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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X拍賣跟露X拍賣上,有一個名叫「瀧X秀明株X會社」的賣家, 最近買了它的商品,買回家後發現是水貨,還有嚴重的瑕疵, 打電話去要求退貨,還被對方大聲斥責,說我是為了要退貨才把商品惡意破壞的, 最後非常大聲的說不可能讓我換也不可能讓我退。 一般人真的到這裡就會被嚇到了,再來如果買的單價也不高, 可能就摸摸鼻子當次教訓。 講難聽一點,我要說這種心態真的不可取! 建議別人「摸摸鼻子當次教訓」的人更不可取! 這樣社會上這些賺黑心錢的人永遠不會知道教訓, 要學教訓的是他們! 過了一天心情平靜後,我開始把事情原委、所有資訊採證, 送給消保官(可以打1999,很簡單的),也向奇X拍賣申訴。 基本上要教大家一個觀念,大家一定都有聽過, 在消保法中有一個所謂購物的「七天鑑賞期」, 但是有條件的: 1.郵購買賣 2.訪問買賣 這個條款的意義在於,保障消費者「無法詳細查驗商品情況下之買賣行為」, 所以想當然爾店面買賣並無七天鑑賞期。 再來,基本上,所有的網拍購物都可以符合「郵購買賣」的條件, 因為一般來說大家都是在網路瀏覽商品後「直接下訂金」買賣的, 所以並無機會直接接觸實品, 而網路上充斥著標榜「商品一出恕不退貨」的條件, 請大家不要被嚇到了,基本上這樣的條件完全是侵權的,可以直接忽略。 再來還有一個要告訴大家的, 「即使你們的交易是採取面交,只要已先付了訂金,都符合郵購買賣!」 在這種情況下面交可以解釋成一種「交易方式」, 並不因此就意味者消費者有機會直接接觸實品, 因早在面交以先,你們的買賣契約在付訂金的那一刻就已經成立。 講了這麼多,再回到事件本身。 這位賣家,從他的負評來看就知道其慣用的手法就是裝死, 即使我把即將要投訴的聲明信寄去,也仍然不回,也不接電話。 我很開心,因為他即將要學一次教訓。 這裡還有一個要教大家的,由於申訴表格上要填寫買賣雙方的電話地址等等, 很多網拍賣家並不提供其地址,這讓許多消費者申訴無門, 但不用擔心,這部分的處理方式是直接填寫提供「網拍平台」的官方地址即可, 在此案例中即是填寫台灣奇X公司的官方地址, 因為在拍賣平台那裡一定會有用戶的基本註冊資料, 一般來說是屬具保護的個資,但若政府機關出面是可以要求提供的! 再來,提供平台的公司若不出面,等於是自己被申訴, 為了避麻煩他們提供對方地址也是非常可以預想、也是他們樂意的事。 (由於我在投訴過程中遇過一個搞不清楚狀況的服務人員說,如果沒有對方地址將無法受理,我一聽到整個快暈倒,所以也跟大家解說一下) 申訴後過了幾個禮拜,奇X拍賣跟消費者保護委員會都來函調解, 若大家想再給對方壓力出面,可以到當地政府或各黨部進行「民眾陳情」, 帶著義憤填膺的態度拜託對方打電話聯絡這位賣家(不過這要看遇到誰就是了)。 後來這位賣家終於回電給我,推說最近出國才無法回應(但生意還可以繼續?), 在電話說還問我那要不要換貨,或是調一個公司貨給我, 臉皮滿厚的,到這個田地還想賺我的錢, 而且一開始無法調也無法換不是說得很大聲? 於是我跟對方約好退貨地點, 這裡又有一個重點,由於我要保護自己, 我直接跟對方約警察局,還可以順便請裡面的專員為兩方調解,留個紀錄, 以防萬一,也可以避免到時候約私下面交結果對方腦殘到帶一拖拉庫人來, 雖然這樣對方會死得更慘,但真的不能預期對方的腦袋程度在哪裡。 所以最後,我退貨成功,也買了一個還比對方便宜的公司貨, (意思說對方故意把水貨價格設的跟公司或一樣,有意圖隱瞞之嫌) 只是最近在逛拍賣的時候,又看到不少負評中有人受騙, 而大部分人都選擇自己摸摸鼻子學個教訓, 也以為對方不回應就拿對方沒辦法了, 其實我們可以做的事情很多! 也是因為這樣,生了這篇文出來, 請大家一定要知道這份常識,也希望大家可以繼續告訴大家, 學會這個常識,也為這位黑心賣家好好「宣傳」一下。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17.48.77
sm84113:長知識 推一個~~ 05/26 13:26
zxlar:用心~~推 05/26 13:45
inxs:推 姑息只會養奸 05/26 13:54
master32:推~ 05/26 14:04
waynechemi:推一下~ 05/26 14:18
waynechemi:不過我想問一下 如果警局 消保官那邊都有資料佐證確定 05/26 14:18
waynechemi:網路店家有違法或不當行為...那這樣可以公開名稱嗎? 05/26 14:19
hsanchin:會叫瀧澤秀明賣材料的店家我也不太敢買= =" 05/26 15:04
r0930:推! 05/26 15:55
astranagant:面交那段可以上色, 以前我以為面交不屬於郵購買賣 05/26 16:16
WAIJEE:剛去看了一下 一個賣家回:KOSO後照鏡結果來的卻是SOKO後照 05/26 16:44
WAIJEE:鏡 真扯... 05/26 16:44
tom82614250:我不會上色... 05/26 19:15
tom82614250:這個賣家以前被停權過,可見就是姑息養奸啊 05/26 19:16
worldtree:推 謝謝提供知識 我就是那種摸摸鼻子的人= =" 05/26 20:14
DEVILxCAROL:好文章~這樣以後碰到網購糾紛學會怎麼處理了:) 05/26 20:34
halflord:認真推啊 如果是我一定會嫌麻煩 原PO真有毅力! 05/26 20:39
jric:沒有「七天鑑賞期」只有「七天"猶豫期"」,且只適用網路店家 05/26 20:41
jric:購物,所以拍賣上的"個人"賣家不適用,而拍賣頁上的承諾則好 05/26 20:42
jric:像也具有效力,有店面的我就不知道算不算。 05/26 20:42
jric:不過原PO的是瑕疵品問題,店家本來就有義務幫忙換新(同商品) 05/26 20:43
jric:但是不一定能退貨(店面購買也一樣,有瑕疵就可換) 05/26 20:43
tom82614250:線上申訴一下就好了,很簡單的 05/26 20:44
jric:所以你可以要求對方換一個正常品給你,但不能要求退貨。 05/26 20:45
jric:(除非拍賣頁面他有自己打說售出幾天有問題可直接退貨之類的) 05/26 20:45
jric:也就是B2C可用C2C不能用 05/26 20:46
FantasyNova:可參考此篇http://0rz.tw/bsFfT 05/26 20: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