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華區beta bicycle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前文恕刪…讓我借題發揮一下! 美國的人行道是不能讓自行車騎的,要騎也是偷騎! 騎上人行道是會被罰錢,我朋友被警察抓到過一次, (是被躲著的條子抓的,一行三個人,另外兩個是送外賣的Latino) 那個地方還是自行車道的末端,結果突然變人行道… (他還拿著單車地圖騎…) 結果他收到傳票上法院,正好遇到那天一起被逮的兩個人, 我朋友聽信那兩人的話,直接認罪可以罰少一點,以為罰個二、三十元就了事, 沒想到要罰八十元…我朋友X到不行… 我自己之前也不懂事,也在人行道騎, 因為人家的人行道大到跟我們馬路一線道一樣寬, 又沒有亂停的摩托車和亂放商品的店家。 結果,一次被好心的老伯伯說:人行道是給人走的,不是車子跑的(要用牽的)。 第二次就沒那麼好運了,那次是在河濱公園,那一區正好不能騎,我又不知道。 結果一個老太太就很mean的說:I WISH YOU GET A TICKET !!! 事實證明,公園警察一直在巡邏並勸騎士不能在那裏騎,不然會開單… (以上是紐約市的情況) 其實我要說的是,人行道之所以叫人行道,就是給行人走的。 單車在人行道上「必須是用牽的」---除非是上面有劃出單車道。 (而且路旁會樹立標示Yield to pedestrian) 我們之所以會想騎在人行道,是因為我們的馬路設計實在太不友善, 其他的交通工具使用者也不會互相禮讓, 再加上法律也沒有特別保護單車和行人這些弱勢, 以致於我們想當然爾…想騎在人行道上。 一個國家之所以先進,就在於政府對弱勢的用心。 單車騎士和行人都是相對的弱勢, 先進國家會設計專用的車道來給單騎士,寬大的人行道讓行人使用。 (請問出了台北市,那裏還有比較「寬」的人行道啊?有些縣市還沒有咧) 即使寸土寸金的紐約市,專用自行車道的里程還增加中, 而且無法有專用車道之處,也會明確地劃出和汽車共用的標線。 而我們的政府一句話:現實不可行…就把一個可能的理想完全推翻了! 我們實在還有很多可以努力的地方。 (這篇好像變成我的黑特文了) 給原po: Bike route是單車道,不是人行道。但也要Yield to pedestrian。 如果您騎的是「合法」人車「共用」人行道, 那個教授就實在是莫名其妙了… 不過也並不是每個人都搞的清楚交通規則的… 您就不要太生氣了!
dora3000new:可以推一下這篇嗎:D 10/10 12:15
※ 編輯: shunzlien 來自: 160.39.88.35 (10/10 12:23)
x3981:或許是不同洲吧? 10/10 13:05
evanzxcv:那的確是Bike Route沒錯,不過被攻擊的人多少都會不爽吧. 10/10 13:13
evanzxcv:或許那個人來自紐約市,還沒搞清楚休士頓的交通規則XD 10/10 13:14
huge:推:一個國家之所以先進,就在於政府對弱勢的用心 10/10 15:28
sunboy2124:個國家之所以先進 就在於政府對弱勢的用心:大推阿 10/10 17:18
jason8404:推:一個國家之所以先進,就在於政府對弱勢的用心。 10/10 17: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