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bebraver:前幾篇有前輩推文說過...板主也是人啊 @@ 02/04 14:31
→ nekobe:版主也是人, 總統也是人, 老師也是人, 教授也是人, 誰都是 02/04 14:31
→ XXPLUS: 板主是大人 02/04 14:32
→ alphameric:我覺得第二篇Mjolnyr講的沒錯,既然法治!板友依法來走, 02/04 14:32
→ bebraver:既然是選舉出來的板主 就有權利決定板規的制定與執行 02/04 14:32
→ nekobe:假如不能接受那些身份的人講些不合宜的話, 那有什麼天大的 02/04 14:32
→ peadon:我想版規的條文8 可以解釋您這篇 交易文只需要基本sense就 02/04 14:32
→ alphameric:營利與否又是另外一回事了!畢竟我們不知道他取得的成本 02/04 14:32
→ nekobe:理由可以容許版主說這樣的話? 02/04 14:33
→ peadon:可以判斷是否為 店家 02/04 14:33
→ bebraver:今天教授酸人 總統酸人 也很容易被放大來看 @@ 02/04 14:33
→ bebraver:小弟認為這不是很嚴重的事情...沒有必要吵起來啦 @@ 02/04 14:34
推 brokenleg:不過...同一顆引擎是PO很多次了沒錯 就這件事來說 02/04 14:35
→ brokenleg:這樣處理還不錯才是 02/04 14:35
推 off0131:版主如果管版有賺錢他講這種話就有問題 02/04 14:35
→ bebraver:有時候公司經理、主管酸酸人...大家應該也不會要求道歉@@ 02/04 14:36
→ off0131:版主只是個幫大家整理版面的熱心使用者罷了 那麼嚴肅幹麻? 02/04 14:36
→ bebraver:畢竟他們有時候會太衝動和激動...都是可以諒解的 02/04 14:37
→ nekobe:處理沒問題,執法公正啊!問題是執法者能不能這樣揶揄犯規者? 02/04 14:37
→ peadon:======顆顆 014:我覺得他是店家 顆顆=================== 02/04 14:37
→ nekobe:尤其是這一條規定還是同一個執法者訂立的 02/04 14:37
→ bebraver:小弟認為...管板不可以拿來和現實相比 02/04 14:38
→ bebraver:現實中法律是由立法院制定 司法院底下的法院去執行 02/04 14:38
→ bebraver:程序嚴格而且冗長... 02/04 14:38
→ bebraver:管板講求迅速 加上板主由板眾推選 很多事情有權利做決定 02/04 14:39
→ bebraver:一般法院的法官做裁定都很主觀了 何況是管板呢 @@ 02/04 14:39
→ nekobe:沒講到重點啊,我也沒要跟現實相比什麼啊.換個更簡單的說法, 02/04 14:40
→ bebraver:人都會有時候想多說一點 ˊˋ 彼此體諒、包容囉 02/04 14:40
→ nekobe:版主能不能砍了版友的文章再順道揶揄一下虧一下? 02/04 14:40
推 roc2200:這年頭版主越來越難當了,看不爽不要來這個版阿 02/04 14:40
推 jsoccer:(搬板凳)老闆,雞排要切不要辣 (嚼嚼) 02/04 14:40
→ roc2200:感覺好像當版主的人就不能哈拉 02/04 14:41
→ nekobe:如果連版主自己都覺得可以,那這件事情嚴重不嚴重? 02/04 14:41
→ nekobe:至少我覺得這是很嚴重的心態問題 02/04 14:41
→ bebraver:小弟認為...事主都沒出來喊不滿...大家有點反應過度了 02/04 14:41
→ peadon:哈拉要選文章 有的文章版主的確不能哈拉 02/04 14:41
推 brokenleg:揶揄犯規者<= 基本上 來到一個希望營利↓ 學術討論↑ 02/04 14:41
→ brokenleg:的地方 當店家 然後營利>>>>>>>>學術討論 02/04 14:42
