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tjtjtjkimo:又沒說不能告,他叫你再找好證據提 09/12 21:16
→ tjtjtjkimo:小老婆註冊地為美國,檢察調不到資料 09/12 21:17
→ flamedevil:檢都調不到了 我一個平民是要調甚麼? 09/12 21:18
推 tjtjtjkimo:你可以去law板問有什麼辦法 09/12 21:21
推 gyman520:我記得大魔王不是說過 如果有需要 他會配合?? 09/12 21:24
→ flamedevil:哪裡 哪一篇? 09/12 21:25
推 tjtjtjkimo:板檢傳你也沒出庭,其利益當然歸於被 09/12 21:29
→ flamedevil:期間都沒收到傳票~ 09/12 21:30
推 tjtjtjkimo:你可致電承辦股書記官洽詢 09/12 21:32
→ newpp:你沒到庭也沒給留言事證? 09/12 21:49
→ tjtjtjkimo:看文是如此沒錯 09/12 21:53
→ flamedevil:事證 有阿~網頁頁面都copy寄過去了,承辦人員太混吧 09/12 21:59
→ tjtjtjkimo:最好是太混,文中就解釋了跟本要不好美國的ip位置 09/12 22:17
→ tjtjtjkimo:要不到,台灣的法院對美國境內公司黑拘束力 09/12 22:19
→ flamedevil:黑拘束力是甚麼? 09/12 22:20
推 tjtjtjkimo:無拘束力 09/12 22:21
→ flamedevil:本要不好又是甚麼? 09/12 22:22
→ flamedevil:本要不好又是甚麼? 09/12 22:23
→ wuliou:這樣不是表明以後弄個跳板留言就一定不會被抓到? 09/12 22:27
→ wuliou:原PO你應該要跟剪掉說他們在散撥小李子檔案才對 09/12 22:28
→ waydi: 公文內容只有一頁? 09/12 22:28
→ flamedevil:yes only one page. 09/12 22:29
→ flamedevil:小李子? 09/12 22:31
推 YJM1106:因為那些ID不是說要攻擊美國 所以抓不到 09/12 22:31
→ flamedevil:小李子是甚麼? 09/12 22:32
→ flamedevil:喔 靠 google一下...... 09/12 22:33
推 godswd:沒告過人也作點功課好嘛......你這樣PO出來給人笑? 09/12 22:36
→ olduck:你是小李子的話檢察官動搖國本也會幫你把人揪出來的 09/12 22:37
→ flamedevil:內文看得出來我是第一次網路告人.. 09/12 22:37
→ godswd:平民百姓只會在這抓人家推文錯字 09/12 22:37
→ myth0422:................... 09/12 22:38
→ flamedevil:檢調 剪掉 我還看得懂 ,其他就... 09/12 22:40
→ godswd:所以跟你不懂訴訟程序又要牽拖人家辦事效率有關? 09/12 22:41
→ flamedevil:哪邊批評到辦事效率? 09/12 22:42
→ myth0422:你自己推文說承辦人員太混...還說沒批評= = 09/12 22:43
推 godswd:第12行 網頁剪一剪寄過去 人也不用到就能告人? 太混? 09/12 22:43
推 idome:只有我覺得有人跑錯板嗎? XD 09/12 22:45
推 godswd:我看到圖就覺得了 該PO笨版 09/12 22:46
→ tjtjtjkimo:其實你現在不該再抱怨這個,應該是吧前因後果寫清楚po 09/12 22:46
→ flamedevil:自己會錯意,有人問事證我說附過去,公文上打沒有,混是說 09/12 22:46
→ flamedevil:是不是承辦事證弄丟 09/12 22:47
→ tjtjtjkimo:到law板,請教如何補救證據,重新提起申告 09/12 22:47
→ flamedevil:其實 也沒啥好抱怨的... 09/12 22:47
→ tjtjtjkimo:你的案號還在他字案跟本還沒有進入正式偵查程序,快點 09/12 22:48
※ 編輯: flamedevil 來自: 36.226.18.107 (09/12 22:50)
→ tjtjtjkimo:補救才是真的 09/12 22:50
推 godswd:『亦未陳報足以特定上開暱稱等留言人之事證供追查』 09/12 22:56
→ godswd:意思是因為網站註冊在國外他查不到,你也沒提供這些暱稱 09/12 22:56
→ godswd:是『誰』的證據或者管道給他? 所以他們沒辦法處理 09/12 22:57
→ godswd:你覺得網頁貼一貼 法院就能知道對方是誰? 09/12 22:58
→ godswd: 等留言人『為何』 補字 09/12 22:58
→ godswd:直接請二奶站方提供就好啦,這種私人間的小事 他們才沒 09/12 22:59
→ godswd:必要刁難你.....雖然二奶某些發文真的很鳥蛋,但跟你沒告成 09/12 23:00
→ godswd:是兩回事好嘛.......這也能扯....... 09/12 23:00
→ godswd:(行文的事證問的是證明對方是誰的 不是你被罵的) 09/12 23:04
→ flamedevil:god你不用那麼過激,就是說要IP對吧,這東西我的確找不到 09/12 23:12
→ flamedevil:我的事證有留言內容,跟留言者的UID 09/12 23:13
推 timk7:@@ 09/12 23:17
推 stella323:那網站很多都自以為車神對車很了解 只會亂罵 09/13 00:35
→ stella323:去一次就不去了 09/13 00:36
→ oplk:想知道原PO是提告多久之後收到這封信的? 09/13 00:47
→ flamedevil:超過一個月了 09/13 01:24
推 likeselina:如果真的想還可以再告訴,只是要補齊證據和告訴的對象, 09/13 01:31
→ likeselina:這種網路犯罪如果沒至少有指出大略的嫌疑人方向或具體 09/13 01:32
→ likeselina:事證,檢察官不受裡也是很合理的,因為受理之後上法院也 09/13 01:33
→ likeselina:到裁定駁回或不受理判決的處分而已,小弟僅是法律系研究 09/13 01:36
→ likeselina:生,律師也才剛過一試,不敢給你太具體建議,詳情還是請洽 09/13 01:37
→ likeselina:law版比較好 09/13 01:37
推 missin:因為檢察官不想花時間跟資源去查~ 09/13 01:42
→ flamedevil:tjt你那個"本要不好"看懂了,在下一行..... 09/13 01:50
噓 oligoisgood:pttlifelaw 09/13 02:19
→ snowcoat:原來這裡是法律板 ( ′-`)y-~ 09/13 10:32
→ jayshow0429:該網站沒窗口可調閱資料?把大魔王放哪去了? 09/13 16:10
→ Gunslinger:很多人都把檢警想得太強了…好像怎樣都可以調到資料 09/13 16:28
推 gogoking:準備上小老婆開罵了 09/13 18:25