 建議各位批評基督教的朋友們多少去瞭解一下, 「為什麼」這些人要反對同志,再來進行批判。 當對一個論點並不瞭解或者僅是非常片面地接觸時, 就貿然地說「這些人『就是』如何如何」。 以自己的意見解釋他人的立場,再大肆進行批判, 只是在攻擊自己紮起的稻草人,更無法達到切中核心、成功駁難對方的目的。 (如果你是真的想反駁對方立場,而不是只想叫囂一番發洩情緒的話。) 如果那麼做,真的就跟那些不瞭解同志就批評同志的人沒什麼分別了。 就像各位認為「同性戀是沒有錯的」是真理; 也會有人認為「同性戀是有錯的」是真理。 兩者都說對方是偏見是無知,能夠確定誰必然是「自以為知道一切的無知」嗎? 當你希望別人尊重你所認為的真實,卻又不能夠尊重他人認為的真實, 當你使用激烈的字眼做情緒性的批評,卻又不能忍受他人對你做同樣激烈的批評 那你本身也並不是個一致的人了。 一致,對我而言這是很重要的準則。所謂一致,就是沒有雙重標準。 我嘗試提出一個合理的,反對同性取向的立場, (我說合理,並不意味著它代表對而且應該被宣揚。) 這並不是基督教觀點,但我相信多少有關: 在大多數的人性理論中都有類似的觀點, 認為人除了感官慾望外還有特出之處, 這特出之處能夠使人迎向更善或瞭解更真的事物。 人的感官慾望,則被認為是達致真理(至善亦是真理的一種)的阻礙。 當縱情於感官慾望時,就容易忘記或模糊了對真理的追求。 因此許多人性理論都主張應該節制慾望或禁慾。 而性慾又是人的感官慾望中最強烈的之一。 因此基於以上理由,性慾之被節制或禁止將很合理的出現。 但大部分觀點都認同人類繁衍後代的必要性, 因此「為了繁殖的性行為」是允許的, 而那些僅是為了歡愉的性行為則應該被節制或禁止。 因此,有宗教認為除了陰道性交外的性交(如口交肛交)都不應該做。 而有宗教認為避孕是不應當出現的(因要避孕意味著此性行為並非為了繁殖)。 在這種觀點下,同性間的性行為自然也在被拒斥之列。 如果這個理論系統對一切感官慾望的要求(如「除非必要,否則應節制」)是一致的, 也就是說,認為一切感官慾望都是除非必要否則應節制, 那麼以上論點可以是一個合理的反對同性性行為的立場。 再提醒一次,我僅說它「合理」,並不意味著它是對而且應該被宣揚。 當然,以上的立場就算成立,也僅僅能反對「同性性行為」或者「同性性慾」, 若欲進一步反對同性「戀」,就要將性慾與愛戀做出連結。 否則同性相戀仍然不能夠遭到反對-除非這個立場認為,「相戀」只是為了「繁殖」。 (但這論點的核心價值不在於同性戀與否,而是在於主張節慾。  同性性行為僅僅是其認為應該節制的「非必要慾望」中的一項而已。) 我舉出以上的觀點,只是想說明,反對同性戀可以是「合理」的, 且並不一定出於恐同、對同志有偏見、偏激、排外、雙重標準等等原因。 我們可以反駁一個觀點,可以不認同一個觀點, 但不應該在不瞭解的時候擅加批評,更不應該以情緒化的態度面對它, 甚至直接以「不理性、荒謬、可笑、無知、武斷、噁心」等等字眼做出評價 -除非你認同別人也可以一樣的態度對待你的觀點。 重點在於「尊重」。 尊重別人的立場,除非你不認為別人應該尊重你的立場。 另外,舉另一個例子給各位參考。 我曾經花很多時間跟一位基督徒朋友討論聖經的反同志立場。 這位朋友十分堅持同性戀是有罪的。 但他說,同性戀的罪,並不特別比別的罪來得嚴重。 在達致至善的過程中,有太多的不善應該被去除, 同性戀雖然有罪,但並不一定要是第一順位被期望改變的。 因此他不認為應該特別關注於一個人是否是同性戀, 也不認為應該特別要求一個同性戀教徒優先修正「同性戀」這個部分。 認為同性戀有罪,不意味著要特別抓著這點不放。 他認為應做的是引人接近神,讓人自己與神處理自己的罪。 新約約翰福音第八章中說:「你們中間誰是沒有罪的,誰就可以先拿石頭打他。」 簡單來說,他不正面處理、迴避了同性戀問題。但我認為這是很好的方式。 既能保持自己信仰中的立場,又能寬容地面對不具此信仰的人。 從以上的兩種觀點(並非全是基督教的看法), 我們可以發現「同性戀是不對的」這個看法, 不一定是一件特殊到值得拿出來一講在講的事。 同時「同性戀是不對的」,也是可以有自非恐同的立場出發的。 誠然,會有人以真理之名行自己的欲望,基於自己的恐同心理, 將置放在脈絡下並不特別的「同性戀是不對的」抽出來大肆宣揚, 而將「同性戀」置於與(基督教的)真理背反的處境底下。 但這是「人」的問題,並不一定是這個信仰或者這套理論的問題。 或許你可以將焦點放在這些人身上,指責這些人是不一致的,是遂行私欲的, 但據此否定基督教,認為基督教就是這樣,就稍嫌偏頗了。 同樣的,也有人會因為自己不瞭解, 將置放在脈絡下並不特別的「同性戀是不對的」抽出來大肆批判, 而將「基督教」置於與(同性戀的)真理背反的處境底下。 