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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car 看板 #1DiIlR0X ] 作者: GHJK777 (GHJK777) 看板: car 標題: [心得] 有被開過罰單的請進 很多你們不知道的內幕 時間: Fri Apr 22 15:18:49 2011 首先呢 我要先解釋一下 身在天龍國的外地人應該都可以感受到台北警察非常認真的在取締交通違規 大概2.3個路口就會看到警察 我也認為這樣做 其實也蠻合情合理的 畢竟不要違規就不會被罰 這是很ok的道理 但是開罰單除了代表違規以外 背後的事情不知道你們知不知道? 我先說明一下資料來源: http://www.yuyen.tw/2011/04/blog-post_5057.html (請不要有政治顏色 我對他沒有任何喜好 我也跟他沒有任何關係 我只是純粹覺得他整理的很清楚 也言之有物 但是畢竟他是某黨的 難免會攻擊對方 這點請不要給予理會) ---------------------------------------------------------- 你知道嗎? 全國交通紅單收入約一百六十五億元,其中共發出快三億九千萬元獎勵金 (come from: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10408/4/2pfmy.html ) 你知道嗎? 馬英九台北市長任內,分到的獎勵金竟然有每年40到42萬元,是在分保護費嗎? 郝龍斌任內雖然沒有領交通安全獎勵金,但領了取締菸酒的獎勵金, 一年有2萬到2萬2千元不等 你知道嗎? 臺南市不實施獎勵金制度 一樣會抓交通違規 這才是真正從情理法出發 才是關心人民的保母 不是嗎? 你知道嗎? 台北市平均每位警察每個月可以拿到1210元的獎勵金 新竹市平均每位警察每個月可以拿到1031元的獎勵金 這就是幸福城市嗎? http://tinyurl.com/3f4bscy 你知道嗎? 交通助理員的工作原本就應該是開單,為什麼開單之外再給「獎勵金」? 如果依照這個邏輯,那公務人員辦公文能否再以「 公文數」來發給獎勵金? 議員助理能否以「服務案件數」來發獎勵金?記者以發稿量及字數來發獎勵金? 你知道嗎? 台北市警察局10項重點執法項目 竟然都是交通違規事件 還設定"目標值" 怎麼沒有取締飆車族作為重點執法項目???? http://tinyurl.com/cevpxj 98年某新聞: (中央社記者孫承武台北15日電)北市警局 3月間行文各分局取締10項重大交通違規 績效評比,要較去年同期增加 10%,遭議員質疑形同「搶錢」。 結論: 整頓交通 必然是警察要盡忠職守的事情 開單絕對是必要的 像是飆車族 酒駕 等等會危及社會安全的違規更是要加重 但是開罰單的錢是要一起回饋給社會 做平均的福利分配 譬如把一年的3億多獎勵金 拿去給低收入戶等困苦的家庭做救濟 這樣不是很好嗎? 警察不要再這麼貪心了好嗎? 重申一次 開罰單是警察的責任 不是為了讓警察有獎勵才去做 也不是讓警察們要有績效的逼迫才做的 我贊成廢除交通違規獎勵金制度以外 也贊成廢除績效制度 多麼由衷的希望 當你下次違規的時候(請不要違規 但是相信人非聖賢 孰能無過) 被警察攔下來的時候 他不是埋頭抄寫他的紅單 是可以像自己的爸媽一樣關心你 並且告訴你 "萬一不小心被撞到怎麼辦?罰單只是警惕你,重要的是你的健康、你的安全, 下次要注意一點阿!" "不要貪快,請下次要記得遵守交通規則。" 但是如果遇到那種很可惡的(酒駕.飆車) 就別心軟了 --------------------------------------- 如果你願意支持我 請一起加入我們 台灣的警察不是不好 是不夠好 維持治安不是警察的事情 是全民的責任 我們必須監督警察的職責 而且讓台灣的警察更好 讓人民可以更尊重他們 讓人民喜歡警察 http://tinyurl.com/3guzwy6 --------------------------------------- 有人願意幫我轉八卦版嗎 謝謝。 [希望大家可以理性看待 我還是怕有人會回說 "不要違規不就好了 講這麼多"] 但我仍然尊重大家的看法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4.181 ※ 編輯: GHJK777 來自: 140.112.4.181 (04/22 15:19)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4.181
TsukimiyaAyu:所以勒?每個月多一千多塊就要被嫌成那樣是我才懶得 04/22 15:23
TsukimiyaAyu:去開人單 04/22 15: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