→ bebraver:事主如果認為不滿 由本人親自出來和板主對話會比較好 02/04 14:42
→ brokenleg:那被酸也不是什麼很過分的事 02/04 14:42
→ bebraver:結果是看到非事主的幾位前輩摃起板主 真的有點小事化大了 02/04 14:43
→ nekobe:所以我才說,要反商反營利就訂的嚴謹些,事事人治沒好下場的 02/04 14:44
→ bebraver:畢竟這是BBS的看板...人治有他的必要性和方便性在 @@ 02/04 14:46
推 x3981:真是見鬼 公告新板規 沒幾個有意見 現在又嫌不夠嚴謹=_=+ 02/04 14:47
→ bebraver:前輩們應將重點放在板主推文的部分 板規是另個爭點 02/04 14:48
推 skyman12377:不是回文超過三行要另開一篇嘛XD 02/04 14:48
推 x3981:公告板規時都很歡迎大家提出更好的意見哦 如果現在有更好的 02/04 14:49
推 x3981:見也當然歡迎提出來囉~ 02/04 14:49
→ nekobe:光是自介文的規定就被反應過, 13條出來時底下也有推文討論 02/04 14:49
→ nekobe:現在推個這句賣個乖實在是叫人忍不住發噱 02/04 14:50
推 x3981:那請問反應時有更好的提意嗎? 02/04 14:50
→ nekobe:沒更好的提議跟「沒幾個有意見」好像差很多很多 02/04 14:51
推 x3981:那就請您慢慢抓語病吧 這樣下去沒什麼意義 02/04 14:52
→ nekobe:被你當成抓語病實在叫人心酸透頂,我最後只想問一句,這篇裡 02/04 14:53
推 x3981:打口水戰不會更好 再下去的討論請大家提出更好的方針 否則請 02/04 14:53
推 x3981:停止這系列的回文囉 02/04 14:53
推 bbrret:會有這麼大的反應應該還是有些人看到板主的推文的反彈吧 02/04 14:54
→ bbrret:我個人是覺得還好,有些人可能覺得有酸意或在揶揄吧 02/04 14:54
→ bbrret:只想賣個東西 幹麻還得花時間PO自介 等一天勒 不覺麻煩똠 02/04 14:55
→ nekobe:版主的推文哪些是版主身份?哪些是版友身份? 02/04 14:55
→ nekobe:說得這麼淺白了還聽不懂就當我枉作小人 02/04 14:55
推 QQ101:不然找人起頭來罷免板主吧!~ 02/04 15:17
→ amadisyeh: 板主 應該是有義務要來執行板規 ...否則他貴為板主 是 02/04 15:25
→ amadisyeh:幹麻..對與板規 的執行 依他高興與否 來執行~~ 02/04 15:25
→ amadisyeh:這不單單只是權利...他有義務 02/04 15:26
推 deoman43:板主也是有心管板,不然幹麻花時間來刪廢文? 02/04 15:27
→ deoman43:你以為發廢文的小白有權限罷免嗎? 免洗ID罷了~ 02/04 15:28
→ Amewakahiko:廣告文應該鎖起來改標題再酸一堆人沒看到反而浪費口水 02/04 16:08
→ psboy:以後廣告文要鄉民噓爆倒地追加之後才能砍 不可以偷偷刪掉 xD 02/04 18:11
推 CHOPPER3:又在打口水戰了 我還是去溫馨的版打嘴砲一下 >.^ 02/04 18:44
推 atlaswhz:單車版開始口水戰之後,我就很少來了,刪廣告是很正常的... 02/04 18:53
推 jandmStyle:版主該道歉吧~~講這種話~~ 02/04 19:25
推 brokenleg:跟老闆道歉? 02/04 19:39
→ psboy:有沒有警察開罰單之後酸民眾 民眾反嗆回去的八卦 xD 02/04 20:37
推 qmaper:版主有薪水嗎??~這種事不管~整個版面就都交易文了 02/05 01:56
→ qmaper:有沒有違規就交給版主認定~~有意見應該私信跟版主溝通吧 02/05 01:57
→ qmaper:發這種文是要戰版主嗎? 02/05 01:57
推 q5995:推這篇!那位版主發言不當不是第一次。至今仍無法認同其態度 02/05 20: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