但顯然基督教教義並不僅限於這條, 或許你可以將焦點放在這個「同性戀是不對的」的判斷上,表達反對的立場, 但僅僅據此一條目做出批判,也仍然稍嫌不足。 不知不覺就寫了這麼多。 我並不是想幫基督教辯護,我並非基督徒,而且我是bi。 我只是想建議各位,既然我們身為同志, 已經面臨太多外界出於不瞭解的偏頗批評, 那麼至少在我們堅持擁護自己觀點,反對對方立場的時候, 先盡可能釐清對方到底想說什麼, 這樣我們才能做出更完善的回應與批駁 而不至於在根本上就打偏了而搔不著癢處。 要打,就要打到人家會痛才有用。 不過,還是維持對「人」的尊重吧。 畢竟我們都希望就算別人反對我們的觀點,至少尊重我們的人。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28.189.48 ※ 編輯: Cuthalion 來自: 61.228.189.48 (04/10 03:51)
PLAYLIFE:push 04/10 10:48
> -------------------------------------------------------------------------- < 作者: Kreuzung (寶石下不停) 看板: bi-sexual 標題: Re: [心得] 我想知道 時間: Mon Apr 10 11:27:26 2006 先說一下 我是基督徒、也是同志,因為情人是bi,所以成天在bi版潛水 我同意你的說法,認為人不當在未了解前妄自批判。 但對你提出的兩項觀點,有些不同的看法。 確實節制欲望並認為性行為的唯一目的當在繁衍, 曾在某一段時間是基督宗教(包括舊教、新教)世界的主流看法。 當前的天主教仍有類似的傾向, 但在目前的主流基督教已不再持同樣的看法, 「愛」被提升至婚姻中更重要的位置,性也不再是以繁衍為唯一目的, 可以是增進夫妻情愛的娛樂。 我不認為「不正面處理、迴避了同性戀問題。是很好的方式。」 更不以為這是一種「寬容」。 或許相較於「指責」這是一種比較溫和的方式, 但「漠視」與「忽略」本來就是一種暴力,這種行為帶來的傷害不會比較小。 「不看見」事實上就是當做「不存在」, 我之為我的一項重要特質被否定了, 我不知道這有什麼好高興的。 對我而言,這是切身之痛, 我的母親是基督徒,也知道我的同志身分, 她不因為我是同志而少愛我, 卻在每天祈禱時向上帝祈求改變我的性傾向, 她善待我與我的情人,但從不在人前捍衛我們的感情, 像她捍衛我弟弟與他女友(弟弟的女友是外國人)的感情一樣。 她為我弟弟的感情操煩、在弟弟結婚時歡喜, 至於我,她希望我和情人最終都能找到「真正理想」的人生伴侶, 她不開口逼迫,但也從不祝福。 至於在教會,就算同性戀是不值得一講再講的事, 但或許它也會成為,大家有默契「絕口不提」的事。 可能是有這麼明顯的對照組,我對這樣的「寬容」一點也不希罕。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9.91.8.171
Cuthalion:至少這是一種妥協。 04/10 11:37
Taeper:這只是不願意面對同志並不是罪的問題.. 04/10 14:42
Kreuzung:樓上這位朋友,我已經拿了一堆同志神學的資料給我娘看了 04/10 14:49
Kreuzung:還是沒用啊~~orz 04/10 14:50
Cuthalion:同志不是罪,是我們的觀點;同志是罪,是他們的觀點 04/10 19:07
> -------------------------------------------------------------------------- < 作者: Taeper (基督徒=\=基督教) 看板: bi-sexual 標題: Re: [心得] 我想知道 時間: Mon Apr 10 14:40:00 2006 我知道在這個板上有很多人並不是基督徒 所以在看到普世教會對於同性戀的攻擊時 會對於基督教感到不悅.. 但是身為一個同志基督徒.. 我覺得我有義務要出來講點話.. 剛剛朋友跟我說,如果對基督信仰根本沒有興趣 那是不是同志根本沒有差別,只是自己對自己的認同罷了 可是認為基督反同志是一種錯誤的觀念 甚至可以說根本沒有瞭解基督教信仰中愛的本質 神愛每一個人,祂不會創造一個天生充滿了"無法改變的罪"的人 神愛每一個人,祂不允許人之間是不平等而存在於歧視的 認為同性戀者是邪惡的罪,就是歧視同志。 我硬要在邊看電視邊哩哩辣辣的回應這篇文章是因為 即使版友們對於基督信仰沒有興趣 也希望各位能夠對於基督信仰有另一種看法.. 如果真的沒有興趣可以再按出去之前聽我說一句話 上帝沒有排斥同性戀者。上帝愛我們。每一個人都是平等的。 -----------------------神的本質是愛------------------------- 不管是耶穌或是上帝,總之「神」並沒有憎恨基督徒,就如同我最喜 歡講的一句話:歧視同志的是基督徒不是基督教。 聖經裡面「記載」反對同志,這也是千年來同志受到壓迫的最主要 原因之一,但是這真的是這樣嗎?基督教會現在因為政治正確的關 係,已經不會直接告訴你他歧視同志,他會告訴你:我支持同志, 但是我絕對反對同性戀。她會告訴你:神當然也愛同志,因為神會 愛每一個罪人,而同志正是一種罪,是神所不喜悅的,祂希望所有 的同志都能夠「悔改」。 我想不需要我明說,因為這就叫做歧視..歧視沒有程度的分別,我 做了一個比喻,這就像是在跟黑人說:我支持黑人平權,但是我不 希望你坐公車的時候坐在我旁邊。 耶穌非常明確的說過不可以去歧視他人,而基督徒們也承認這一點 ,因此基督徒們現在不會再說同志去死去死,他們改稱同志之所以 被排斥是人類社會的問題,但是聖經上明示異性之間的結合才為正 常,因此同志的確需要悔改。 之前有一篇文章對於兩千年前神廟男妓已經做了初步的解說了,我 想我就不重複,僅針對《創世紀》中對於神對男女結合的旨意做回 覆,許多基督徒認為一男一女的結合才是神對於這個世界的藍圖, 因而認為同性戀不是個正常的行為。 但是當一個人有這樣的想法,認為同志因為無法"繁殖後代"這個讓 地球人口爆炸的種族藍圖的時候,就是在指稱神認定同志是低下的 族群,而且這就是瞧不起同性戀者,瞧不起他人絕非神的旨意。 ----------------攻擊同志的不是耶穌基督-------------------- 基督教義的核心在於神的大能以及神的愛,最根本的表現就是要愛 人如己,人有很多的罪,但是這些罪是一些因為人天性軟弱而會犯 的一些錯誤,是可以依靠神而改變的。 但是每個同志都知道,性向是不能改變的!很多「見證」都說誰誰 誰背「治癒」了!誰誰誰已經不再愛同性了!但是我想這對於我們 BI版的版友來說..應該最好笑不過了吧?不過就是從一段同性感情 走到了一段異性感情罷了! 那到底出了什麼問題?問題可多了呢!人類歷史中充滿了各種以宗 教為名的壓迫、屠殺以及戰爭,這都是人的行為,神都知道,但是 祂不願意主動阻止這一切,祂希望人能夠自己去學習祂所希望我們 成為的那種有愛的性格,但是有太多太多的基督徒不了解這一點, 攻擊「異端」是他們最喜歡的活動,包括同志在內,已經有太多的 考古研究證明過去的神廟男妓問題、偶像崇拜中的性儀式才是聖經 裡面所反對的「男性與男性之間的性行為」..甚至在新約當中對於 「親男色」這個詞的研究發現,原文根本是指「柔軟的」,與親男 色何干?教會敢改革嗎?不敢,這一改就是幾十億人口的錯愕。但 是這種教導是對的嗎?不是,他們只是不敢面對而已。 -- 同性戀只是神給我們的一個特質,沒有罪性的問題,這句話我已經 講到爛掉有點不太想再繼續說了.. 有點語無倫次..真是抱歉..只是不想對不起自己的良心..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28.243.77
volleychi:只能說:推! 神愛每個人.更愛同志! 04/10 17:25
xxvi::D 耶耶,那可不可以告訴我們,那些奇怪的經文怎麼解好呢? 04/10 18:26
xxvi:我一直不知道該拿它們怎麼辦…(有點想趁最近上課在上新約的 04/10 18:27
xxvi:機會順便問的○ω○) 04/10 18:28
> -------------------------------------------------------------------------- < 作者: kenkie (好喜歡電車男的伊東>///<) 看板: bi-sexual 標題: Re: [心得] 我想知道 時間: Mon Apr 10 19:24:38 2006 題外話 我記得我以前也在拉版問過類似的問題 我當時的問題好像是 有沒有人是基督徒? 因為當時的我 對於基督徒反對同性戀者有點疑問 細節跳過 我要說的是 當時有個版友回文 內容是: 就像BTEET說的 有一天當她站在上地面前時,她會告訴上帝 『我是你創造的,而且我引以為傲』 雖然我不知道bteet是誰 但是我看到這句話覺得好棒 跟大家分享^^ -- 保持低調的華麗 http://www.wretch.cc/album/kenkie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29.34.13
Kreuzung:是Bette啦,The L Word影集其中一個主角 04/10 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