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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Gossiping 看板] 作者: worlddragon (風 ) 看板: Gossiping 標題: [新聞] 機車圍攻學生 搶走5萬單車 時間: Mon May 25 11:22:59 2009 網址:http://udn.com/NEWS/SOCIETY/SOC1/4924652.shtml 機車圍攻學生 搶走5萬單車 【聯合報╱記者袁志豪、張榮仁/台北報導】 2009.05.25 03:09 am 劉姓高三學生夜騎腳踏車遭3輛陌生機車騎士追打,再把單車扛走,他上網請求幫助。 記者袁志豪/翻攝 台北市劉姓高三學生日前深夜騎腳踏車返家,遭到3輛陌生機車騎士追打嗆聲,他嚇得逃 跑,對方竟然把他的單車扛走;他覺得台北市怎麼會發生這種事,上網請網友協尋。 本月17日清晨4時許,住台北市松山區的劉姓高三學生與友人夜騎腳踏車後準備返家,經 過延吉街與八德路口時,後方出現3輛機車共5個人,不斷用車燈閃他,並對他大罵三字 經。 劉姓學生表示,對方用台語罵「看三小」、「還不停車」,帶頭機車騎士更擋住他的去 路,並往他臉上打了2拳,讓他跌倒在地;隨後5個人都下車拿安全帽作勢要打他,讓 他嚇得逃跑。往回看才發現值約5萬元的愛車,被其中一輛機車的後座乘客扛在肩膀 上帶走,原來歹徒目標是他的單車。 劉姓學生表示,他不認識這些20多歲的年輕人。案發後已去松山警分局中崙派出所 報案,警方以侵占案受理。 事後劉姓學生將事發經過與單車照片po上網路,請網友幫他注意是否有人要賣這 輛車;希望搶走車的人能把車還他。 【2009/05/25 聯合報】 -- 真者,精誠之至也。不精不誠,不能動人。 真悲無聲而哀,真怒未發而威,真親未笑而和。 真在內者,神動於外,是所以貴真也。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69.133.23
AWinker:仍犬:就讓它扛走阿,扛久了就不扛了 05/25 11:23
joe2:大安區 不意外 05/25 11:23
jarry1007:下面會有人推"不意外" 05/25 11:24
kolor: 台北 05/25 11:24
penguin0725:那群人 還真識貨 五萬元的腳踏車 05/25 11:24
trbtrb:不是以強盜 結夥搶劫之類的移送嗎 05/25 11:25
jarry1007:用三台機車要怎麼搶走五萬台單車? 05/25 11:25
joe2:台北人 五萬元 腳踏車 不意外 05/25 11:25
hrpe:台北國人很NICE的 這其中一定有什麼誤會 05/25 11:25
fakgodskings:高中生騎5萬的單車上學@@ 好有錢 05/25 11:25
drwei:松山區→台北國的邊陲=南部 大安區才是台北國中之國 05/25 11:25
orcadan:一兩千塊的腳踏車就騎的嚇嚇叫了 買這麼貴幹麻 05/25 11:26
sheepxo:台北 不意外 05/25 11:26
ping0519:這應該算是強盜行為了吧? 05/25 11:26
birdy590:還侵佔咧, 根本就是搶劫, 吃案還真是吃的理直氣壯 05/25 11:26
pm2001:騎fixed gear阿...難怪他們用背的 05/25 11:26
leeeric:侵佔…這警察想壓低犯罪率= = 05/25 11:26
drwei:對吼 怎麼用侵占案受理 明明是傷害 結夥搶劫 大案化小案 05/25 11:26
karta1535575:這中間一點有什麼誤會 05/25 11:26
Anvec:侵佔!! 是因為撿到倒在地上的腳踏車嗎!! 05/25 11:27
partyaya:好聾兵 很意外 05/25 11:27
birdy590:想搶劫的先學起來, 以後叫被害人把財物先放在地上再去撿 05/25 11:28
masktrue:侵佔= =? 然後抓到後因為有3個歹徒所以破三次案 05/25 11:28
masktrue:這樣破案率300% 05/25 11:28
Anvec:超爽的咧 有個人把腳踏車丟掉 撿到一台五萬塊的腳踏車 ?!?! 05/25 11:28
Anvec:記者快來抄呀~~ 05/25 11:29
jackch33:我覺得.. 警察絕對找不到 05/25 11:30
masktrue:警察也不會去找的 因為被害人份量不夠 05/25 11:30
joe2:蠻好找的,這種車很明顯....脫手很難 05/25 11:30
jarry1007:沒記機車車號根本抓不到吧? 05/25 11:31
bpooqd:這學生應該是剛搬到台北沒多久吧 05/25 11:31
masktrue:你怎知道那三個白癡不會把5萬元單車噴漆賣2千元給二手店 05/25 11:31
Anvec:應該會被解體吧 一件一件賣 XD 05/25 11:32
masktrue:然後這蠢小孩也不知道要記車牌號碼 抓個屁 05/25 11:32
