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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e4.udn.com/NEWS/OPINION/X1/4793322.shtml 這樣的說法應該比較符合單車騎士的想法。 吃個飯回來, 在單車版上, 重點不是應該擺在單車上, 怎麼我的幾行文變成重點了。 其實我是讚同他 (羅文嘉) 的說法, 而我自己也很反對用限制的方式來管理, 這是最最最下策的方法了。 大車讓小車, 小車讓更小小的車, 小小的車讓行人, 這不應該只出現在考試上。 整個交通政策方向不往這方式思考, 靠道德這種靠不住的東西來呼籲, 效果有限。 其實文章表達的就是我當初看到那些罰則的感想, 只是那時候我寫不出來。 我轉這篇最主要是做資訊的傳遞, 有時我不一定能有什麼想法, 只是要讓本版車友看看這資訊。 文章很簡單, 人心卻不簡單阿! 也許你不喜歡政治人物, 但也不用到逢政治人物必反, 我相信你有能力來判斷他寫的內容, 你不喜歡, 相信有你的理由, 你願意分享, 那是更好。 ********************* 總言之,我們的城市,現在的問題是:使用單車的人太少,而不是太多;政府要做的是鼓 勵,而不是壓抑 ********************* 我喜歡這句話, 但我要改成, 而不是"處罰"。 之前那種罰則一下, 騎機車/單車, 你要選哪種。 騎單車在先天上環境 (在台灣) 已經很吃虧了, 一不小心又幫忙減碳, 順便凈化空氣, 還要這樣擔心受怕這些罰則, 怎麼算都不划算。 轉個新聞, 還要樂樂等的心得, 我下次還會轉這新聞嗎? 嗯!我得想想。要是在造成版主困擾, 那也不好。 單車版的簡單, 看來一點都不簡單。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2.92.53
magicanx:這篇文章會跟你的暱稱一樣喔 05/26 11:46
tommars:這很中肯阿~ 05/26 11:49
niffim:文中不少似是而非的觀念.... 05/26 11:50
avonboy:1F很愛酸人? 05/26 11:53
magicanx:這篇是實話實說阿 最少不是就要三行嗎 05/26 11:58
Yz:原po可以多點心得 就好了^^ 新聞中所提的 是說單車該騎那兒吧? 05/26 12:00
magicanx:還是說一行文禁止 兩行文就可以呢 05/26 12:07
DriverYu:時速超過15,沒裝車鈴都要罰。不懂我們幹麻繳稅養這些腦x 05/26 12:48
tiantian:還好我住北海岸鄉下 天天都騎的好開心~~(逃) 05/26 12:59
slowhand:不得在欄杆、電線桿、路燈桿停放單車,否則開罰 = = 05/26 13:11
blueslovetw:巴黎對單車相關配套和設備都很完善,台北不樣畫虎不成 05/26 13:11
blueslovetw:反類犬@"@ 先把台北基本交通問題解決吧~真受不了勒... 05/26 13:12
deoman43:低能政客 05/26 13:12
slowhand:提高失竊率 刺激消費 又可罰款 摸揦兼洗褲 讚! 05/26 13:13
apple80609:規劃單車道的人都沒在騎腳踏車 他管你那麼多 有得慢跑 05/26 13:16
apple80609:你就該偷笑了 05/26 13:16
ppfm00:羅文嘉........說得還真好聽!! 05/26 13:40
Furch:規劃無障礙空間的也沒坐輪椅阿 05/26 13:40
Furch:會停靠電線杆 用單車載人的人 大多是所得較低的 05/26 13:43
Furch:在購買新車上加稅額 同時用這筆款項改善單車環境 05/26 13:45
Furch:比較合乎公平原則 05/26 13:45
slowhand:好像是厚 罰都是罰窮人 窮人也無力反抗 噗 05/26 13:48
hectorhsu:學生很常用單車載人...不一定是收入較低.. 05/26 13:50
hectorhsu:或者只是載小孩上學買菜= =" 05/26 13:50
Furch:後面多加的那幾句沒必要 二行文跟一行文差不多 本應避免 05/26 14:26
descent:可是那不是要湊行數用的, 那是我很自然就這樣寫出來的。 05/26 14:41
※ 編輯: descent 來自: 220.132.92.53 (05/26 14:42)
tommars:我也覺得很自然阿,我也不懂一樓為啥要這樣說@@? 05/26 14:43
jsoccer:.....2009.03.17 .... 05/26 14:55
magicanx:我一開始的意思是 這篇是兩行文 因為暱稱的關係可能會送 05/26 14:59
magicanx:水桶 加上板主可能會問要不要順便劣文而已 XD 05/26 15:00
jsoccer:#19lQG0gp 這是快五千篇以前就有的討論啊XDDD 05/26 15:03
magicanx:我並沒有因為政治怎樣的問題 而說他怎樣 純粹是說兩行文 05/26 15:03
Yz:同意樓上的~ 覺得至少尊重一下版規 這篇算滿意義的文章 05/26 15:15
forrest12:補充之後這篇就好多了~ 05/26 15:17
Yz:滿"有"意義的文意 各種大小車及人的路權 台灣真的滿混亂中 05/26 15:17
qmaper:剛發文的時候我有看到~兩行文的確有問題阿~後來就補充心得 05/26 15:20
campy:好市長~~~~~~~~~~ 05/26 15:24
wu41289:我真是糟糕的百姓...幾乎不騎單車道= = 05/26 16:51
tommars:我還不停紅綠燈呢~(無誤 05/26 16:53
Crepuscolo:我甚至邊騎邊吃大腸包小腸~~ 05/26 16:54
UFOstar:不愧是郝市長,台北市的財源又多了一項.... 凸 05/26 17:16
micco:其實我弄不懂的是,為什麼政府有預算在情人節辦慶祝會放煙火~ 05/26 21:15
micco:不過現在敦化南路已經把路面刨起在蓋高級單車道~計程車照停~ 05/26 21:16
blackdeathr:如果是一腳"速限"15...兩腳30的話..勉強可以接受啦=.= 05/26 23:54
tingking:good 05/27 01:14
roc2200:那公路車怎辦,隨便踩都超過三十吧 05/27 01: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