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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focuslight38 (弗卡絲萊特)》之銘言: : 關於板主群對於交易跟自介的看法,其實X3981已經有發表過。 : 請查詢 #19Rjf6Vd: 買賣確實是BICYCLE 之中,被允許的行為。但是為了避免在PTT這樣的學術 : 網路中,有人利用其公用資源謀私利,故再加上非店家才能使用這樣的限制。 : 而這起事件之中,事發當事人的原始動機為何我不清楚。 : 但是先PO交易文,候補自介,不管是鑽漏洞還是亡羊補牢,都是違反板規的。 : 身為板主,求好心切,推那兩句話不也是給當事人指點另一個方向? : 我相信一定有人覺得現任板主們,不如之前的前輩。 : 板主們也在學習之中,畢竟上板的人不一樣,板上的風氣也在改變。 : 以前我服務單車板的心態,現在也會因現實環境做改變。 : 在某些時候,原本出發點是良善的,但別人可能誤解。板主們會檢討 : 並避免這種情況發生。以上。 我的觀點很簡單,以下我重新整理一遍。 板主不必去揣測發文者的動機或者心態,更不應該以此為出發點發表議論。 請不要用「原本出發點是良善的」來解釋整個事件。我不揣測板主的動機, 就如同我不認同「x3981 以板主身份揣測並質疑發交易文者的動機」一樣。 我只是要提醒:x3981 身為板主,應該尊重依循公告板規而發表的自介文。 砍除未發表自我介紹就逕自張貼的交易文,屬於板規的正當執行,這不容質疑。 至於另一篇自介文,不管是不是意圖補救或者鑽漏洞,就不應該以板主的身份 多加議論。因為 BBS 的系統設計使然,人治是必然的結果;所以掌有更重大 權力的板主言行就應該更為謹慎。砍文章、浸水桶是論壇上的重大處分手段, 希望板主能以嚴肅看待,而非嘻笑怒罵地推文。 板規訂出來,只要使用者有依照遊戲規則,那就是正當的運用。言論自由、 發言權利是平等的,不因為「有可能動機不純」之類的理由而減損。如果 一個身為板主者不能把言論自由當作一個根本的原則,那就是公眾論壇最 嚴重的淪喪。 -- - Mjolnyr - Hamarr, helga ve veita ok hindra alla illska.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71.81.91
x3981:OK 我沒有揣測 因為該作者是丟我水球的! 02/05 00:14
karater:那你回他水球就好啦 也不需要這麼酸的推文吧 02/05 00:16
x3981:第一 他大意是沒看過新板規 所以以為要PO交易只要先PO自介 02/05 00:16
x3981:第二 原交易文確實是商業的營利販賣行為 02/05 00:17
x3981:回二樓 我有回他一次水球 就有問只想賣難道不會到交易板? 02/05 00:18
sunyeah:那人家決定繼續用你所謂的"麻煩方式" 就是他最後的選擇阿 02/05 00:21
sunyeah:那你又何必繼續推文 他合法阿!! 02/05 00:21
karater:對 所以他後來PO自介 還有必要推文酸嗎... 02/05 00:22
karater:人家都已經照你的方式來PO交易文了 幹麻還要多嘴一句 02/05 00:23
karater:這麼不喜歡交易文 那要禁止也可以的 02/05 00:23
poqwer:夠了吧,所謂欺人太甚就像你的發文這樣~ 02/05 00:33
poqwer:動不動就是最嚴重的淪喪,那你還有其他形容詞可以形容其他 02/05 00:33
poqwer:更嚴重的惡行嗎? 真受不了你們這種人......... 02/05 00:34
jsoccer:「道德重整委員會」,歡迎十五樓以下報名^^ 02/05 01:50
psboy:樓上:再鬧下去可能要成立真像調查委員會惹 xD 02/05 10:09
asparagus:認同原PO觀點 推 02/05 14:31
q5995:push 02/05 20:46
NEWAZEL:認同 02/05 23:03
iam88:希望對您有幫助 http://go2.tw/goz 03/25 16: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