joe2:真要賣兩千元我也認了XDDDDD 05/25 11:32
masktrue:超爽的!賺到2千元勒~ 05/25 11:33
birdy590:以台北的監視器密度想找畫面一定有, 只是做不做而已 05/25 11:33
birdy590:不過從列為侵占案看起來, 態度已經很明顯了~ 05/25 11:33
showsheng:應該是強盜罪吧 05/25 11:33
vehicle:找劉漢強幫你抓 05/25 11:33
bob770717:good:那地方的監視器上個月壞了,廠商還沒修理 05/25 11:34
vivianJ:猛一看 以為搶走五萬台單車 zzzzzzzzzzzzzzzzzzzzz 05/25 11:34
conpo:侵佔?這不算是328的範疇嗎? 05/25 11:34
jarry1007:台北公設的監視器早壞得差不多了 除非和超商調影帶 05/25 11:34
halulu:fixed gear拆開來賣?! 05/25 11:35
birdy590:jarry 不知道監視器是很多里長服務的重要事項嗎? 05/25 11:35
jarry1007:我知道是里長服務事項 但是維修要經費 經費不足很久了 05/25 11:36
Anvec:err 我以為是一般的公路車 05/25 11:37
lordwill:這一定是南部人幹的 05/25 11:37
masktrue:快!住台北的鄉民這兩天去二手腳踏車店(銷贓店)看看! 05/25 11:37
H072:里長和警察很忙的...不爽你來幫忙找 05/25 11:37
thank1984:我倒覺得是北縣 05/25 11:38
masktrue:說不定可以一兩千元買到fixed gear... 05/25 11:38
kivan00:台北國很NICE的,那幾個死小孩一定是從南部上去的 05/25 11:39
birdy590:延吉街與八德路口... gosh, 竟然離我這不遠 05/25 11:39
s973180:侵佔耶 警察:可能是駭客從漏洞把單車偷走的 05/25 11:39
chienk:鴿子想大案化小??? 05/25 11:39
GHTang:搞不好是汐止過去的 05/25 11:40
acool:台北的治安好差哦,真口怕 05/25 11:41
ujma:這中間一定有什麼誤會 05/25 11:42
id0818:侵佔............. 05/25 11:44
midnight1981:劉姓學生表示,對方用台語罵「看三小」..南部人北上? 05/25 11:44
tokyoto:侵佔跟搶劫有什麼不一樣嗎? 05/25 11:45
birdy590:科科 GHTang 跟老胡是同一間學校畢業的 05/25 11:45
plum306:台北治安非常好的,這一定是個案。 05/25 11:45
Timbug:又吃案了喔~ 05/25 11:45
humanskull:台北的 快出來說話喔~XD 05/25 11:45
AWinker:台北人很耐斯的,那一定是呆灣國的人 05/25 11:47
widec:侵占...台北的警察都好nice哦 05/25 11:47
icem: 這是互毆 不是被搶 台北人很耐斯的 05/25 11:48
turgnev:南部,不意外 05/25 11:49
env:侵占?明明就是強盜阿! 05/25 11:49
mmmbop:鴿子: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又不是騜上被搶 關我屁事 05/25 11:50
ftyu:紅中:有我會扛嗎 05/25 11:50
F7:雖然是深夜,但那地方算是鬧區,真是大膽 05/25 11:51
F7:侵佔個屁,警察為了績效真的很會大案化小案,領薪水領假的 05/25 11:52
ckshchen:他覺得台北市怎麼會發生這種事...那哪邊發生不意外?? 05/25 11:54
kgh:這不是強盜案嗎..侵你老木 05/25 11:54
kgh:新竹 05/25 11:54
samuelosk:台北國,不意外 05/25 11:55
F7:侵佔:遺失物被"撿走" 05/25 11:55
qq955166:台北國,不意外 05/25 11:56
nopass:波麗士:抱歉其中一個是立委的兒子所以用侵占已經不錯了 05/25 11:56
boob5566:有碟盤的腳踏車都破萬 05/25 11:58
hsiung9:台北國人不使用台語的,一定是X部人犯案 05/25 12:02
jarry1007: 愛撫妻.憤怒 05/25 12:02
tonypong:乾~在我家旁邊~這邊鬧區捏.... 05/25 12:03
WeAntiTVBS:只能說是活該= = 05/25 12:04
SeanShiau:五萬? 05/25 12:06
gtr9915:台北條子吃案喔~~吃案不是鄉下專利~師出同們拉!!! 05/25 12:06
richiekotzen:南部 不意外 05/25 12:07
sooppp:竟然會有人推活該...讀書讀到哪去了呀??? 05/25 12:09
