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xxvi:我不太懂「界線壓在哪裡」是指什麼,是可討論的藥物種類嗎? 10/21 08:24
→ xxvi:首先我覺得這或許也在遊行認為可以討論的範圍內,其次無論是 10/21 08:24
→ xxvi:否上癮傷身,在自主選擇用藥時用藥者應否承擔污名/指責?用 10/21 08:26
→ xxvi:藥有無外部成本?這些我沒有看到官方的詳細說明,所以我猜測 10/21 08:28
→ xxvi:也都是開放討論的範疇。 10/21 08:28
論壇用藥議題的與談人在甲板發文,「為什麼我只是 (照某些人說法)隨便耍個花槍(談個
藥物議題)所有群眾就往哪邊去了?」「同志教育,青少年情感與性議題,愛滋處境,這
些哪一個何嘗不是第一線戰場」
費解的是,同志教育、青少年情感與性議題、愛滋處境,哪一個非得跟「娛樂用藥」拉上
關係?(或者是愛滋議題?目前對於愛滋病與物質濫用的相關研究,認為是掛勾的)如果只
是耍花槍並不是重點,那何妨出面澄清,不過目前不管是遊盟或是熱線,似乎都沒有這個
舉動
如果用藥或是娛樂性物質的使用是在討論範疇,官方除了論壇外似乎沒有正式表態過,倒
是藥物議題與談人感嘆「終於看到一個用藥議題大家可以見獵心喜」;不想讓群眾見縫插
針,就把話說清楚,像這樣感嘆焦點模糊,卻又遲遲不肯表態的和稀泥心態,用意?
推 xxvi:突然想到於是上來補述一下,每年的遊行都有異性戀參與,我也 10/21 10:35
→ xxvi:參加過「友善的直」的隊伍,所以這次的主題會否有異性戀者注 10/21 10:36
→ xxvi:意與討論呢?會的。會否有異性戀用藥者看到呢?我想也會,而 10/21 10:37
→ xxvi:用藥的異性戀與非異性戀,我猜想並不是截然二分、不通聲息的 10/21 10:37
→ xxvi:兩群。 10/21 10:37
→ white9cat:請問 是否有任何可以做為樓上發言依據的實際事實? 10/21 10:48
→ white9cat:或者,樓樓上的發言純粹是個人的臆測? 10/21 10:49
→ white9cat:根據我Google後的事實,跨性別者與女同志族群, 10/21 10:50
→ white9cat:皆無明顯的用藥族群,何故以 用藥的非異性戀 如此廣泛 10/21 10:51
→ white9cat:模糊的詞句,來敘述現身的 用藥的男同志? 10/21 10:51
→ white9cat:(更精確來說:現身的用藥同志 都是 男同性戀 ,我有搞錯 10/21 10:54
→ white9cat:嗎?) 10/21 10:54
→ physbook:"其次無論是否上癮傷身,在自主選擇用藥時用藥者應否承擔 10/21 13:23
→ physbook:污名/指責?" 若會上癮傷身,並造成許多外部成本,難道 10/21 13:23
→ physbook:不該接受指責嗎? 10/21 13:24
→ physbook:又若用藥不會上癮傷身增加社會成本,那用藥不過平淡無奇 10/21 13:25
→ physbook:與平時休閒娛樂一般,還會受到指責嗎? 10/21 13:26
目前看到贊成「娛樂性藥物合法化」的大抵都在講搖頭丸跟K他命;搖頭丸因為已經沒有
醫療用途,要定位成「藥品」很微妙,而K他命的生理傷害與成癮性與酒精約是同等級,
也不像贊成方提的「均比酒精為低」
然後,贊成娛樂性藥物合法化的指責反對方「看不見更小眾的一群人」,然後提到物質使
用的時候,自己也瞧不起使用安非他命的;到底追求合法、正當化,要求不被指責、去汙
名化的標準在哪?
※ 編輯: RayBoku 來自: 101.9.13.233 (10/21 14: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