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同志大遊行──與同家會發聲,期盼我們的夢成真!!
同志家庭有多辛苦,社群的媽媽最知道。
年輕的同志媽媽們要工作餬口又要照顧小孩,這些在異性戀機制裡的「單親媽媽」,卻少
了原生家庭的支援和協助。即便有同志伴侶一起教養小孩,但心中總有點虧欠。女同志媽
媽總是淡淡對義工們說著,畢竟像我們這樣的同志家庭在外面還是得隱藏起來,化身「朋
友」、「阿姨」和「乾媽」。哪天小孩長大了又該怎麼跟他說?有些同志媽媽勇敢的選擇
離開婚姻,卻喪失了孩子的監護權。有些因為「養不起」,只好在協議結婚異性戀婚姻中
妥協 -「老公好像也沒什麼不好」、「兒子女兒還小」、「長長久久的感情?還是不要
想這麼多吧。」
「我們只想兩個人好好的、默默的在一起,為什麼會遇到這麼多問題? 」事實上,同志
社群因為沒有婚姻法以及伴侶法,雖然我們盡了家庭成員的義務,卻無法享有社會給予家
庭的權利。包括了家人的法律關係、財產繼承、家庭福利(如國宅、合併繳稅、生育津貼
、小孩學雜費減免)等等。尤其在當今的台灣社會中,女性平均收入仍舊低於男性時,女
同志家庭更需要相關社會福利措施。
事實上,組建家庭從來不是「兩個人」的事,如果只是兩個人的事,政府何必訂立法律保
障異性戀家庭。事實上,我們也從不可能兩個人好好的、默默的在一起。即使我們不吵不
鬧,社會制度還是會走過來決定、介入我們的生活。事實上,我們不可能只想把自己顧好
,當真正問題都出在外面的社會制度時,我們根本顧不好自己。
2005年,女同志媽媽聯盟社群成立,第一次參加同志遊行,義工們挺著氣球肚,期待大家
看到女同志媽媽的存在。
2006年,同志媽媽 Angel帶著熏寶貝和大家一起走完全程,讓許多人知道同志家庭裡的孩
子一樣可以在溫馨與關愛底下成長。
2007年,為了在政治上更明確的表示,我們成立「台灣同志家庭權益促進會」,爭取家庭
權、生育權和多元家庭相關教育。
2008年,同志家庭權益促進會秉持著過往的理想不變,也將更積極地投入同志家庭資源手
冊的編輯工作,讓有志組成同志家庭、或已經在同志家庭中的朋友們可以擁有更豐富的資
源與支持。
遊行即將展開!讓我們身體力行,走上街頭告訴大眾:同志也有權利組成家庭。讓我們高
舉著彩虹旗幟,要回我們同志理應享有的家庭權。你的努力不僅僅是為了你,更是為了將
來你的伴侶、你的家人、你的小孩,以及所有辛苦又驕傲的同志朋友。
【遊行說明】
1. 同家會將於 9 月 27 日(周六)13: 00 在市政府廣場集合,請認明『同志家
庭權益促進會』旗幟。今年同家會走的是代表自由的『藍色』。有意願參加者請來信至
lamanews@gmail.com報名,或與柃杉(0980-332-699)、小蛙(0918-139-530)聯繫,方
便人數統計。
2. 擔心曝光的朋友們,可戴口罩、帽子(切勿帶傘)、太陽眼鏡等防護措施。同家
會也會派年輕的同志朋友們走在第一線,我們會盡可能的保護所有參與朋友的身份也希望
能在遊行中看到每一位的現身,讓我們一起爭取我們該有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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