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done (done)
看板bicycle
標題[失竊報案] 我該說什麼好呢..
時間Sun Apr 15 12:18:21 2007
我是去民族西路和重慶北路交叉口的警察局報案的
結果員警居然把這當成東西不見來登記
沒有任何完整筆錄...
只用一張紙 草草抄下身分證和電話
說了一句 "如果有人送過來會通知你"
喔....原來被偷了小偷還會送過來阿?
我問了一句
"那你怎麼知道那是我的車?"
他說...
"對...那那台車有什麼特徵..."
我開始說...
"那台車是公路跑車 Giant的R-1000 外型是銀色的..."
他就在上面只記了"銀色的腳踏車"...
這種車滿街都是吧!!
....
連保證書都不用看
喔...原來警察是這樣做事的阿
然後我就不抱任何希望的走出了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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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也不是警察都是這樣懶散的...
我之前到保安街上的民生西路大同分所
員警雖說不是屬於他們管轄的
但還是好心幫我打電話去問...
然後 還騎車送我到案發現場 讓我記地址 還送我去民族西路大同分所
遇到這兩種人 讓我的奇蒙子差很多
附帶一提 那個員警跟我說
找回來的機會應該是很渺茫的...
聽說台北市一天之內腳踏車的失竊量是上百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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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0.37.241
※ 編輯: done 來自: 218.160.37.241 (04/15 12:19)
推 BlueTaipei:因為破案率→0.....警察沒業績就不想管 ~"~ 04/15 12:20
推 abcd11001100:光台北市一年就3萬台了 @@ 04/15 12:20
→ done:只能釣魚出來痛打一頓了 只是動用私刑還是有法律問題風險在 04/15 12:24
→ BlueTaipei:拿本電話簿墊胸口用鐵鎚敲.....口傑 口傑 口傑 04/15 12:29
→ BlueTaipei:電影都這樣演 ( ′-`)y-~ 04/15 12:31
→ cyrup:到警局做文書資料,這樣應該被吃案的機會較少… 04/15 12:57
→ cyrup:警察欺負原po無知(sorry),不知報案要拿三聯單… 04/15 13:40
推 done:我的確蠻無知的 生平第一次報案... 04/15 13:46
→ cyrup:防吃案:110、網路報案、督察室。你息事寧人、他吃案上癮 04/15 15: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