xiaoyu:侵佔三洨..明明是強盜案件..警察又想吃案喔! 05/25 12:11
Ixrai:見不得別人買好車吧...所以只好罵別人活該病態的平衡自己 05/25 12:11
tokyoto:可能那邊不是大安區吧 再往南過市民大道就越過大安區界了 05/25 12:12
Dfgs:結論:有上萬元單車在自家車庫繞幾圈爽爽就夠了 05/25 12:13
eva19452002:在動員勘亂時期,結夥搶劫是唯一死刑 05/25 12:17
windom:抓到可以處死嘛 不然真的都不會怕的 05/25 12:23
cooji74115:不是大官的親戚或兒女 ?? ok 不必擔心了 耶嘿 台灣真好 05/25 12:28
missbaby:高三生騎五萬單車 好野人就請阿飆繼續搶救經濟 05/25 12:32
Hinamizawa:有錢人有本事買貴的商品 這是他們的自由吧 05/25 12:35
try343:台北國,不意外 05/25 12:36
hamasakiayu:侵占? = = 05/25 12:38
ebin:侵占? 這已經像提著價值五萬元的包包 被硬搶走了 05/25 12:43
yuukaze:去年東西被偷 那條子也是用侵占作結 想起來就不爽 05/25 12:44
ujma:用遺失結案不是更妙 05/25 12:45
ntouhr:侵占罪 不是該用強盜罪嗎??? 05/25 12:45
Leika:這案不破 松山分局長可以下臺了 05/25 12:46
syterol:重點是台語,這一定是南部人,不要栽贓正直善良的台北人 05/25 12:46
kiwi03:侵占? 這是強盜吧? 05/25 12:48
WeAntiTVBS:松山分局長因為陳雲林來台都沒下台了 這案關他屁事 05/25 12:50
WeAntiTVBS:這案一定跟中國有關 因為車子偷走後要把零件或整車 05/25 12:51
WeAntiTVBS:直接賣到中國銷贓獲利 囂張的行為 不意外 警方抓不到 05/25 12:52
WeAntiTVBS:而且事發地無明顯犯罪跡證 高三生反要吃上誣告官司 05/25 12:52
yangmilk:竟然是侵占....應該是集體強盜搶劫吧 05/25 12:54
tigernaxo:明明就是搶劫... 05/25 12:55
yoyoyoo:搶劫就搶劫 侵占 侵你娘勒 幹 05/25 13:01
dog79721:半夜四點騎咖打掐到處跑 心藏真強= = 05/25 13:06
GJman:鴿子果然都是畜牲 05/25 13:06
eipduolc:說活該的是怎樣 小學生嗎 05/25 13:07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2.116.177.16
coolmomentlo:= =上次去黃金夜騎也是一群台客在那叫囂... 05/25 13:21
coolmomentlo:我朋友回嗆三字經 就.....好了...不過是人很多啦.... 05/25 13:22
fenacc:推 hsiung9:台北國人不使用台語的,一定是X部人犯案 05/25 13:39
fenacc:所以你是"台北國"的人,講台語就不是台北人 ? 05/25 13:39
UFOstar:怎麼會是侵佔?這是強盜才會吧. 05/25 13:48
WizZ:可能侵占比較不嚴重吧 把案件整個切割 好像是被害者棄車之後 05/25 14:08
WizZ:歹徒才"順便""侵占"他遺失單車似的 05/25 14:09
WizZ:只能說警察 不意外 我車明明在家裡被破門偷走 做筆錄還敢跟 05/25 14:09
WizZ:我"商量"說車是停外面被偷走... 05/25 14:10
Lunatix:苦主不是也有上掰喜口版嗎? #1A4Dvy8y 05/25 14:33
criky:對啊我也記得看過苦主的文章 @@" 05/25 15:22
moby0510:侵占??這算結夥搶劫吧.... 05/25 15:26
slowhand:建議馬總統不要講台語了 ~ 好的不學 ~ 學人家講台語 05/25 15:37
fhill12:天呀!!!不敢晚上練車了.................. 05/25 15:45
fhill12:高雄的飆R也不少 真恐怖......... 05/25 15:46
steganograph:我朋友說的 講國語=借一下 講台語=搶劫 05/25 15:55
balberith:侵佔?這是強盜案吧...這有吃案嫌疑說...= =+ 05/25 17:27
bbrret:明明是強盜變成侵佔....警察吃案吃真兇..= =+ 05/25 17:52
bbrret:肯定是想到在自己轄區發生強盜會是大案子,會被注意 05/25 17:53
bbrret:治安績效也會不好看.... 05/25 17:53
bbrret:司馬昭之心 05/25 17:53
s860364:這應該有傷害跟恐嚇跟強盜罪吧 真黑暗 05/25 17:54
IOUPTT:天阿 http://侵占.波粒士.com 05/25 18: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